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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行风及执法评议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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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行风及执法评议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结合纠风专项治理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以“五服务”(服务企业、群众、基层、项目和人才)为重点,以实现“三帮”(帮企业渡难关、帮基层解难题、帮群众办实事)为目标,以社会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扎实开展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民主评议活动,为我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共建和谐社会,实现新一轮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一)健全组织机构

在区委、区政府和区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区行评办及依法治区办的组织、指导、监督下,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单位)成立“政风行风建设及规范基层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和行业(单位)的政风行风和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建立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队伍

1、区行评办、依法治区办从社会各界选聘16名人员组成区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队伍,在区行评办、依法治区办的管理和监督下,对部门、行业(单位)和所属基层站、所、院、校、服务(办事)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作风和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实施民主评议。

2、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可从社会各界聘请4名以上人员组成本部门、本行业(单位)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队伍(可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派成员、人民团体工作人员、企业代表、服务对象等组成,其中服务对象不少于2名),组织他们对本部门、行业(单位)和所属基层站、所、院、校、服务(办事)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作风状况、规范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暗访、评议和测评等工作,查找问题和不足,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3、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实行一年一聘,根据需要可以续聘,在聘任期内不得兼任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的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等类似工作。监督员所在单位应对其参与评议工作给予支持。

三、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民主评议的对象包括所有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重点是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按照市行风办统一部署,从年开始,实行一年重点评议行业(单位),一年重点评议部门的制度。

1、年重点评议的行业及基层单位:区属中小学、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旅游等行业(单位)以及年拟评议部门的基层站、所、服务(办事)窗口和区行政服务中心。

2、年重点评议的部门:区建设局、区科技局、秦淮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物价局、秦淮工商分局、秦淮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秦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区环保局、区市容局(行政执法局)、区房产局、秦淮国税局、秦淮地税分局。

基层执法评议工作,按照区行风评议部署统一步骤实施,年重点评议部门的基层站、所、服务(办事)窗口及区行政服务中心。

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民主评议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常态性工作。无论是否列入年度重点评议的部门和行业(单位),每年都应按照中央纪委,国务院、省、市纠风办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以及本《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制定工作责任目标,将民主评议工作与本部门、本行业(单位)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每年都应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落实整改。

(二)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工作应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服务”和“三帮”要求,结合纠风专项治理任务与法治建设目标、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重点评议以下内容:

1、评议行业(7项):依法经营,事务公开,办事高效,便民惠民,践诺守信,廉洁从业,文明服务。

2、评议部门(8项):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政务公开,办事高效,便民惠民,践诺守信,廉洁从政,文明服务。

四、实施步骤和方法

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民主评议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综合评定的方式。原则上每年5月启动,至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7月上旬。

1、7月10日前,召开全区—年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民主评议工作动员大会进行部署。

2、7月10日前,重点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以电子表格和纸质件向区行评办、依法治区办报送下列有关资料:

(1)《—年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2)政风行风建设及规范基层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人、联络员、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常用电话、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信箱)。

(3)重点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所属站、所、院、校和服务(办事)窗口单位名称及地址、主要负责人和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常用电话、通讯地址)。

(4)重点评议行业(单位)年5月之前的服务对象资料100份(重点评议部门于年报送)。报送内容包括服务对象个人(单位)名称、职业(指个人)及地(住)址、联系方式(常用电话、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信箱)。

(5)重点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应公开的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审批项目名录及其法定依据;申办条件(资质、文件材料名录及其法定依据);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压缩的办结时限;收费项目名录、标准及其法定依据,承诺取消、缓缴、减免的费用;咨询和报修、投诉(举报)电话(信箱),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压缩的办结时限,反馈方式;帮企业、基层、群众渡难关、解难题、办实事的具体措施;认为其他需要公开的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

3、重点措施:

(1)公开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7月10日前,区行评办、依法治区办会同区政务公开办,组织各部门和行业(单位)在秦淮网站和部门、行业(单位)网站(页),公开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2)组织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联动活动。6月底前,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政务公开办启动广播电台、电视台、日报、政府网站《政风行风热线》等相关频道(栏目)联动仪式,区行评办、依法治区办将会同区有关部门积极参加该项活动,通过宣传政策、答疑解惑、热线追踪、深度报道、典型示范、媒体曝光、办理投诉等方式,推进部门和行业转变作风,文明规范执法,深入扎实抓好“五服务”和“三帮”等各项工作。

(3)组织推荐“十佳”示范窗口活动。7月10日前,区行评办将向市行风办推荐1-2个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依法行政(经营)、政务(事务)公开、办事高效、便民惠民、践诺守信,廉洁从政(业)文明服务的窗口单位,并组织相关单位填写《市“十佳”示范窗口推荐表》(纸质件和电子版),报送市行风办。

