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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流通体系建立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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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流通体系建立工作意见

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拉动农村消费

(一)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进一步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覆盖面,2011年新建和改造农家店200家,规划农村商品配送中心2-3个。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商品配送网络与供销、邮政等网络的结合。2012年在每个乡镇建设1-2个农家店示范点,实现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二)加强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新建或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逐步将南门农贸市场改造成国家标准化农贸市场,将东风农贸市场实施“农改超”改造,对具备条件的乡镇集贸市场逐步改造升级。健全农村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信息引导和产销衔接。建立农产品绿色通道,在境内免收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费用,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和损耗。

(三)积极推动“农超对接”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大型“农超对接”活动及多次农产品专项对接活动,搞活农产品流通,促进农民增收。支持和鼓励大型连锁超市、农产品流通企业与农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培育自有品牌,促进产销衔接。

(四)加强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网络建设。重点培育市湘农农资公司,建设好农资物流配送中心。鼓励邮政第三方物流进入农业生产资料流通领域,尽快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覆盖面广的农资流通网络。引导和鼓励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在搞活农资流通的同时为农民提供技术、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

(五)全面推进“家电下乡”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监管,确保下乡家电产品质量和补贴政策的到位,搞好售后服务。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随意提价行为,切实把“家电下乡”工作抓紧抓好。城区培植1-2家综合性、大型家电卖场和售后服务中心;每个乡(镇)培植1家家电销售服务中心,逐步形成完善的城乡一体化家电销售网络,通过“家电下乡”促进农村市场消费、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二、加强城市流通体系建设,扩大城市消费

(六)完善大中型商业设施,培育消费市场,拉动消费。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推动大中型商业设施和特色商业街建设,着力培育步步高、振兴连锁、幸福树电器等大中型流通企业,做强做大。支持流通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发展销售和物流网络;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开展“名品进名店”,促进产销衔接,培育产品和服务品牌。大力挖掘老字号企业,支持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开发特色突出、质量上乘、符合消费需求的产品。配合安居工程建设,扩大和带动家具、家电、家纺、家饰等商品消费。促进会展消费,支持和培育一批日用消费品行业展会,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美食节、购物节等促销活动,促进和带动相关商品流通和服务业的发展。支持和规范零售企业各种促销活动。

(七)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便民商贸服务设施。大力推进“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双进工程”。实施早餐示范工程,鼓励餐饮龙头企业在城区建设1-2个早餐示范店(点),发展主食加工配送中心,推进早餐经营特色化、规范化,为居民提供物美价廉、方便快捷、安全卫生的早餐服务。积极推进家政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大型服务企业建立家政服务网络中心。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提供安全便利的保洁、保姆、维修、送货、护理等多元化家政服务。

(八)加强旧货流通网络建设,促进城市消费升级换代。进一步完善旧货流通网络,在城市社区建立旧货收购点和慈善捐助站,在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建立旧货交易市场,满足低收入家庭和贫困群体消费需求,鼓励生产和零售企业开展“收旧售新”,“以旧换新”业务,带动新产品销售,促进资源节约。

(九)努力降低消费成本,促进流通业发展。积极落实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商业与工业用电、用水同价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消费成本。进一步促进银行卡使用,完善对银行卡刷卡的配套支付政策,引导经营者采用银行卡结算,方便消费者使用银行卡支付。办好(成立)商业同业协会、餐饮业协会、旅馆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业经营行为。

(十)建立居民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积极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稳定市场物价,确保市场供应。建立粮、油、肉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制度。引导和鼓励企业保持适当库存水平,确保特殊时期市场供应量。

三、加强汽摩流通体系建设,促进汽摩消费

(十一)进一步完善汽摩流通服务网络。积极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降至5%的政策,促进汽车消费稳定增长。争取建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倡导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新旧汽车置换业务,建立二手车信息平台。加大扶持力度,加快淘汰“黄标车”,促进汽车更新换代。

四、积极促进旅游文化消费

(十二)加大对我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吸引各类资金投资开发旅游业,同时放宽市场准入、降低门槛,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加大对旅游业的开发力度,激发市场主体创业活力。加大对我市旅游品牌宣传促销资金的投入力度,广泛宣传,拓宽促销渠道,不断提高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强力开发市外、省外、境外旅游市场。通过减免门票、营造黄金旅游线路及购物点打折等活动,吸引省内外、国内外来观光休闲。大力开发旅游商品,加快旅游商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积极发展旅游演艺、旅游动漫等新型业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五、稳步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十三)根据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要求,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积极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大城市区域物流发展力度,重点扶持1-2个物流园,2-3个物流企业,切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增强市域经济竞争力。积极鼓励大型工业企业和商贸企业采用第三方物流经营方式和现代物流新技术,充分利用冷链技术在鲜活农产品流通中的作用,减少运输损耗,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六、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住房消费

(十四)积极组织全市房地产企业举办大型房展让利促销会,推动房地产的健康稳定消费。强力推进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工程。

七、大力拓展电信服务消费

(十五)加强电信网络工程建设,积极发展电信城镇业务,把宽带互联网延伸至全市所有行政村,实现村村通宽带,配合“家电下乡”工作,推动电脑入乡入户,使1%-5%为信息示范村,示范信息村电脑入户率达到10%以上。

八、加强再生资源网络建设,促进“两型社会”建设

(十六)积极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网络建设。实行再生资源经营单位备案制度,建立再生资源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支持再生资源龙头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等形式,新建或改造一批统一规范的社区(乡村)废旧物品回收站点、专业化分拣中心和跨区域集散市场。按照“退市进郊,退路进场”的要求,结合城乡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再生资源集散中心和交易市场的建设,规范交易地点和交易行为,建立集回收、加工、综合利用处理为一体的服务网络体系。引进生产企业进场发展精深加工,实现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九、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改善市场消费环境

(十七)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改善市场环境。积极推动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商务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加强商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交易环境,增强消费信心,促进安全消费。

(十八)加快推进“放心肉”、“放心酒”服务体系建设。各地要建立市场信息和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实现远程实时监控,以及无害化处理数据信息的网上记录和审核汇总;开展肉品质量信息可追溯系统建设试点;开展大型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产业链延伸改造示范和中小型定点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示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实行星级管理,城(区)建设1-2个标准化、机械化屠宰场,有条件的乡镇逐步向半机械化屠宰过渡。同时逐步实行牛、羊、禽定点集中屠宰制度。建立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实行区域内酒类防伪标识管理。

(十九)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继续打破地区封锁,维护公平竞争,保障商品自由流通。切实贯彻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法规,引导零售企业规范促销行为,推广商品购销合同示范文本,取消对供应商的不合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