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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财源制度优化建设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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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财源制度优化建设工作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强财源建设、优化财源结构,促进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根据《市“十二五”发展规划》,现就加强财源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财源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为主线,以加快构建现代循环产业体系为重点,巩固工业主体财源、优化旅游主导财源、培育新兴潜在财源、稳定农业基础财源,形成结构合理、布局均衡、后劲充足、可持续发展的财源格局,为加快建设陕甘川毗邻地区经济强市、特色鲜明文化名市、生态良好宜居城市奠定稳定可靠的财力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突出重点。将财源建设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绿色产业和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相结合,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和环境保护政策、科技含量高、提供税收能力强的项目,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步伐,加大资源开发力度,实现财源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在中省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框架内,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体制相对稳定性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扶持机制,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和激励奖励机制,提高财源贡献能力,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促进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较快增长。三是坚持多措并举。通过专项资金筹措、国债转贷和争取上级补助、招商引资、经营城市、银行贷款、外国贷款、业主自筹等多种渠道,积极筹集财源建设扶持资金,做大做强财源“蛋糕”。

(三)财源建设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突破40亿元,其中:市本级4.3亿元、汉台区10.8亿元、南郑县6.5亿元、城固县2亿元、洋县2.5亿元、西乡县2.5亿元、勉县3.7亿元、宁强县1.7亿元、略阳县3.2亿元、镇巴县1.1亿元、留坝县0.3亿元、佛坪县0.2亿元、开发区1.5亿元。

二、工作重点

抢抓中省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等一系列重大机遇,坚持集群化发展、园区化承载、品牌化带动,促进传统产业新型化、支柱产业多元化、新兴产业特色化,做大工业、做强旅游、做优农业,着力构建多路并举、多轮驱动、多点支撑的财源体系。

(一)重点支持发展循环型工业,推动支柱产业多元化发展。以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升级、强化产业支撑为重点,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优势工业、培育壮大特色工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按照绿色、低碳、可持续的要求,加快发展市场前景好和科技含量高的产业和产品,提高支柱工业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精心培育一批经营机制好、扩张意识强、主业突出、竞争力强、拥有知名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与企业集团。积极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推动资本和资源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发展壮大装备制造、有色冶金、烟酒食品、生物医药、新型材料和高新技术六大产业集群。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作用,利用乘数效应,引导民营资本、社会闲散资金、银行信贷资金投向优势工业企业,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工业的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二)促进产业布局和财源载体向园区集聚,提高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一是扶持重点园区建设。按照特色突出、错位发展的要求,调整优化产业布局,鼓励项目向园区集中,重点打造航空工业园和9个县域工业园区,努力把园区建成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二是狠抓园区招商引资。按照发挥自身优势、发展特色经济、增强“造血功能”的思路,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大力抓好招商引资,拓宽外来投资的领域、范围和规模,着力引进战略投资者,抓好重大项目、重点领域的开发合作,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确保各县区每年新增3—5个重点财源。三是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精心做好园区规划,集约利用土地,进一步规范开发区、工业园区财税政策体系,为园区发展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园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三)加快发展以旅游为重点的服务业,努力培育具有特色的新兴产业。坚持传统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并举、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并重的原则,加快服务业发展步伐。一是文化旅游业。利用优势资源,突出“两个特色”(两汉三国、生态旅游),强化“三个重点”(四区、四湖、四园),抓好汉文化旅游示范景区,三国文化旅游示范景区,野生珍稀动植物循环经济型旅游示范区,黎坪、南湖、红寺湖旅游区,五龙洞、青木川、紫柏山、羌寨民俗旅游区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品开发,精心策划举办特色鲜明和影响力强、知名度高的节庆活动,促进文化旅游业繁荣发展。二是专业市场群。坚持“以商促工、以工兴商”,把批发市场建设和产业发展相结合,重点扶持发展一批特色突出、协作配套、产销一体的专业市场群。三是现代物流业。统筹规划建设一批设施先进、功能齐全的大型批发市场和大宗货物物流园区,引进培育一批物流人才,扶持一批物流企业加快发展。四是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金融、保险、法律、会计、运输、通信、广告和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服务业,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高第三产业比重和档次。

(四)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一是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以“三个六”、“四个优”、“七个特”为重点,加大对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扶持力度,把我市建成西北最大的绿色农产品和全国知名的循环农业示范基地。二是加快培育龙头企业。按照“扶持大龙头、发展大产业”的思路,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依托,加强优势农产品和良种基地建设,大力扶持产业链长、带动面广、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龙头企业;支持发展名优特、无公害、反季节农产品,提升农特产品加工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加工营销体系,把农特产品加工业培育成新的优势产业。三是强化协调服务。加强规划、引导、服务,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协会,积极扶持服务领域宽、组织化程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协会发展,促进专业合作组织通过体制创新,探索和建立与自律性体制相适应、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

