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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战略决策,抢抓机遇,加快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拉动农村消费
(一)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全市已建成并验收合格的942家标准化农家店,2009年新建、改建农家店600家。完善农村商品配送中心的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等功能。推进“万村千乡”市场网络、“新网工程”与邮政、电信等网络的结合,实现一网多能、资源互用、成果共享。引导企业、大型超市开展“品牌产品下乡”、“大篷车进村”等活动,提高农家店的综合服务功能。争取到“十一五”期末,再新建、改造1600家农家店和20个区域性配送中心,覆盖全市90%的乡镇、70%的行政村,配送率达到50%以上。
(二)扎实抓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认真落实财政补贴优惠政策,扩大农村家电消费。根据我市农村市场的实际需求,适当增加下乡商品种类,扩大补贴范围,在已经确定的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冰柜)、手机等四大类商品的基础上,增加电脑、热水器、空调、微波炉、电磁炉等五大类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自行安排补贴资金,进一步扩大下乡商品种类和补贴范围。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力争2009年销售“家电下乡”产品4万件以上,销售额2亿元以上,发放补贴5200万元以上。
(三)加快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一是从2009年起3年内完成县市区商业网点规划编制,促进农村商业有序快速发展。创新农产品交易方式,建立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健全农村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着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促进农民增收。二是抓好罗家井市场、七星大市场提质改造和异地重建。对罗家井市场,实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综合改建,拉通燕泉河游道和市场南北两条通道,进行连体开发;对七星大市场,进行异地重建。通过改造提质和异地重建,促使罗家井市场、七星大市场发挥更大效益。三是加快“马路市场”搬迁建设和因冰灾受损的市场重建工作。对受灾农贸市场提质改造给予财政补贴,开辟报建、证照等各种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免收部分市本级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安排引导资金进行“马路市场”搬迁建设,积极推进农村集贸市场建设,搭建销售市场平台,通过举办各类展销会、促销会,繁荣农村消费市场。
二、增强城市商业服务功能,扩大城市消费
(四)加快“双进工程”建设,提高城乡居民整体消费水平。大力推广“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双进工程”,为居民提供安全便利的保洁、保姆、维修、送货、搬家、护理等家政服务,引导典当、拍卖、直销、租赁等特殊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居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加大对居民的促销力度,积极发展消费信贷,为城市居民扩展消费需求能力奠定基础。加大社保投入,实行干部职工津贴与经济、财政增长挂钩,增强城乡居民的消费能力。加大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
(五)加强对美容美发、足浴、按摩、洗涤等服务行业的指导,开展星级美容美发店评定活动。对足浴、按摩等行业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培育一批休闲服务品牌企业。
(六)积极促进汽车、摩托车消费。落实国家关于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简化农民购买下乡汽车(摩托车)办理牌照及申领补贴资金等手续,农民凭当地财政部门的《购买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到相关经销商处购买汽车(摩托车),经销商或农民凭申请表及相关证件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汽车(摩托车)上户手续(申请表作为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的依据),经销商为农民办理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上户手续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加快品牌汽车4S店建设,建立完善二手车信息平台,升级改造二手车交易市场,大力支持二手车市场推进以信息服务系统建设为重点的技术改造和服务功能升级,倡导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新旧汽车置换业务。严格按照新标准对现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进行升级改造,扶持建立区域性报废汽车破碎中心,提高回收技术水平。对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技术规范的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补贴范围,促进汽车更新换代。
