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城镇财税目标发展工作意见范文

城镇财税目标发展工作意见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城镇财税目标发展工作意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城镇财税目标发展工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切实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重点镇和新型社区建设步伐,根据《中共志丹县委志丹县人民政府关于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财税政策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整合财政资金。按照“用途不变、渠道不乱、捆绑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将跨级次、跨部门、跨行业的各类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做到“收入一个笼子,计划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统筹安排,集中投放。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除救灾救济、退耕还林等对个人的政策性补助、普惠性项目以及具有特殊用途的资金外,将产业发展、城乡基础建设、支农、扶贫、科技、教育、卫生等各类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优先保证重点镇、新型社区的基础设施和产业建设。

二、县财政列支专项扶持资金。在省、市重点镇安排资金(省级重点镇省上1000万元,市级重点镇市上1000万元、每个新型农村社区市上100万元)的基础上,县财政为省市县重点镇各列支1000万元扶持资金,为每个新型社区各列支200万元扶持资金,连续三年不变,以保证重点镇和新型社区基本建设需要。

三、投放价调基金。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要重点用于重点镇和新型社区产业建设,2011年安排1200万元价调基金用于重点镇和新型社区产业建设。

四、倾斜财税政策。在全县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乡镇级税收增幅在合理范围之内(5%左右)的前提下,重点镇完成计划税收任务,超收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内的全额返还;超过500万元的,按超出部分的80%返还,用于支持重点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产业发展。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安排实施,抓好支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围绕资金整合、基金管理、税收政策,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运行办法,做好相互衔接和协调配合工作。各乡镇要积极主动,认真抓好项目实施,全面推进城乡统筹特别是重点镇和新型社区建设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