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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提升改建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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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提升改建工作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新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景观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彰显城市特色,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洛浦公园实施综合改造提升。为规范改造提升项目,确保改造提升成效,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九次、市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打造“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战略目标,按照《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和“文化为魂、水系为韵、牡丹为媒、产城融合、组团发展、生态宜居”的城市定位,对洛浦公园(包括已建成的22公里和将要实施的东至偃师西至宜阳延伸段)全面实施亮化、休闲、文化、生态、水系等五大功能提升,用现代手法挖掘和展示历史文化,充分展现“千年帝都、牡丹花城、河洛之根、丝路起点”的城市特色。

二、基本原则

按照“统筹规划、拓展功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和“以产业养事业、以经营反哺公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并重”的总体要求,实施洛浦公园的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

——坚持规划引领。以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主题,按照城市定位,由市规划部门统筹协调,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一张蓝图一盘棋”,避免政出多门、自行其是,确保洛浦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布局合理,风格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保持整体性和前瞻性。

——坚持生态、环保约束。洛浦公园规划范围大,涵盖内容多,对公园景观或功能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经营项目,必须从城市生态、环保、防洪等大局统一把握,结合洛河两岸景观进行整体考虑。

——坚持一个口径报批。公园内新建、改建和扩建配套项目必须符合公园的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公园的文化内涵、城市功能和公益性特点,并按照规定由市园林局牵头,统一申报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坚持以产业养事业。在满足可行性、约束性及运行成本的基础上,公益事业社会参与,运用市场运营的模式,解决建设、管理、养护等运营费用,实现以业养业。

三、主要内容

(一)统筹规划设计,严格项目审批

由市规划局牵头,会同偃师、宜阳、相关城市区以及市园林、住建、国土、水务、环保、文物等部门,依据《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和《洛浦风景游览区和滨河公园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洛浦公园已建成的22公里和将要实施的东至偃师西至宜阳延伸段改造提升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各相关县(市、区)、部门和单位可依据洛浦公园改造提升专项规划,在管辖范围内编制规划设计总图和单体设计方案,由市规划局牵头论证、评审,并在社会上公示,广泛吸取公众意见,履行相关程序后,再组织实施。

(二)实施五大提升,拓展公园功能

按照“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标准,对洛浦公园原有传统单一的市民休闲绿地实施五个方面的提升,将其拓展成集观赏休闲、旅游购物、历史探寻、文化体验、遗迹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城市公园。

1.亮化提升

市园林局负责洛浦公园亮化提升的整体规划设计和二期两岸堤面亮化,运用路标广告、像素灯、城市雕塑小品、历史文化符号、现代城市生活理念标识等多种形式,结合企业形象,宣传社会公益,筹集亮化建设和运营资金。市公用事业局负责跨洛河的大桥、引桥的照明、亮化。市水务局负责河道内二阶滩地、小岛、游船和码头等亮化。各城市区负责洛河两岸沿线建(构)筑物楼体的亮化。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现有管理体制,负责各自亮化设施的建设、维修、养护管理和资金筹集。最终形成由市公用事业局(亮化办)统一协调,各主管部门和城市区分别控制,两岸楼体轮廓、天际线、桥梁、广告、滨水码头、游船等层次分明、动静结合、平面和立体交相辉映的夜间景观。

2013年牡丹文化节前要完成二期部分主体亮化。

2.休闲服务提升

(1)按照历史文化和园林艺术并重、人文和自然和谐、生态和经济效益并举的原则,以提升休闲服务为目的,依照行业规范,规划建设现代、高端的服务性设施,建筑体量和建筑风格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2)本着“谁收益、谁配套建设”的原则,在规划建设休闲服务经营项目的同时,开发经营项目周边广场、公厕、市政道路、路灯、给排水、供电、停车场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管理,一并纳入项目经营范畴,用于弥补洛浦公园整体养护费用的缺口。

(3)选择合适地段,增设体育健身场所,设置水上皮划艇、自行车专用线、健身步道、羽毛球、踺球、瑜伽、舞蹈等健身场馆设施,提高洛浦公园的综合服务水平。

(4)在公园绝对控制区和相对控制区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服务设施,由市园林局按照相关管理法规和洛浦公园改造提升专项规划申报批准。严格控制占用绿地、损坏树木。

3.河道管理设施及水上游乐项目提升

(1)从现有的洛河市区段橡胶坝管理房改造提升做起,突出公益性、文化性、群众参与性。

(2)为进一步提升改造后的橡胶坝管理房建筑物景观功能,对建筑物进行亮化改造。

(3)为满足群众的亲水情结,丰富群众生活,选择合适地段,在不影响河道周边生态环境、无损河道功能的前提下,拓展水上娱乐经营项目。

(4)在水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建设的水上游乐设施、橡胶坝管理房等项目,由市水务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权限,尽早进行评估并申报审批。

上述项目力争2013年年底基本完工。

4.文化提升

洛浦公园文化提升主题结构按照“三段、九区、十八景”进行布局。“三段”指:核心景观段(瀍河口至西苑桥)、东延伸段和西延伸段。主要景区有:大运河遗址(含运河塔、运河展览馆、文化走廊和运河码头景点)、河洛之根文化公园(含华夏之源、天枢地轴祭祖台、姓氏文化广场和名人里坊景点)、上阳宫遗址公园(含提象门、沐日台、镜花苑、百官来朝雕塑墙景点)、秋风园和南岸的民俗文化片区、国花园片区等。秋风园和民俗文化片区着力表现传统文化以及市民参与民俗文化活动和现代生活的体验,用书吧、酒吧、茶社等服务设施,传承、融合、创新现代文化生活;国花园片区主要用于展示关于牡丹的诗词、书画、歌舞、视频等。

5.生态提升

根据洛浦公园不同的种植区域,调整地型、地貌,注重植物的空间造型,以梅园、竹园、松柏园、百草园、蔓趣园等园中园的种植特色,形成丰富多样的植物景观。二阶滩地绿化改造,结合驳岸优化进行,通过水岸、湿生、水生植物种植,减少生硬感。堤外绿化结合城市空间,拓展通往公园的绿化景观空间,达到疏密有致的绿化效果,再现洛浦风光带上“东城桃李、洛浦秋风、瀍壑朱樱、午桥碧草”等盛景。

(三)树立经营理念,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思路,围绕洛浦公园景观品质提升,优化运营模式,由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园内外的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由提升项目的业主负责解决建设资金;休闲文化娱乐设施通过招商完成,公园内所有经营项目的后期运营与管理都实行市场化运作,实现政府、企业互利共赢。

四、保障措施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足于社会和谐、生态环境、经济效益三者的有机统一,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和规定程序,全面实施好洛浦公园的改造提升。

1.加强组织领导。洛浦公园改造提升工作在市城建提升攻坚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由副市长谭建忠任组长,副秘书长杨晓阳任副组长,市规划、园林、水务、国土、环保、体育和相关县(市、区)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对洛浦公园改造提升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县(市、区)、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改造提升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增强工作合力。洛浦公园改造提升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认真调查研究,逐级审核把关,严格项目报批,抓好具体落实。要强化大局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3.强化日常监管。市规划、园林、水务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强化日常监督和管理。建立举报制度,对擅自违反国家、省、市法规规章和本指导意见进行项目建设的,除立即纠正外,还要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4.健全保障机制。市政府已将洛浦公园改造提升列入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重点项目,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推进。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也要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公园建设、管理经费,并建立长效运营机制。要制定优惠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吸引和鼓励企业、个人等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洛浦公园改造提升,建立多元化的筹融资机制。同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建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