(七)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一是加强金融对住房消费的支持服务力度。积极拓展住房消费信贷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住房消费信贷的有效投入力度。落实个人住房消费贷款政策,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或改善性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降低交易门槛,对个人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税率统一下调至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适当放宽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二是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对个人购房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手续实行“一站式”服务,对住房交易环节所涉及的税收实行“一窗式”征收。三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房屋中介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规预售、违规转让、虚假广告、合同欺诈、擅自改变规划指标等行为,切实保障购房者的权益,保护居民购房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加强对房地产特别是商品住房市场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增强政策透明度,稳定市场心理预期,促进市场持续发展。加快实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制度,积极推行房地产中介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虚假或不实信息、在两个以上机构执业、与一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利益以及违法收取佣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四是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适时举办房地产交易展示会,推动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流通。
(八)积极推进专业市场和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立足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加快推进家具市场、汽车销售、汽车配件、钢材、旧货交易等专业市场建设,把湘南国际物流园建成汽车销售、汽车配件中心,扩大下湄桥钢材市场,逐步取消市城区协作路及经济开发区的钢材市场,把经济开发区长冲街规划建成旧货交易专业市场,整合资源,做大规模,发挥整体效益。结合我市民俗风情、历史文化和商业特点,强化完善市城区北苑饮食街与东风路服务功能,打造“美食一条街”,把兴隆步行街、兴旺步行街建成“购物和观光休闲一条街”,把裕后街历史街区规划建成“历史文化与商业一条街”,把湘南风情园规划建成“民俗风情一条街”。坚持规划先行、市场运作的原则,鼓励支持企业、个人参与专业市场和特色商业街区的开发、建设和经营,按照专业、特色定位和建设规划定向招商引店,形成专业、特色鲜明的市场和商业街区。
(九)努力扩大旅游消费。组织开展“人游”、“外地人游”系列活动。市民在市内各类景区凭居民身份证实行第一门票半价优惠;市外来郴游客实行第一门票八折优惠。在广州、长沙等主要客源地开展专题旅游推介活动,由市财政安排60万元发放旅游消费券,吸引外地游客来郴旅游消费。交通、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或鼓励支持旅游企业)开通市内通往东线东江湖、汝城温泉,南线莽山,西线仰天湖,北线永兴“中国白银第一坊”等主要景区的旅游专线。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完善市城区及通往各主要景区的标识系统,对外地来郴旅游的车辆轻微违章行为坚持以教育为主。从旅游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中安排20万元设立旅游奖励资金,重点奖励组团来郴人次多及消费多的旅行社、成功创建4A级以上的旅游景区、开通至郴旅游专线的企业。加大旅游宣传力度,在日报、人民广播电台、电视台、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开设旅游专栏。2009年力争接待各类游客150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00亿元。
(十)全力拉动文化消费。切实转变文化发展方式,催生“新文化业态”,探索文化与经济结合的新商业模式,建立以市场为导向,融内容集成、加工、制作、传播于一体的生产机制,打造具有地域特色、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引导开发群众的潜在文化需求。加快市演艺中心建设,打造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演艺节目,加强文化与旅游联姻,推介昆曲艺术、湘粤古道、天湖歌厅等项目,拉动旅游文化消费。引导市内发行单位积极拓展农村市场,针对农民群众的需要,发行一批农村出版物。推行发放文化消费卡。由经营业主和政府共同发放全市通用的文化消费卡。2009年,从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中安排50万元,用于文化消费卡发放。消费者持卡在全市文化娱乐场所消费都可享受优惠待遇。
(十一)支持拓展通讯消费。支持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开展3G业务,加快与3G业务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工作。
(十二)积极举办各类节会、体育活动。一是利用节假日消费集中的特点,不定期组织集金融、商业、旅游、文化等于一体的大型“购物节”、“促销节”、“特色农产品对接会”、“推介会”、“采购会”、特色商品节、“供应商与承办企业对接联销”、“家电下乡联展”、“旧货交易周”等综合性活动。二是举办首届绿色食品国际博览会暨2009年快乐购物节。三是认真筹划中国()有色金属博览交易会,举办市首届旅游文化美食节、2009年中国()有色金属产业发展高峰论坛等节会活动,举办“五一”、“十一”旅游购物节,承办第八届中国(国际)白银年会。四是举办各类体育活动。全力举办“红三角”湘粤赣乒乓球比赛、华南汽车越野竞技赛和全国汽车越野邀请赛、全市太极拳比赛、全市攀岩比赛、全市环城长跑比赛、市登山比赛、市三人制足球比赛、“移动,一路走过,感谢有你”自行车赛等赛事。积极举办和承办全省青少年皮划艇比赛、全省举重比赛、全省网球比赛。加快东风广场改造,做好承办2009年全省少数民族运动会各项工作。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或个人购置全民健身运动器材及其他必备设施。
(十三)促进职业教育消费。一是扩大中职招生规模,促使更多的应往届高初中毕业生就读职业学校,促进经济发展。二是加强县级职教中心建设,不断扩大非学历教育办学规模。引导鼓励农民投资学习实用技术,运用新的实用技术,拉动经济增长,促进消费新观念形成。三是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尽快扩建一批符合教学要求的实训基地和实验室,改进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促进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提高。四是鼓励和引导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当地就业,解决当地企业用工困难问题,促进企业发展,刺激地方消费。