(4)加强明查暗访。区行评办、依法治区办将加强对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的培训和指导,明确监督员的职责、工作程序、方法、管理、考核和纪律等要求,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原则上每名监督员全年开展明查暗访不少于6次,可采取征询服务对象意见、陪同企业和群众办事、模拟投诉报案、实地录音录像等明查暗访方式,了解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及其所属站、所、院、校、服务(办事)窗口履行“五服务”和“三帮”要求、“重点评议内容”、“公开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等情况;同时,要加大对民生问题明查暗访的力度。对于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由监督员逐项录入《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明查暗访登记表》,交区行评办、依法治区办统计汇总,向有关部门和行业(单位)负责人反馈,督促落实整改。

(5)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治理。

(二)自查自纠:7月中旬—8月。

重点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应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1、7月底前,组织人员对所属业务科(室)和基层站、所、院、校、服务(办事)窗口履行“五服务”和“三帮”要求、“重点评议内容”、“公开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等情况认真进行自查,确定专人将存在的问题逐项录入《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自查自纠登记表》。

2、征求社会各界意见。7月底前,采取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内部职工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和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发函征询意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等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结束后,确定专人将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逐项录入《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自查自纠登记表》。

3、开展明查暗访。自查自纠阶段组织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不少于2次(全年不少于4次)对所属业务科(室)、基层站、所、院、校和服务(办事)窗口履行“五服务”和“三帮”要求、“重点评议内容”、“公开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于发现的问题由监督员逐项录入《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明查暗访登记表》。

4、重点评议部门和行业要对自查、明查暗访、社会各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和反映的意见建议,认真汇总,梳理归类,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防止走过场。8月25日前,各重点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将《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自查自纠登记表》电子版报送区行评办、依法治区办;区行评办于8月底前将汇总的《区县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自查自纠登记表》报送市行风办。

(三)民主评议和全面整改:9月—11月。

1、开展集中述职评议活动。10月底前,重点评议行业(单位)召开“向服务对象述职,接受群众评议”大会(重点评议部门自行决定年是否召开述职评议大会),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服务对象代表(不少于30名)、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不少于4名)述职报告本部门和行业(单位)履行“五服务”和“三帮”要求、“重点评议内容”、“公开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以及作风建设、文明规范执法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现场接受服务对象代表、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监督员的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2、迎接市行风办对我区推荐的“十佳”示范窗口进行评议和考核。10月底前,市行风办将组织人员对各区(县)、市各重点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推荐的服务(办事)窗口进行评议和考核,区行评办将组织被推荐单位做好有关工作。同时,区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将组织评选一批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及“基层执法(服务)示范单位”。

3、参加全市万人测评工作。配合市作风办、区效能办运用“万人评议”测评体系和方法进行满意度测评,每两年进行一次。

4、全面整改。各重点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要将自查自纠、全面整改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对在自查、明查暗访、社会各界反映、媒体监督、群众投诉和集中述职评议、群众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全面梳理归类,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能解决的立即解决;需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要限期解决;暂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争取解决;对于确实无法解决的,要作出说明,取得企业和群众的理解。

5、上报总结。11月15日前,各重点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要认真总结以“五服务”和“三帮”为重点的政风行风、规范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形成有数据、有做法、有实例、有具体整改措施的年度书面总结报告,并附制定的长效管理制度,用纸质件和电子版报送区行评办、依法治区办;11月25日前,区行评办完成全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总结,并报送区委、区政府和市行风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民主评议工作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依靠人大、政协支持,纪委监察局及行评办、依法治区办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部门和行业(单位)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有序参与,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和行业(单位)要把民主评议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和规范文明执法的重要手段,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分级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扎实推动评议工作的不断深入。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依靠群众抓好评议工作

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评议的积极性;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单位)要在干部职工中广泛深入开展以“五服务”、“三帮”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纪律教育,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扎实的工作,使干部职工在评议中被触动、受教育、强素质,自觉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取信于民。

(三)以提高部门和行业服务效能为重点,增强民主评议的成效

要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政府部门活动,积极探索加强政风行风及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新举措;要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以提高服务效能为重点,积极推行办事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要结合纠风专项治理任务,从基层站所入手,不断完善评议方法,建立健全民主评议结果报告、通报等制度,提高民主评议的效果。

(四)重视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有关部门和行业、特别是重点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要将自查、整改、创新制度贯穿于政风行风建设及规范基层文明执法全过程;要建立投诉举报、明查暗访、问题通报、媒体曝光、责令整改、问责等制度;要创新思路和措施,扎实推进作风建设,让企业和群众真切感受到民主评议工作的力度和效果;要建立起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我区的政风行风建设和规范基层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