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地方加强工商联工作意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省工商联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工商联组织的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工商联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性
(一)工商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商界组成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加强工商联工作,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进一步加强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
(二)把工商联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工商联工作,主动给工商联交任务、压担子,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健全党委、政府研究工商联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分管和联系工商联工作的党政领导,切实承担起领导工商联工作的重要职责。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联系制度;安排工商联负责人参加有关重要内、外事活动。每年听取工商联工作汇报,每届任期内召开一次工商联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商联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战部要加强对工商联党组的领导和对工作的指导,着力为工商联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三)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工商联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工商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选配好领导班子,特别是配强主要领导,并做好政治安排。工商联主席的政治安排应根据人选条件,与同级人大、政协领导班子配备统筹考虑;工商联党组书记由同级党委统战部分管经济统战工作的副部长兼任。从工商联开展工作实际需要出发,积极帮助解决机构编制、经费、办公场所、交通工具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适时确定、配好两区工商联专职副主席。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设立两区工商联办公机构。各级工商联积极筹建“非公经济服务中心”,“中心”为全额事业单位编制,并落实日常工作经费。创造条件,从建设机制、土地征用、税费征缴、资金安排上积极支持工商联筹建商会大厦。
(四)努力形成发展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努力形成工商联事业发展合力,营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支持行业商会、异地商会、乡镇(街道)商会开展工作。各级经济部门要积极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提高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能力;各级民政部门要按规定积极做好行业商会、异地商会、乡镇(街道)商会等商会组织的注册登记管理工作,促进商会组织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发挥工商联的职能作用
(五)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切实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各级党委、政府研究或作出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和举措、开展涉及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的重大活动,应吸纳工商联参与或征求工商联意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安排应征求工商联的意见。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要有适当比例,在各县(区)政协组织中应设立工商联界别组。搭建起党委、政府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之间沟通思想、交流情况、反映诉求的有效平台。各级工商联要不断适应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政治和社会事务的需求,加强与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意见反映机制,发挥工商联作为政协组成单位的优势。通过调查研究、提案、信息专报等形式,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实现有序政治参与。
(六)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职能。各级党委、政府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统战、人力资源部门大力支持工商联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训工作。宣传部门大力支持工商联宣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的先进典型和开展“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落实“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享受同级劳动模范待遇。进一步发挥工商联在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有效途径。各级工商联按照“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工作方针,认真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按照综合评价体系,有重点地选拔培养一支有较高政治素质、较大社会贡献、较强参政议政能力、在所联系阶层中有较大影响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新生代的团结引导、教育培养。
(七)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助手作用,切实履行服务企业、促进发展的职能。各级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发展非公经济的政策措施时,征求工商联意见;研究制定行业重大发展问题,征求行业商会意见。有关部门应主动与工商联建立协调与合作的长效机制,支持工商联组织参与重大经贸活动,开展各项经济服务。各级工商联要有效整合系统资源和社会资源,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法律等有关部门、海内外商务机构及工商社团的沟通、联系和合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提供科技、融资、市场、人才、培训、法律、信息等服务,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转型升级、科学发展。
(八)充分发挥工商联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中的牵头作用,切实履行综合协调、归口管理的职能。各级党委、政府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步伐,理顺管理体制,成立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协调小组,吸收工商联为组成单位,授权工商联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内行业协会商会、异地商会业务主管单位,妥善解决注册登记、归口指导等问题。加强工商联对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内行业协会商会、异地商会的领导、组建和管理;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可作为团体会员自愿加入工商联。积极探索加强商会党组织的建设,通过组建商会党支部、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强化党建工作覆盖,促进商会组织科学发展。
(九)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履行维护权益、促进和谐的职能。建立由政府、工会和工商联组成的三方协调机制,支持工商联围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积极开展系列活动。各级工商联主动协调劳资关系,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自觉履行义利兼顾、扶贫济困的社会责任。在建立新型劳动关系的过程中,既要维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合法权益,又要与工会等人民团体密切配合,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承担发展企业、保护环境、爱国报国、遵纪守法、公益慈善、道德自律、诚信经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四、进一步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
(十)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各级工商联要按照“坚持标准、积极发展、确保质量、优化结构、加强服务、规范管理”的原则要求,创新发展思路,提高覆盖率,优化队伍结构,强化队伍管理,不断夯实工商联组织基础。
(十一)加强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各级工商联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理论学习和培训,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等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握好政治方向,决策好重大问题;充分发挥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兼职成员和执委会、常委会和主席班子的集体作用,加强团结合作,形成工作合力。
(十二)加强工商联机关建设。加强工商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关心机关干部的成长,加大工商联与党政机关之间干部交流力度。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勤于奉献、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上级工商联加强对基层工商联的工作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基层工商联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创造性开展工作。
(十三)加强商会组织建设。各级工商联要按照市场化运行的原则,大力培育和发展商会组织,努力在健全机制、加强规范、提高活力、发挥作用上下功夫。积极探索行业协会商会等新经济组织形式,在较大规模的市场尽快建立市场商会,在行业特色鲜明、产业规模较大的地方和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新领域逐步建立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已形成“一镇一品、一乡一业”或某些行业特色鲜明、产业规模较大的地方积极组建行业协会商会;做好异地商会建设,关心在外湖商健康成长和在外湖企健康发展,加强政治引导,凸显经济功能,鼓励他们为家乡发展作出贡献;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涌现出来的街道、村、社区协会商会等新型社会组织,予以鼓励和指导,促进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