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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粮食生产安全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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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粮食生产安全工作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独山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粮食事关国计民生,事关稳定发展。近年来,我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规范和强化粮食储备,确保粮食安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载体,以农业科技创新为支撑,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强化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粮食生产考核奖惩机制,确保粮食安全和产销工作稳定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稳定面积、提高单产、确保总量”的要求,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稳定在44万亩和22万吨左右,确保完成年度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粮食生产和储备水平明显提高,科技支撑水平显著增强,生产经营方式不断优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1.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严格按程序和标准做好各级各类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兑现,确保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保险补贴和大户直补、农业生产机械作业环节补贴、粮食生产功能区内水稻育秧补贴等中央、省政策性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通过政策的导向作用,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2.扩大地方良种购种补贴范围。将大小麦购种补贴纳入地方良种补贴范围,对购买水稻、大小麦良种的农民,给予常规水稻和大小麦良种每公斤1元、杂交水稻良种每公斤6元的良种购种补贴,在购种时直接兑现。

3.继续执行“订单粮食”价外补贴政策。鼓励农民多种粮、多售粮,晚稻订单重点向粮食生产功能区、信用种粮大户和粮食专业合作社倾斜,所售晚稻订单继续给予12元/百斤的价外补贴;市级水稻良种繁育单位“订单”种子粮参照执行。

4.开展粮食产销先进评选活动。经考核、评选,对获得粮食生产先进单位、优秀种粮大户、优秀售粮大户、优秀粮食产销企业、优秀粮食专业合作社、优质高产示范方等给予表彰,并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项目补助。

(二)依靠科技,努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

1.深化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把高产创建活动作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水平的重要途径,以农业部水稻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为契机,全面深化百亩核心攻关田、千亩展示示范、万亩辐射带动工程建设,大力培育科技示范户和优秀种粮大户,每个镇街道水稻高产创建示范面积不少于当年水稻种植面积的10%,并至少建立一个千亩水稻示范方。

2.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推广。扩大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应用覆盖面,大小麦重点推广“秀98-11”、“扬麦10”、“扬麦11”,水稻主要推广“秀水134”、“秀水114”等优质高产品种,全面推广单季晚稻“五改”技术,强化栽培、病虫害综合防治和统防统治、机械化插秧、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指导农民适时完成晚稻播种工作。不断创新农作制度,大力推广“千斤粮万元钱”等高产高效种植模式,提高复种指数和种植效益。加强农艺与农机结合,积极扩大应用粮食全程机械化栽培技术,提高水稻机收、机耕和机插率,提高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增加烘干机械设备投入,提高粮食机械烘干覆盖面。积极创造条件扩大杂粮种植面积,增加粮食总量,稳定粮食生产。

3.适时完成晚稻、大小麦播种。农业、水利等部门要抓好适时早播的技术指导和灌溉设施的安排,晚稻机插秧播种期宜在5月15日至6月5日,直播稻播种期宜在6月5日至10日、最迟不超过6月15日;大小麦提倡套播,稻草切碎覆盖还田,小麦播种期宜在10月25日至11月10日,大麦播种期宜在11月10日至20日。

4.大力开展农业科技服务。结合“走基层、联基地、访农户”活动,各镇街道和农业部门要组织农技人员在农业生产关键季节和重要环节,深入生产第一线,搞好指导和服务,切实为农民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要充分运用农业专业技能培训、绿色证书培训和学历培训等,不断提高农民科学种粮水平。

5.切实抓好防灾减灾。建立农气会商等制度,切实做好气候条件的跟踪分析,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病虫害发生动态,加强各种灾害的监测预警,及时预警信息,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全力做好科学抗灾减灾,努力将各类灾害对粮食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三)加大投入,不断改善粮食生产条件

1.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粮食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和主要抓手。要根据《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规划(2010—2018年)》,按照基础设施完善、耕地质量提升、生产技术先进、服务体系健全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年度建设规划,整合新增粮食产能、水稻产业提升、农业综合开发等各类项目和资金,确保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任务,到2014年市级粮食生产功能区达到128个、12.29万亩,其中2012年完成2.39万亩。

2.不断完善农田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大圩区建设力度,及早发挥圩区工程在粮食生产防灾减灾中的作用,2012年全面启动12个、面积9.5万亩的圩区建设,全面完成4个,基本完成8个。实施农田排灌设施更新改造工程,对部分年久失修、灌排设施不配套的区块,实施更新改造和完善配套,完成8个省级小农水项目建设,积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农田基础设施完好率和灌溉效率。

3.着力提高耕地质量。完成2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试点,新启动1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土壤培育工程。鼓励冬绿肥种植翻埋、农作物秸秆还田、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农田耕作层轮流深翻、测土配方施肥,提升耕地质量。全面提升测土配方施肥应用面,2012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65万亩次。

4.提高良种供应能力。深入实施种子种苗工程,着力改善良种繁育基础设施,提高良种繁育、供应和应急能力,建设3000亩良种繁育基地和2个示范性育苗(秧)中心。2012年全市水稻统一供种率达到60%,良种覆盖率达到99%。

5.推进粮食烘干设施建设。加大国有企业粮食机械烘干设施建设,鼓励民营粮食企业、粮食经纪人投资建设粮食烘干中心。2012年力争新增机械烘干粮食1万吨以上。

(四)创新机制,着力增强粮食产销组织化程度

1.培育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和粮食优先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偿流转,培育适度规模粮食经营大户,增加粮食生产规模效益。积极鼓励农户把土地季节性流转给种粮大户种植,减少季节性抛荒。大力发展粮食订单生产。鼓励企业在省外粮食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基地,重点抓好安徽早稻、苏北晚稻、东北玉米的粮食生产基地建设,保证我市地方储备和饲料粮源的落实,改善居民粮食消费结构。

2.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大力扶持统一育秧、统一植保、统一耕种收的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粮食生产组织化程度和规模化水平。

3.发挥村级组织在粮食生产中的服务功能。发挥新形势下村级组织在“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下“统”的功能。通过村级组织直接或领办、参与各类合作组织等方式,开展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拓展村级组织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服务功能,在服务中发展壮大村级组织实力,在壮大中更好地服务现代农业。

(五)落实责任,确保全年粮食产销任务落实

1.分解落实任务。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市政府与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签订粮食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镇街道要按照粮食生产行政分级负责制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市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落实到村、户、田。

2.强化责任考核。继续对粮食生产责任目标进行单独考核,并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镇街道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对考核优胜单位予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3.明确工作职责。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粮食生产和粮食市场监管工作。发改、科技、财政部门要在项目安排、资金扶持、科技应用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水利部门要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田基础条件;农业部门要搞好粮食生产指导,加快新品种和关键技术推广;统计部门要密切关注各种因素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加强对粮食生产的分析研究,准确反映粮食产量;粮食部门要做好储备粮油轮换补库工作,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掌握主要粮油商品的购销调存情况,加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依法查处粮食收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要配合粮食部门加大对粮食加工、批发、零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气象部门要抓好天气预测预报,为农业生产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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