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章网 资料文库 危房改造及恢复重建意见范文

危房改造及恢复重建意见范文

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危房改造及恢复重建意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危房改造及恢复重建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救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改变农村特困对象的居住状况,努力帮助受灾户重建家园,使灾后房屋倒塌户和损坏户尽快改善居住环境,共同构建“和谐”、“小康”。

二、工作目标

采取自建为主、分散建房的方式实施危房改造恢复重建,并将危房改造和恢复重建与小城镇建设、中心村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确保建房质量,保证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危房改造和恢复重建工作任务。

三、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危房改造和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由财政、民政、发改、住建、国土、审计、监察、扶贫等部门组成,具体组织实施全县的危房改造和恢复重建工作,各镇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四、实施对象

危房改造对象为农村特困户。危房户是指上述对象所居住的唯一房屋主体结构严重损坏,随时可能倒塌。恢复重建对象指因本次洪涝灾害造成所居住的唯一房屋倒塌或损坏。

五、资金筹措

按照政府补助一点、社会捐助一点、政策减免一点、个人自筹一点、义务互助一点的方法,筹措和解决建房资金。建房资金以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

六、工作步骤

(一)申报审批

1、申报。按照本人申请、群众评议、张榜公布、严格审批的原则,采取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方法确定危房改造和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填写危房改造和恢复重建审批表,审批表必须附上危房和倒塌房屋照片。

2、选址。在选址过程中,要注重科学,克服封建迷信,以安全舒适为目标。

3、报建。按有关政策办理报建手续,并免收有关行政规费。

(二)施工建设

由户主自主兴建。在施工过程中要切实加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以镇为单位,每10天上报一次进度。

(三)验收

危房改造和恢复重建完工后,要逐户拍摄新居照片,县危房改造和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验收,危改户和重建户加挂县政府“爱民新居”挂牌,并整理好相关文档。

(四)补助标准

危房改造户每户补助6000元。恢复重建的五保户、一般户每户补助8000元,低保困难户、残疾户、优抚对象每户补助1万元,孤儿每户补助1.5万元。损坏房屋按每间300元给予修缮补助。

(五)建设时间

从8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前结束。

(六)资金发放

对审批确认的危房改造和恢复重建对象,由民政部门发放统一格式的“救助卡”,将资金指标总额一次落实到户,竣工验收后一次拨付到位。损坏房屋修缮补助资金一次性发放到户。拨款方式通过“一卡通”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户。

七、工作举措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各镇要高度重视危房改造和恢复重建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层层签订责任状,特别要与危改户和重建户签订责任书,危改户和重建户要向县民政局上交重建承诺书。明确工作要求、目标责任、建房面积、补助金额及完工时间,确保建房进度。

(二)全面实行公开公示制。按照户户申请、村村上墙、乡镇公开、县级审批的要求,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同时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公开,切实做到“三清楚”,即补助对象清楚,补助数额清楚,补助资金到镇、到村、到户情况清楚。确认危改户和重建户,①必须有危房或倒房照片;②必须有县驻村小康工作队员、镇联村干部、村书记签字认定;③必须有村民代表评议记录;④必须在村务公开栏公示;⑤开工时必须张贴公示牌,明确县、镇、村包保责任人、建筑面积、投资总额、国家补助标准、竣工时间等。

(三)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制。组织和动员联村新农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包保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在物质上和资金上给予支援;各镇同时也要安排一名班子成员负责包保到户,帮助解决建房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四)加强资金管理。县审计、民政、财政、监察部门对补助资金进行全程跟踪,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贪污挪用。

(五)严把工程质量关。县、镇二级领导小组要组织建工、质监、设计等部门技术人员深入施工点,抓好建房质量管理,保证建房质量。

(六)对全县所有危改户和重建户,免收报建、审批、质量安全监督等有关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