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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由于历史原因及其它因素影响,我区违法建筑的滋生和蔓延,已经成为全区城市管理的突出问题。据粗略统计,目前,我区有各类违建200多万平方米,主要集中在、和等近郊地区,数量之大令人触目惊心。违法建筑屡禁不止,屡清不绝,究其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
利益驱动。一是我区地处郊区,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外来人口、流动人口很多,租房市场火爆,违法建筑因租金低廉,供不应求。利益驱使当地群众相互攀比,“见缝插针”地搞违法建筑。二是近郊村组为获得集体经济收入,违法违规租赁集体土地,造成一些投资者明目张胆地在农用地上私搭乱建。三是拆迁过程中,违法建筑的拆迁补偿和违法建筑成本相比,仍存在较大的获益空间,凡搞违建的人家没有一户吃亏已成为不争的事实。
监管不力。少数基层干部怕得罪人,对辖区内违法建筑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甚至隐瞒实情。更有少数基层干部带头违法搭建,在群众中造成恶劣的影响。
政策偏差。在为重大项目实施拆迁的过程中,有些机关干部为了赶拆迁进度,往往擅自提高对拆迁户无证面积的补偿额度,把提高违法建筑补偿标准作为做通拆迁户工作的“筹码”,作为照顾困难家庭的理由,误导群众产生“不搞违建就吃亏”的心理,造成很大的不公平。
执法滞后。在清理违法建筑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往往不能及时有效地掌握区内正在进行的违章搭建情况,执法跟进不够迅速。违建得以封顶后,又需要一段时间“走程序”,使违建执法步步落后,难度不断加大。
为此,我们建议:
1、要综合执法。违章建筑之所以能够存在和蔓延,是钻了职能部门的管理盲区。杜绝违法建筑,必须要形成管理合力,形成一整套的管理机制。建议成立打击违法建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部门作为成员单位,针对违建问题定期碰头、专项研究,在领导层面把打击违建重点化、制度化、长效化。在工作层面,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重点管一块,对违建实行全面监控和管理。比如,土地部门要加大对村组违法违规用地的检查管理力度,防止村集体给违建套上“合法”的外衣;房管部门要对房屋的租赁实行备案制,提高房屋租赁的入场门槛,取缔违建的租赁市场;市容部门要深化举报机制,充分调动执法队员和群众的力量,使得违建一旦冒头就及时打击,不让违建成风;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重点打击参与成批违建的黑恶势力,以起到法律的震慑作用。
2、要统一政策。执行政策不公平,让拆迁补偿有空可钻,是违建形成的根本原因之一。要消除群众在拆迁中的攀比现象,根除违建,必须要统一政策执行,做到公平、公正。建议拆迁部门在拆迁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相关拆迁办法,该是什么就是什么,该是多少就是多少,一视同仁,消除政策执行上的人为的可变因素。
3、要严管干部。近郊违建成风,其中重要原因是少数基层干部见利忘义,不仅在违建管控上失职,更有甚者是带头私搭乱建。从某种意义上讲,管不住干部就管不住违建。中央近期也已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建议加大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力度,用党纪、政纪和法纪教育约束干部,切实提高干部守土有责、执法有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源头抓起,以党风、政风来影响、带动整个社会风气,使得地区真正文明、和谐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