(五)有效激活潜在财源,建立多点支撑的财源群体。一是加快培育中小企业。认真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拉大中小企业信贷规模,支持中小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和科技创新步伐,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和全民创业。二是鼓励非公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积极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激活民间资本,放手发展民营经济,壮大民企规模,促其尽快成长为财政收入的新生力量。三是加快推进城镇化。树立城市经营理念,多形式探索贷款模式,多措施打造投融资平台,多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完善城市和重点镇功能,加快构建“一主两副三轴四区”城镇体系,促使其成为各类优势、新兴财源的有效承载体。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努力实现在保值增值的基础上,实现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对长期处于停产状态的国有企业,积极寻求有实力的破产收购方,依法实行企业改制和破产重组,盘活存量资产。

三、扶持政策

(一)建立财源建设资金。整合各项产业发展资金,统筹安排1.3亿元财源建设专项扶持资金。其中:产业发展资金1.1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农业主导产业、工业发展、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前期等;奖励资金2000万元,专项用于对我市财源建设做出突出贡献,且依法纳税、成长性好、安全生产与节能减排达标单位的奖励。财源建设资金以贴息投入为主、补助投入为辅,结合信用担保、投资入股等其他方式,有效吸引信贷资金、社会资金投入和支持我市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特色服务业、旅游业等。各县区要根据本级财力情况,设立财源建设扶持资金,其中平川县区每年不少于1000万元,山区县每年不少于500万元,支持和加快发展区域重点财源。

(二)发挥专项资金扶持作用。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对农业、工业、科技等专项补助资金与财源建设资金有效整合、打捆投入。围绕全市财源建设重点,采取贴息、分档分类补助和奖励等办法,集中用于经济前景优、经营效益好、缴纳税收多的财源建设项目。财政部门与经济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的跟踪问效,认真做好项目的前期立项、可行性论证和项目评审及申报,始终监控项目执行进程、搜集分析相关资料、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把好项目验收关,做好绩效评价和相关数据分析,最大限度地发挥专项资金效益。

(三)加强金融支持力度。采取财政贴息、担保及激励措施,实现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的融合,有效解决财源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一是建立金融服务激励机制。鼓励辖内金融机构增加对重大项目和主导产业发展的信贷投放。二是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鼓励银行放宽小企业贷款条件,加大对小企业贷款力度,解决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三是争取外地金融支持。鼓励外地金融机构和股份制银行来我市设立机构,对在我市新设立或迁入的金融业法人总部或地区总部,按照注册资本规模或当年上缴地方税收情况,一次性给予100—300万元财源建设资金补助,可适当用于有功人员的奖励。

(四)健全信用担保体系。一是设立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市和县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无不良担保记录且年平均担保额在注册资本金5倍以上的担保公司给予风险补偿或奖励。二是申报争取税收优惠政策。争取信用担保机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免征的税收可以转为资本金或风险准备金。三是壮大市级担保公司实力。逐步注入和扩充市级信用担保公司资本金,支持其不断壮大担保能力。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项目的包装、推介工作,争取更多重点项目纳入中、省投资计划,努力吸引国内上市公司、大企业集团、规模型民营企业和世界500强企业来我市投资。支持总部经济的发展,鼓励总部在外地有税源的企业,将总部或地区总部迁入我市,根据每年上缴县区级税收增量的50%,在3年内连续给予财源建设资金扶持。积极争取和鼓励中、省驻汉企业在我市境内增资扩股、投资新上项目、拉长产业链,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研究确定优惠政策。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对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产业项目、重大项目,在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配套费等的收取上,可采取一事一议办法,按有关规定研究确定优惠政策。严格清理违规收费项目,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公示制度,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积极争取企业上市。指导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强化基础管理工作,为企业上市奠定基础。我市企业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对新上市成功的企业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奖励。

(七)落实科技进步优惠政策。对新开办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自投产经营之日起3年内,各类企业孵化及在孵企业、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机构自投产经营之日起5年内,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对省级以上新产品,自列入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新产品项目名单的年度起,国家级新产品享受3年、省级新产品享受2年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新产品新增增值税留县区部分的30%,由同级财政列支用于企业新产品研发。认真落实加速折旧等财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科技投入,增强企业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创新能力。

(八)支持企业创名牌名品。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充分调动企业争创名牌的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委、农业局、商务局、文旅局、经合局、中小企业促进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市财源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具体负责财源建设的政策研究、规划制定和目标考核等日常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源建设工作,定期研究财源建设的新情况和发展动态,及时制定和完善适合本区域、本行业发展的长短期财源建设规划。

(二)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用足用好政策措施,坚决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企业财务会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增强依法纳税意识。强化诚信理念,构建诚信平台,以诚信创造竞争新优势。

(三)完善管理体制。健全完善符合科学发展的预算管理和税收征管机制,调动各级政府加快发展区域经济、加强税源建设、强化财政组织征收工作的积极性,加快发展区域经济,大力培植骨干财源。

(四)强化激励机制。把培植财源项目与目标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挂钩,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积极性;把缴纳税收与评先奖优、授予荣誉称号和公共资源的配置、政府资金投入挂钩,大张旗鼓奖励各行各业涌现出的纳税大户,形成全市上下齐抓财源建设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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