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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质量振兴机制安排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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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质量振兴机制安排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涨渡湖、龙王咀农场,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现就进一步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质量振兴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全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制发的《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广泛开展质量兴区、质量兴企活动,全面加强质量基础工作,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高。但同时也要看到,目前我区质量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工业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名牌产品数量不多,中小企业质量技术基础薄弱,服务行业质量整体水平不高,农业技术标准化体系不够健全等,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随着对外开放的日益扩大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更多地体现在科技的竞争、质量的竞争和品牌的竞争。推动质量振兴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是适应经济全球化、提高综合竞争实力的迫切需要,是建设“工业”、“生态”、“和谐”的必然选择。为此,各街镇场处、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要充分认识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质量振兴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提升农业,强化工业、拓展服务业”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以技术标准化体系建设为基础,以争创精品名牌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质量诚信体系、检验检测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区质量总体水平上新台阶。

二、明确奋斗目标,努力推进三大产业质量提升工程

(一)围绕现代都市农业发展,以推进农业标准化为切入点,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形成产业链接,着力培育具有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品牌。以双柳蔬菜、徐古蘑菇等7个农业种植养殖标准示范区为重点,打造全省一流、全市第一的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到2010年,将7个农业种植养殖基地全部建成市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其中:国家级3个、省级3个、市级1个。以有机茶、蘑菇罐头及酱油、蜂蜜等7个深加工农业特色产品为重点,培植壮大2-3个深加工农产品特色品牌。以涨渡湖黄颡鱼为突破口,加快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

(二)围绕钢铁深加工、机械装备制造、船舶修造、新型建材、化工等优势行业,以重点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加快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集团。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落户,鼓励国内外优势企业与知名品牌企业参与我区战略性重组,以名牌为纽带促进产业聚集。到2010年,力争培育出1-2个中国名牌、4个省级名牌、6个市级名牌、3个以上国家免检产品;争创5-6个省著名商标、6-7个市著名商标;重点产品质量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以上,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达到75%以上,重点食品生产企业HACCP认证率达到20%,强制性产品认证率达到95%以上。

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推行重大工程项目监理制,引导建筑企业开展质量创优活动,争创优质工程奖项。到2010年,全区竣工工程质量全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45%以上。

(三)建立健全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促进计量诚信建设,开展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试点工作,鼓励服务行业开展ISO9000认证工作,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和市场影响力的精品服务项目和现代服务企业。到2010年,全区服务质量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商贸、交通、电信、金融、旅游、物流等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突出工作重点,深入贯彻实施质量振兴战略

(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围绕建设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优质农产品和现代物流4个基地,大力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重点培育一批高新技术骨干企业、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示范企业、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企业。鼓励和扶持各类组织参与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健全从产品设计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大力开展质量分析、质量改进活动,提高主要产业的产品质量。

(二)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全区标准化发展规划,及时跟踪和掌握国内外先进标准,健全技术标准服务平台和标准制定修订快速应急机制。结合粮食、油料、蔬菜、食用菌、茶叶、水产、畜禽以及农业板块基地建设等工程,推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广泛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在部分重点企业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在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企业或主要基地推行HACCP和GAP技术,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推行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有重点地组织和指导商贸、餐饮、金融、电信、旅游等服务行业开展标准化工作;积极探索开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制订完善地方环境标准,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食品、建设工程和环保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凡是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禁止生产和销售。支持企业制定具有市场竞争力、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缩小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质量与国际先进标准的差距。

(三)积极争创精品名牌。制定实施名牌产品培育发展规划,确定中国名牌、省级名牌和市级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创建目标和对象,分类逐步推进。结合市关于推进远城区“千亿板块”建设,做大做强钢铁深加工、机械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电力能源等产业,改造提升食品加工、新型建材、塑料化工、船舶制造等产业,重点培植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精品名牌。各类企业要广泛开展“质量兴企”活动,把争创精品名牌作为自觉行动,与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加强管理紧密结合起来,运用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争创精品名牌。要加大名牌产品的培植、引进、推介和保护力度,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引导中小企业向龙头企业靠拢,同类产品向名牌产品集中;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吸纳先进技术和资本,增强本地产品市场竞争力;对名牌产品、驰名商标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政府采购部门优先采购其商品和服务;加大打假治劣力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名优企业合法权益。

(四)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坚持从源头抓质量,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对涉及安全、卫生、环保、人体健康等重点敏感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认真实施国家质量法律法规,加强重要工业品、农产品、食品、药品的全过程监管,扩大监督抽查的覆盖面。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危害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格实行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动植物疫情疫病和农兽药检测监控体系,防止辖区疫情恶化蔓延。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事故预防、突发事件预警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确保资源开采、工程建设、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质量安全。

(五)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定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建立质量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将日常监管记录和抽查的产品质量状况作为衡量企业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对守法经营、质量过硬的企业提供服务和便利,对质量管理不严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和产品抽查频次;对制假售假的依法处理,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曝光。开展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质量管理及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认证。积极发挥各类商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

(六)加强质量保障能力建设。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的要求,加快质检技术机构基本建设,打造技术装备精、检测水平高、支撑能力强的公共检测平台,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科学、准确、高效的检测服务。对分散在质监、卫生、环保、农业、林业、粮食等部门的检测机构和资源,通过质监部门的计量认证、实验室认可等手段进行确认,建立统一的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实验室评价制度。建立和完善全区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大力推进能源计量和民生计量。引导和支持企业、院校、科研机构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公共平台建设,重点提升农产品、食品、药品等产品的监督检验和应急技术保障能力,着力解决监管过程中存在的“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不快”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加强质量人才梯队建设,重点培养高层次、高技能的质量专业人才。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质量振兴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一)强化对质量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将质量工作列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区级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健全质量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区质量振兴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统筹协调解决质量振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制订本部门、本行业质量工作规划,建立质量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各街镇场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工作负总责,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广泛深入地开展质量兴街(镇)、品牌兴企和打假治劣保名优等活动。

(二)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区财政要加大对质检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提升我区质检机构整体装备水平和检验检测能力。区发展改革、经贸、建设、交通、科技、农业等部门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扶持资金,用于名牌培植、工程培优、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建设。区人民政府将设立质量奖,对获得国家和省、市政府质量奖或中国名牌、省级名牌、市级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获得“鲁班奖”、“黄鹤杯”或省级以上优质工程奖的建筑企业,通过国际标准质量体系认证的服务型企业,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以及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验收合格的承办单位,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深入开展质量宣传活动。建立统一、规范、科学、权威、高效的质量安全信息制度,推进质量监督政务公开和信息透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质量维权意识。区统计、质监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区农业部门要定期农产品质量和蔬菜农药残留量监测情况,区环保部门要定期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区质监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状况。区宣传、广电、文化等新闻媒体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对质量振兴的重点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对质量效益型企业、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大力宣传,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营造全社会重视质量、维护质量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