(十四)大力支持“平价销售”模式。针对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及普通老百姓,采取类似“家电下乡”的优惠政策,通过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等扶持措施,支持已有的或者新建一批“平价超市”、“平价书店”、“平价药店”、“平价医院”等,切实推行让利于民的“平价销售”模式,刺激和提高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以及普通老百姓的整体消费水平。
(十五)推广实施节能环保消费工程。针对购买力较强的中高等收入群体,根据其家电产品更新换代要求,在大力宣传“节能环保、绿色消费”的基础上,通过财政补贴、价格折让等方式,大力推广节能高效的液晶电视、绿色冰箱、环保空调、节能灯具等。同时,努力完善环境标识制度,提供更多优质环保节能产品。
三、加强市场监管,改善消费环境
(十六)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健全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建立完善流通领域市场信息系统和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对流通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推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实现远程实时监控、数据信息网上记录和审核汇总。实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管理信息化,形成“放心酒”流通网络和服务体系。加强价格监管,深入开展惠农价格、农资价格、交通运输价格、涉企收费、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收费等专项检查。加大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力度,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审核,取消住房租赁手续费,适当降低存量住房交易手续费,规范房地产服务收费行为。对主要农作物种子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完善农资价格与农资综合直补标准联动机制,加强农资市场价格的监测监管,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坑农害农等不法行为,稳定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
(十七)加强消费维权。邀请行业协会、有关专家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常识、法律援助等服务。充分发挥消协和消费者投诉站消费维权网络作用,方便消费者就近维权。开展“保消费、促发展”和打击价格欺诈等执法维权系列行动,积极倡导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诚实守信经营活动。深入开展服务领域维权服务月活动,集中查处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强“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保护名优企业,打击假冒侵权。集中治理商业贿赂行为,切实减轻消费者负担。
四、促进现代流通业发展,降低消费成本
(十八)科学编制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正确引导现代物流业发展,防止盲目攀比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对全市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和公共信息平台的布局与建设实行统筹规划,着力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的兼容互补和配套衔接。按照总体规划、分步推进、适度超前的发展思路,促进现代物流业健康发展。重点扶持一批物流需求大、成长基础好的项目和企业优先发展。按照“123”模式推进物流园区(中心)发展,市城区规划1个物流园区、2个区域物流中心、3个专业物流中心,优先建设市级物流园区,重点推进湘南国际物流园建设。
(十九)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逐步增加财政投入,重点支持流通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和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发展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和财政贴息等方式,调动地方和社会投资积极性,促进流通业快速发展。力争到2015年,全市培育年交易额过30亿元的市场2家,过20亿元的市场3家,年销售额过5亿元的超市1家,过3亿元的超市3家。
(二十)对星级宾馆住宿、餐饮和旅游景点价格调节基金实行减半征收,对星级宾馆、列入国家鼓励类的商业企业用水用电,执行相关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力争到2012年,培育消费收入过亿元的星级宾馆1家。
五、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二十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成立市扩大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顾问,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有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市扩大消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服务。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议研究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实施意见任务分解到各单位,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督查督办。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推进本辖区扩大消费工作。
第二篇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发挥商贸流通业在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和稳定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保持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力度,完善农村流通体系
