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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市“三四五六”工作思路和“五四三二”工作重心,以全乡新农村建设为重点,以“五改三建两提高”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建池质量,提高沼气安全使用率和综合效益,调整农村能源结构,加快太阳能、生物质能源等新能源和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稳步推进农村生态家园建设,全面完成农村能源建设任务。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全乡计划完成清洁能源入户工程建设任务544户。其中新建户用沼气池(一池三改)450口(配套实施改厨、改厕、改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安装太阳能热水器62台;推广省柴节煤炉灶30户(到村任务分解情况见附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村(居)及乡直相关单位要把农村生态家园建设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强化组织领导,要把农村生态家园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大事来抓,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各村(居)组织主要负责人为农村能源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农业服务中心作为农村能源建设技术指导和后续服务管理的责任主体,实行乡驻村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考核,确保圆满完成农村能源建设任务。
2、坚持标准,分类实施。各村(居)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以“五改三建”建设为主要内容,坚持标准,分类实施,为全市新农村建设提档升级和“八大生态走廊”建设夯实基础。一是“一池三改”项目建设,其标准为建一口沼气池,同时必须配套实施改厨、改厕、改圈。鼓励农户发展牲猪产业,需建1口以上沼气池的养殖户必须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后办理申报手续。二是巩固退耕还林农村能源项目建设,必须在项目村符合条件的退耕还林农户中实施,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建设规模和范围。其中太阳能必须是由市生态能源局按照程序招标采购的国家合格产品;省柴节煤炉灶由市生态能源局按照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有关要求统一购置配发给项目农户。
3、扎实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各村(居)要积极配合乡农业服务中心紧紧围绕“三项内容”(沼气池、太阳能、半气化炉),抓好“四大培训”(沼气池建设技术培训、沼气池安全使用培训、“三沼”综合利用培训、新能源使用与管理培训),保证沼气池的建设质量,提高沼气池的安全使用率,发挥“三沼”综合利用效益,普及新能源(太阳能、半气化炉)使用知识,提高农村能源服务水平。搞好沼气池安全隐患和沼气池使用故障排查工作,不掉户不漏人,责任到人。
4、严格管理,确保建设质量。一是加强技术员管理。农业服务中心要抓好“一池三改”技术员的管理,严格执行资格准入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二是加大预制件推广力度,促进建池进度,确保建池规范化、标准化。三是加强后续服务管理。按照“建设标准化、服务专业化、管理物业化”的原则,科学布局,建好乡村“生态富民超市”后续服务网点,同时管理好已建成的沼气后续服务网点。以“碳基金”项目实施为契机,不断完善服务手段,积极采取固定场所坐店服务与巡回上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建池农户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同时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确保沼气池建有所管、管有所用、用以促建。农业服务中心与建池农户签订有偿服务和安全管理协议,切实加强沼气池的后续管理和安全使用。建立完善乡、村两级沼气池后续服务体系,为建池户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四是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沼气池建设质量,广泛宣传沼气使用的安全知识,确保沼气池建设、使用安全。
4、严格补助标准,强化督办检查、验收,确保兑现。对当年完成“一池三改”建设任务的农户(一户多口的须出具畜牧兽医部门证明),按2000元/户的标准补助;其中沼气池建设所需灶具、净化器、输气管、进料管等物资,由市能源局按照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有关要求购置后统一经农业服务中心后续服务网点配发到农户,每套物资购置金额控制在270元以内(具体金额以政府采购及招标为准);建设工资由农业服务中心直接发放到建设技师;预制件沼气池农业服务中心按照750元/口配发到农户;在配发沼气池建设物资和发放建设技师工资后,剩余资金由市生态能源局检查验收补助资金到位后,采取“一卡通”方式直接补助到项目户。对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的农户,按照太阳能热水器1000元/台的标准予以补助。按照市生态家园建设实施方案统一要求,太阳能热水器由市生态能源局招标。为减少项目农户资金压力,确保建设进度,补助资金不直接发放到项目农户手中,采取将招标价格调减1000元的办法予以兑现;对安装省柴节煤炉灶的农户,每台补助600元,由市生态能源局按照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有关要求购置后配送给项目农户。对各村(居)完成任务情况,乡政府组织专班检查核实,并会同市能源局检查验收,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物资或在完成任务上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