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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平安校园建设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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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平安校园建设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区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平安校园创建督导组。加强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二、动员部署

召开学校分管校长、幼儿园长、安全联络员参加的2012年度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动员会。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布置创建工作,对创建工作的方法、步骤提出要求。

三、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各学校、幼儿园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照《省平安校园创建考核验收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做出相应台账。凡符合条件的,向区教育局提出创建申请。

2、组织初审

区教育局对提出创建申请的学校、幼儿园进行初审.经初审凡基本符合省市验收考核细则标准的学校、幼儿园由区教育局统一向市教育局申报。

3、现场观摩

组织2012年创建单位参观年度创建平安校园好的单位,尤其是台账做的好的单位观摩学习。

4、督导检查

区教育局安全督导组,到各创建学校、幼儿园进行检查指导创建工作,督导组到学校、幼儿园的主要工作:

(1)、检查学校硬件配置情况,凡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

(2)、指导学校做好台账。

(3)、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5、检查验收

省、市综治、公安、教育行政部门组成工作组检查验收。

四、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是:3月中旬动员部署,3月底之前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4月上旬,教育局对申请单位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给学校、幼儿园,4月底组织现场观摩,5月至9月申报单位对照创建考核验收细则查找不足,搞好基础建设,准备台账,9月初填报创建表,10月份接受考核验收。期间,区教育局安全督导组将到各创建单位进行督查。

五、分析总结

平安校园检查验收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制定对策,为学校安全长效管理打下坚实基础,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