在巩固完善已建农家店的基础上,2009—2010年再规划建设16000个农家店(其中,2009年建设6000个,2010年建设10000个),实现覆盖全省90%以上的行政村、年销售额260亿元、安排就业20万人的目标。支持建设一批配送中心,逐步实行集中采购,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农家店商品配送率达到70%以上,降低经营成本。抓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示范农家店建设,拓展功能,增加品种,提档升级,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积极帮助开办农家店者创业,完善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服务。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调控和监管,推进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加快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物流设施建设步伐。
二、抓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积极争取国家“双百市场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推进农产品市场发展。2009年,在全省选择5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5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力争纳入国家“双百市场工程”项目的支持范围。从2009年起,省财政每年支持20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和10家农产品流通企业冷链建设项目,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全省70家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和30家农产品流通企业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任务。通过升级改造,引导我省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等重点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服务功能,改善交易环境,提高超市农产品基地直采比例和品牌农产品销售比例,促进农产品流通安全。
三、大力实施“家电下乡”,促进农村家电消费
认真落实“家电下乡”政策,抓住“家电下乡”增加销售品种和实施时间延续到2011年11月底的机遇,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力度,完善销售网络,简化补贴手续,搞好售后服务,促进“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额100亿元、销售量500万台,农村主要家电产品拥有率达到城市2000年的水平。
四、推进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民增收
在抓好2008年1个国家级和5个省级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县的基础上,2009年再增加36个省级试点县。办好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力争用3年时间使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覆盖全省70%以上的县(市),促进农村、农民通过网络与市场联结,实现农产品销售网上对接,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增加农民收入。组织、动员通信运营商,通过短信、语音、网络等渠道,向农民提供实时交互的农村商务信息服务。
五、积极发展社区商业,完善社区便民服务体系
鼓励大型流通企业进入社区开办网点,为社区居民提供保洁、维修、送货、家教、老年保健和护理等各类便民服务。支持郑州市率先建设家政服务网络中心,逐步向其他省辖市延伸。积极开展争创商业示范社区活动,用2年时间再创建100家省级以上商业示范社区,促进社区商业持续稳定发展。积极实施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对国家级和省级商业示范社区的菜市场全面实施标准化改造,用3年时间在全省建设300家标准化菜市场。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改造建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社区回收网点,提高主要品种回收率。进一步挖掘社区服务业吸纳就业的潜力,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组织就业困难人员在社区服务业实现再就业。
六、加快实施放心早餐工程,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
加快城市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和早餐网点建设,完善早餐供应体系。用2年时间在全省18个省辖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建设50个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全面实施安全卫生、方便快捷、经济实惠、适合消费者需求的放心早餐工程。鼓励创立豫菜餐饮品牌,用3年时间在全省18个省辖市培育50家“豫菜品牌示范店”、50家“豫菜风味品牌店”,重点扶持50家餐饮“老字号”企业发展。
改善汽车消费环境,促进汽车消费
整顿和规范汽车维修保养、配件市场秩序,提高汽车经销商服务水平,促进汽车售后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完善城市道路交通长远规划,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停车位面积,鼓励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场,支持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对停车场进行改建、改造,满足小区业主停车需求。支持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二手车置换业务,加强二手车交易信息平台建设。2009—2010年,以郑州为中心选择5家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支持10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通过改造提高技术水平。积极争取国家报废汽车更新补贴资金,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补贴范围,加快淘汰老旧汽车,促进汽车更新换代。
