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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保险基本情况
年以来,经过不懈的探索和实践,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保险项目为主要内容,涵盖社会各方面、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已初步建立,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一)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范围不断拓展。目前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已基本覆盖全县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部分私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在此基础上还覆盖行政单位和人民团体,民营经济和个体劳动者的参保面也在不断扩大。年至年6月五项保险累计扩面新增15731人,截止年6月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253人,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789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645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848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052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765人,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1000人。
(二)社会保险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保障层次不断丰富。适应改革深化和参保对象复杂化的新情况,养老保险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办法,医疗保险出台了城镇个人医疗保险办法、困难企业参保办法和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失业保险强化了事业单位参保办法,农村养老保险参保办法和管理工作也得到巩固完善,建立了适应各类用人单位和职工群体需要的社会保险制度。
(三)社会保险征缴力度不断加大,基金筹资渠道不断拓宽。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于年7月起移交地税部门,采取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申报核定、地税部门负责征缴,两部门互相支持、齐抓共管的办法,将征缴工作纳入法制化和专业化轨道。年至年6月向参保单位和个人征缴社会保险费9500万元。县财政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也不断加大,仅去年即达810万元(包括医疗保险费410万元,再就业专项资金100万元,改制企业养老保险费300万元),占了全年财政收入的较大份额。
(四)社会保险待遇全面落实,保障作用不断增强。年以来,共发放社会保险金12408万元,支付率达到100%。其中,基金支付3613名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8546万元,为1845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1207万元,为1955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491万元。养老金从年起实行了社会化发放,社会化0%。医疗保险从年起实行了医保费IC卡结算。社会保险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五)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不断加强,基金安全得到保障。设立基金结算中心统一核算社保基金,开展内部审计,与财政、地税、审计部门建立基金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按月对账制度,建立了内部统一管理,外部与相关部门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基金监管体系,基金安全得到保障。
(六)社会保险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职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严格执行县政府既定企改政策,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企改中落实职工经济补偿金2318万元,养老保险费1417万元,医疗保险费398万元,失业保险费153万元,遗属补助174万元,伤残补助145万元,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5742人。严肃社会保险政策,组织专班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保险稽核,清缴养老保险费684万元,督促补缴下岗职工和内退人员生活费162万元,追补缴费基数297万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得到明显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社会保险工作也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集中体现在基金收支压力较大,支撑能力降低。其原因主要有:
一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数持续增多。年1月至年6月,由基金负担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由597人增加到1148人,增加了551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由143人增加到1955人,增加了1812人。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人次由年的20770人次增加到年的73530人次,增加了52760人次。
二是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持续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平养老金由年初的426元提高到年6月的515元,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月人平养老金由年初的561元提高到年6月的881元,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27.40元提高到168元(自年1月起调整),医疗保险金人均支出由年的1132元提高到年的1629元。
三是除企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外,其他社会保险项目均未实行省、市级统筹,无上级调剂资金支持。从比较的角度看,自年实行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以来,我县取得上级调剂资金1617万元,对于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是一个很大的支持,对于这块基金起到了重要作用。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却不能取得这种资金支持。
四是部分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申报缴费较差。部分外来企业和改制后的企业不愿参保,有申报却无缴费或欠费。企事业单位出于短期利益的考虑在保险项目上有选择性参保的情况。
五是社会保障执法难度较大。由于执法手段较弱,且县域经济基础比较薄弱,给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社会保险申报征缴工作带来较大难度。
三、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保险宣传面。扩大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把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到各个企业、各个部门、社会各个层面和广大劳动者之中,提高全社会的社会保障法律意识,增强单位的守法自觉性和职工以法保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
二是巩固“两个确保”,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在建立健全保障体系的同时,更加注重解决下岗失业人员、临近退休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确保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加强养老金稽核和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措施,重点做好改制企业职工、事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管理,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三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克服困难,启动“金保工程”,建设综合服务大厅,实行社会保险申报、核定、记账、接续、转移等社会化管理服务。
四是加强社会保障执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全面维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监察和争议处理力度。创新执法手段,突出执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扩大执法层面,重点开展对新建企业、改制企业、私营企业的执法检查,维护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
五是加强执法监督,健全考核机制。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纳入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参保单位年度工作考核范围,作为业绩考评、职务任免、奖惩兑现的重要指标。建立人大、政府牵头,劳动保障、地税、财政、工商、审计及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参与的社会保险联席会议制度和督办检查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开展巡回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