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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公交经营发展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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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公交经营发展工作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为加快我市公共交通发展,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切实缓解交通拥堵,方便群众出行,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家六部委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性

我市城区道路交通资源有限,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缓解城市拥堵压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统一思想认识,把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发展地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明确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总体要求:政府主导,国有控股,政策扶持,规范管理,有序竞争,协调发展。科学编制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理顺经营管理体制,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和效益,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出行服务。

主要目标:到2015年,市城区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到12标台以上,平均每年净增车辆20标台以上;市中心城区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30%以上;3年之内,市城区公交车辆均要环保达标,节能低碳;市中心城区高峰时段平均候车时间小于5分钟,白天平峰时段平均候车时间小于10分钟;主要火车站和中心汽车站之间通过城区骨干线路确保公交通宵开行对接;城市建成区300米站台覆盖率达到75%以上,中心城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建成区内公交车辆营运平均速度达到25公里/小时以上;在城区主干道上设立公交专用车道或在交通高峰时段设立公交优先通行车道,力争“十二五”末建成1—2条BRT公交专线。

三、科学编制实施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认真编制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科学配置和利用交通资源。《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要对城市交通现状、需求和发展前景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着重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城市新建的区域要全面落实公交专用车道;对老城区要从道路使用效率、方便公交出行的角度,着力提高公交车辆的通行能力和营运效率。

(二)优化公交线路。根据城市公共交通现状,着眼未来城市10年的发展,调整和优化公交线路。

(三)合理配置公交站场。城市新建的区域和新开发的小区都要配套公共交通场站,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四)有步骤地明确城市交通快速线路。要在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中,明确西外环、东外环、南外环作为城市的快速通道。

四、加快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

“十二五”期,要按照《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加快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好呆鹰岭公交中心停保场、武广高铁东站公交停保场,以及与白沙洲工业园、松木工业园、中心汽车站、雨母山、西湖、酃湖等功能配套的公交枢纽站。在城区主干道设立出租汽车即停即走点;在大型商场、宾馆、医院等人员集中集散地设立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点;在武广高铁、火车站、中心汽车站建立出租车环形车道;四个城区规划建设出租车综合服务区。

2012年,市城乡规划、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具体要做好三件事:一是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完成市中心城区港湾式公交车辆停靠站改造,由市城建投筹集资金;二是明确各类车辆包括出租汽车的停靠点;三是要建设好两个公交首末站。

五、进一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一)加大公交车辆更新投入。公交企业根据实际需要每年应及时增加和更新一定比例公交车辆,对新购的低碳节能环保的公交车辆,市财政予以适当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市财政局和交通运输局提出意见,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将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对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确定的首末站、专用车道、候车亭、换乘枢纽站等公共基础设施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在城市建设中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城市公交站亭、站场等公共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费用从城市维护费中支出。城市公交停车场、保养场、调度中心、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等其它基础配套设施,由企业自建自用,建成后予以一定奖励扶持。公共交通建设项目享受重点工程扶持政策;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及其他相关开发建设单位要按照城市公交专项规划优先安排公交停车场、首末站、保养场、调度(服务)中心、换乘枢纽中心等设施建设用地,并随着城市的发展预留控规一定数量的城市公交站场建设用地。

(三)建立健全公交优先发展补贴、补偿制度。对公交企业由于对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等减免票政策形成的公益性负担,对公交企业完成的公益性、指令性任务,经行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企业,每年由市交通运输局提出意见,市财政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实行综合补偿。

(四)规范老年人免费乘车行为。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凭民政部门核发的老年优待证到政府指定的公交企业统一免费办理老年免费乘车IC卡。为确保老年人的乘车安全,由财政出资统一办理老年人乘车意外伤害保险。

六、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服务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人民政府公共交通服务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组长,市政府副巡视员,市政府副厅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为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要研究全市公共交通管理的具体事项,包括线路调整、场站建设、打非治违等工作。

(二)强化服务管理

1、建立公共交通准入退出机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全市公共交通运输市场的企业的准入条件和标准,完善考核、奖惩和退出机制。对未达到准入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准进入公共交通运输市场。

2、建立公共交通特许经营考核体系。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建立公交线路和出租汽车特许经营考核办法,依法规范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的经营行为,严格监督检查考评。考评结果与城市公交线路、出租汽车特许经营权授予和政府补贴补偿等扶持政策挂钩。

3、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市交通运输、物价、监察、交警等部门要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营运、非法停靠、哄抬票价等违法行为。

4、推进公共交通智能化管理。要鼓励和扶持公交企业和出租车公司积极利用高新技术,推进公共交通智能化管理,以实现乘客、车辆、场站设施、道路交通和治安管理之间的信息互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城市公交企业要建立公交线路运行显示系统、多媒体综合查询系统、乘客服务信息系统、站点和停车场站管理系统,完善公交IC卡系统,安装公交车和出租车GPS定位及监控系统;实现公交智能化调度管理,提高运营效率,方便乘客出行。

5、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要经常性开展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城市公共交通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服务水平。

(三)理顺城市公交企业管理体制

按照“国有主导、多元投资、规模经营、有序竞争”的原则,以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规范公共交通服务行为为宗旨,深化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改革,理顺城市公交企业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