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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加快县域城镇化发展纲要》,发挥重点镇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县域城镇化进程,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根据市《关于加快省级重点镇建设推进县域城镇化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我县省级重点镇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托农业产业化科技示范园,把周家山省级重点镇建设作为统筹我县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突破口、推动城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扩大就业重要途径,促进县域城镇化的统筹、协调和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城乡一体、综合改革的原则。在体制、户籍、社会保障、土地、投融资等方面积极探索,改革制定有利于重点镇建设的政策。
2、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特色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科学编制规划,规划内容要突出针对性和特色性,提高可操作性,明确近期建设重点,控制指标。
3、坚持多方融资,市场运作原则。省级重点镇建设资金由省、市、县财政注入资本金,在此基础上,通过县农业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形式的渠道融资,确保重点镇建设资金不少于8000万元。
4、坚持完善功能,重点突破的原则。完善城镇功能,重点建设道路、给排水、亮化、绿化、污水和垃圾处理、集镇建设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提高重点镇的承载能力。
5、坚持综合整治,改善环境的原则。加大综合环境整治力度,把重点镇建设成为环境优美、乡风文明、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和现代农业为一体的新型城镇。
二、总体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总体目标
到2012年,周家山重点镇建成区面积达到3平方公里,人口增加1万人达到3.1万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8平方米,人均绿地面积5平方米;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市政公共服务设施基本达到县城水平。镇域生产总值年均增幅15%以上,总产值达5亿元,财政收入超过800万元,成为人口聚集和产业发展的中心城镇。
(二)特色定位
依托该镇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化科技示范园,把周家山重点镇打造成为陕南唯一“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成以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深加工为主的现代化高新农业示范镇。
(三)发展步骤
按照“一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的发展目标。2010年完成建设项目投资3000万元、完成国道108沿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成黄龙中路、黄龙西路、黄龙东路、堰河东路﹑镇政府办公大楼、中心广场、农业科技贸易大楼等项目;镇区绿化5.8万平方米,自来水普及率达30%,建成公厕1座,垃圾收集点4处,污水管网3公里;完善中心医院服务设施。
2011年完成建设项目投资3000万元,建成道路3条,绿化4.8万平方米;建成公厕1座,垃圾收集点3处,自来水普及率达60%,污水管网2公里;建成农产品交易服务中心、文化服务站,安装体育健身设施等。
2012年工作任务:建成商贸街2条,完成道路建设2条,绿化2万平米;建成垃圾中转站1处,公厕1座,自来水普及率达85%。全面完成重点镇的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
三、政策措施
(一)科学编制建设规划
根据重点镇的建设目标任务,按照市上提出的周家山重点镇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做大陕南唯一“农业产业化科技示园”的要求,2009年10月以前完成周家山重点镇建设总体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加大融资力度
1、落实配套资本金。县政府按照重点镇不少于805万元的标准配套资本金,县财政2009年配套400万元,其余资金于2010年8月以前配套到位。通过省、市、县财政配套资本金1800万元。
2、加大城镇投资开发力度。成立农业产业化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县财政暂借2000万元作为公司启动资本金,同时把园区部分国有固定资产评估后,作为公司注册资本金。公司主要职能是吸引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镇的开发和建设。到2012年底,要通过对项目市场化经营运作和授权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投资1000万元以上;通过开发银行贷款3000万元以上;其他方式融资3000万元以上。
3、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部门联动”的原则,实行项目集中捆绑用于重点镇建设,并优先安排重点镇项目计划,争取国家资金。根据建设任务,对涉及的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镇)防汛、供水、文教卫生、社区建设等项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列出项目规划,经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相关部门优先申报,争取上级资金4000万元。
4、整合盘活资产,实现资产变现。盘活镇内国有资产,通过资产变现筹集部分建设资金。
(三)财税政策
1、按照扩权强镇的原则赋予周家山镇部分县级经济管理权限,合理确定重点镇财政管理体制,建立相对独立的镇级财政,以增强周家山镇自我发展能力。
2、省级重点镇除执行省、市有关优惠政策外,从2009年7月起凡在重点镇范围内产生的所有县级税费全额返还本镇,主要用于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四)土地政策
1、全县乡镇用地指标统筹安排,优先倾斜重点镇建设用地,县域内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实行全县范围内总量动态平衡。国土局要利用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按照重点镇至少扩大0.5平方公里建成区的标准修编,增加周家山镇城镇建设土地用量。
2、按照文件,周家山镇规划区范围内农村成片宅基地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省级重点镇开发建设的,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权益。
(五)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统称“居民户口”。对外来进入镇区人口,只要其有稳定居住地和收入来源,均可办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居民户口(具体办法由公安局制定)。
(六)社会保障政策
(1)因重点镇建设的当地失地农民,均可参加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或转为居民户口,转户后符合条件的居民可纳入城市低保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2)县房管部门在周家山省级重点镇开展保障性住房制度试点工作,为迁入重点镇的居民提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
四、建设管理
1、省级重点镇设立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编制1—2人,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
2、省级重点镇建设责任主体为周家山镇政府,责任单位要落实任务、明确职责,确保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和安全,切实把各类项目建设成一流工程、精品工程、放心工程。
3、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严格实行项目招投标、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及施工备案等制度。
4、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必须明确法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竣工验收后,县重点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
5、镇政府应加大对住地居民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支持重点镇建设。对不听劝阻、无理阻碍重点镇建设的相关人员,由公安部门予以坚决打击,为重点镇营造良好的建设投资环境。
五、加强领导落实省级重点镇建设工作的组织保障
(一)县政府成立重点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周家山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城建局、国土、公安等部门和周家山镇政府抽调,并成立工作管理机构(办公经费和抽调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成立周家山重点镇建设指挥部,人员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为确保省级重点镇各项建设指标按时完成,县政府将把重点镇各项建设工作纳入周家山镇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县重点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领导对重点镇建设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省级重点镇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建设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