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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有关事业单位:
2012年以来,我县系统地开展了以店头矿区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的沮河污染专项治理工作,使沮河水质得到明显改善。为了巩固治理成果,进一步提升沮河水质,实现一河清水过目标,县政府决定,对沮河流域全面进行一次环境综合整治。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方针,依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认真查处和整治各种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煤炭开发、深加工及储运过程中涉及的环境污染问题和沮河流域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出现的水体污染问题,进一步提高沮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使沮河水体富营养化程度得到有效控制,全线消灭沮河干流超Ⅴ类水质,使入洛河口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水标准。
二、整治工作的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工作范围
1、县境内所有煤炭开发、生产企业,煤炭深加工和储运企业;
2、沮河流域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及地质灾害治理点;
3、沮河及南川河流域及沿河交通主干线两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所涉及的沮河污染问题;
4、沮河河道的清洁整治;
5、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县城、店头地区垃圾填埋场管理;
6、生态破坏与生态保护。
(二)整治工作重点
1、所有煤炭企业必须按要求全部建成高标准的清洁文明矿井。
2、严格管理沿河各地质灾害治理点及在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采取必要措施,严防造成水体污染;
3、对沮河流域的堆煤场、洗车台及垃圾存放点进行整治;
4、严厉打击随意向沿河流域排放污染物造成沮河水体污染的单位及个人。
5、煤炭企业、非煤矿山违法乱采滥挖、废弃石渣随意堆放等破坏生态环境及引发的地质灾害等问题。
6、对沮河流域河道进行系统整治和管理。
7、城镇及农村在生产生活中涉及的环境污染问题。
8、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垃圾填埋场管理。
三、整治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了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沮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力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沮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呼世杰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贺忠乾、政府副县长马存平担任,成员由县委办、宣传部、政府办、经济发展局、水利局、城建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监察局、公安局、环保局、煤炭局、城管局、工商局、商务局、街道办、店头镇、双龙镇、桥山镇、腰坪乡、仓村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环保局局长孙玉鹏兼任,具体负责处理整治期间的日常工作。
(二)营造宣传气氛。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形成沮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开展沮河流域环境整合整治的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的督导作用,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曝光环境违法和行政不作为作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大查处力度,强力整治各类污染沮河的违法排污行为。一是加大对煤矿的整治力度。按照《清洁文明矿井建设标准》要求,对企业实施全面整治,重点加强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治理,对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或处理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实现长期达标排放。对日排水量较大的煤矿要启动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站,对没有污水处理站的排水矿要求快速建成废水应急沉淀池。二是加大对洗煤厂的监管,生产用水必须循环利用,严禁外排。三是所有涉煤企业要在场区出口处建设洗车台。洗车台同时必须建有合格的配套污水处理系统,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四是对沮河沿岸各堆煤点、垃圾存放点及洗车台进行综合整治。堆煤点要建有围墙及雨水收集系统等严格的防污措施,对防污措施不力的要求限期整改,对无手续的非法堆煤点要依法取缔;对非指定垃圾存放点按区域责任及时清理;加大对洗车台的整治力度,严禁洗车污水直排。五是切实加强地质灾害治理点的管理,对治理中产生的废水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水体,严禁直排。六是加强沮河流域村镇环境治理。沮河沿线各村镇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行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处理,生活污水必须经沉淀后排放;村镇规模养殖业畜禽屠宰场的生产废水严禁外排,养殖粪便要规范处理;大力整治沮河流域所有直排性厨房、厕所。七是加强沮河河道整治和管理。以整治河道面貌为根本,加强河堤建设,及时清理河道杂草杂物,禁止在河床内发展种殖养殖业,保持河道清洁、平整、美观。八是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进度。要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争取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在六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同时要加强各垃圾处理厂的规范化管理。实现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从根本上彻底解决我县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的污染问题。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及时处理和纠正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改变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县委、政府督查室及监察部门要制定相关督查制度,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各有治理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这次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治理工作,对履行职责不力、责任心不强,致使治理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沮河污染治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部门职责