八、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促进流通现代化
通过股权置换、资产收购等方式,鼓励流通企业跨区域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创立自主品牌。争取用3年时间培育5—10家销售额超10亿元的本地品牌零售企业。支持大型生产企业直接进入消费市场,开展专业性连锁经营。鼓励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联合兼并,促进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相互延伸,形成具有自主生产基地的跨区域连锁企业。
九、努力开拓市场,开展各类营销促销活动
引导企业结合新形势下消费市场、消费结构变化特点,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和服务项目,扩大消费需求。组织省内企业、项目单位开展供需对接,促进省内企业形成稳定的供需伙伴关系。在同等条件下,政府招标采购要优先购买本省产品,鼓励省、市重点项目建设优先购买本省产品。鼓励流通企业围绕节庆假日组织举办涉及购物、食品、餐饮、美容美发等迎合居民节日需求的各类促销活动。鼓励各地传统节日期间在主要商业街、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开设购物一条街、美食一条街和各类名优产品展销专区、展销专柜,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各地可根据情况,在传统节日期间向城乡低保、孤残等特困人群发放补贴或购物券、消费券,提高特困人群的消费能力。
十、强化制度创新,促进旅游、文化、休闲健身等热点消费
加大对旅游、文化、休闲健身等服务性消费设施投入力度,引导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需求。通过财政适当补贴,推出发放旅游消费券、减免门票、旅游线路及购物点打折等活动,吸引国内外游客来豫观光休闲。大力开发旅游小商品,支持旅游小商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积极发展旅游演艺、旅游动漫等新型业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落实国家带薪休假制度,扩大带薪休假范围,促进带薪休假的社会化。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探索建立“朝九晚五”作息制度。配合安居工程建设,扩大和带动家装、家具、家纺、家饰等消费。
十一、办好各类展会,大力发展会展经济
强化政策引导和服务,充分发挥会展业在商品交易、经济技术合作、科学文化交流和信息咨询、招商引资、商务旅游等方面的功能优势。办好2009年全国秋季糖酒商品交易会、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博览暨东西合作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郑州商品交易会、黄帝故里拜祖大典、洛阳牡丹花会、开封菊花花会、中国(漯河)食品博览会、三门峡黄河国际旅游节、信阳茶文化节等大型展会,带动住宿、餐饮、交通、通信等消费。
十二、做好市场监测、预测,积极引导消费
按照监测平台共建、信息资源共享的原则,整合现有市场监测资源,加快商品流通数据库建设和市场信息服务系统的维护升级。加强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市场监测机制,提高智能化水平,增强监测信息的公共服务功能。继续办好省级商务预报网络版、报纸版,开办和完善电视版。加强组织指导,加大技术支持,推动省辖市充分利用商务预报窗口,及时市场供求信息,引导企业生产和居民消费。2009年18个省辖市要全部开办商务预报网络版。
十三、清理、规范各种收费,优化消费环境
全面清理和规范涉及商贸流通业的各项收费,为流通企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认真落实对列入国家鼓励类的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同价政策;积极创造条件,支持社区商业、餐饮业用水、用电价格比照工业企业执行。对涉及商业、餐饮企业的相关收费,实行减免优惠政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商业、餐饮业收费项目,按最低标准收取。
十四、整顿市场秩序,促进安全消费
组织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诚信经营活动,切实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加大市场整治力度,加强对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各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快速反应机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价格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流通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农村消费品市场的规范和整治,确保消费安全。加快“放心肉”监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的监控,建立肉品质量信息可追溯体系。支持屠宰企业升级改造,2009—2010年完成5—10家大型肉类生产企业、80—100家中小型肉类生产企业的标准化改造,切实提高肉品安全保障水平。
十五、提高市场调控能力,维护市场稳定
健全居民生活必需品储备机制,尚未建立生活必需品地方储备的省辖市要尽快建立,已经建立的要增加品种、扩大规模。加快完善地方成品粮油储备体系,适时建立成品粮油(含小包装粮油)应急储备制度。引导和鼓励企业保持适当库存水平,探索建立商业代储制度。继续完善产销衔接、跨区调运、储备投放、进出口调剂等机制,为稳定供应、应急保供和市场调控提供保障。
十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
在落实现有财政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政策的基础上,省商务厅要抓紧提出2009年商贸流通业发展重点项目,省财政厅积极予以支持,确保项目早实施、早见效。以后年度,省财政厅在预算安排、省发展改革委在基建投资上要加大对商贸流通业的投入力度,支持城乡流通服务体系发展。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搞活流通、扩大消费工作,切实转变重生产轻流通的思想观念,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建立完善工作目标考核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