1、环保局负责对店头矿区所有涉煤企业生产废水外排的监督管理,严禁生产废水超标排放;联合煤炭局全面开展店头矿区涉煤企业的清洁文明矿井建设工作,重点对日排水量较大的煤矿督促其建设污水处理站,所有涉煤企业在场区出口处必须建成汽车轮胎冲洗设施;严格建设项目管理,防止新污染源产生;全方位开展沮河污染执法检查,及时解决各类污染问题。同时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沮河污染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2、煤炭局负责沮河流域的煤炭经销等堆煤点的整顿,参照清洁文明矿井建设对涉及的沮河污染问题进行整改,对非法煤炭经营点或随意堆煤点坚决予以取缔。
3、水利局负责沮河河道治理和管理。及时清理河道垃圾、水草等杂物,确保河道清洁;加强对沮河流域洗车点的监督和管理,要求建有相应的污水沉淀池,实现达标排放;强化对沮河巡查力度,杜绝各类污染沮河水体事件的发生。
4、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地质灾害治理点实施统一管理,对由于地质灾害治理造成沮河水体污染问题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沮河污染。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防止污染沮河隐患和造成的生态破坏。
5、城建局负责沮河流域所有在建项目管理,对因工程建设影响沮河水质情况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治理,对治理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坚决予以停工整顿。
6、城管局负责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争取今年6月底前完工并投入试运行;加强城区及店头等地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其他固体废物的管理,做到及时清理,规范管理。
7、经济发展局负责对所有重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其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并防止在建设过程中发生一切排污行为。
8、交通局负责沮河沿线道路的清洁和管护工作。主要对道路的煤尘、扬尘及固体垃圾进行清除,防止拉煤及其它拉运原料或垃圾车辆的抛洒,加大超载车辆的整治力度,杜绝因超载造成原煤、固废垃圾等的抛洒。
9、商务局负责县城及店头镇所有畜禽屠宰场滩点的监管。要求屠宰滩点必须建有污废水沉淀池,严禁污水直接外排。
10、农业、林业部门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环保行动要求,大力发展无虫害农业和有机农业。积极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化肥、农药,提倡在农业生产中使用有机肥、农家肥等“绿色”肥料,降低农药残留,防止二次污染沮河水体。动员群众,大力开展植树种草,保护生态,防止水土流失。
11、各乡镇、街道办要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煤炭经销点、堆煤点、洗车台和运输车辆抛洒的集中整顿,着力解决涉及的沮河污染问题;督促辖区各村庄建成固定垃圾台,做到及时清运,统一处置;对辖区村镇及村镇道路遗留的杂物、垃圾等进行合理、规范处理;加大力度整治直排性厨房、厕所及规模养殖户,严禁生产生活污水及养殖粪便随意外排。
五、几点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治理任务,落实治理责任,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投入到沮河污染治理工作中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1、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调配治理工作人员,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全力投入到沮河污染治理工作中去。结合各自实际,针对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研究并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治工作方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实施综合整治,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各自的行政职能,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强化治本意识,加强源头治理,从根本上控污减排。
3、积极协作配合,提高整治效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作配合,形成沮河污染治理整体合力,抓住重心工作,着力解决制约沮河污染治理的重点问题,对重点污染全力实施专项污染治理,提高治理效果。对没有具体治理任务的各成员单位要严阵以待,积极做好配合,确保沮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力开展。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以长效管理为根本目的进行研究,探索长效的工作措施,建立沮河污染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沮河水质及沮河整体面貌长期保持乐观状态。
5、确保按期完成整治目标任务。这次整治工作分3个阶段,5月中旬为宣传动员,摸底调查,制定方案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中旬为期一个月时间为集中整治阶段;6月下旬为检查验收阶段。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信心,抢抓时间,确保按期完成整治工作任务。6月底前将整治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沮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