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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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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我市“挺进全国百强,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任务,通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加大环保投入,建设和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提高和改善城市环境质量;通过节能减排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我市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等经济发展工作;通过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着力解决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问题,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封山育林和科学划分自然保护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我市生产环境保护工作;通过饮用水安全工程,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通过环境宣传、绿色学校创建和绿色教育工作,营造环境保护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氛围。

在努力实现我市“挺进全国百强,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任务的过程中,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工作,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创模工作。

二、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创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同志为组长,市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有关市领导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处、管委会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模各项具体工作。各乡、镇、处、管委会及各责任单位相应成立创模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区、本单位承担的创模工作,并确定一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负责创模工作的联络、技术资料收集及档案整理等工作。

(二)工作机制

1、创模目标责任制。市创模领导小组将创模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到各乡、镇、处、管委会、各责任单位,由市政府与各乡、镇、处、管委会及各责任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创模任务落到实处。各乡、镇、处、管委会和各责任单位按照创模的责任分工,认真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按时间表认真推进,逐项落实,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创模调度会议制度。从市到各乡、镇、处、管委会、各责任单位建立政府统一调度的创模调度会议制度,统一部署、协调、检查、考核创模工作,确保各项目标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3、督办机制。构建以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为班底的创模工作督办组,严格考核乡、镇、处、管委会、责任单位创模工作进展情况。督办组在创模任务年度分解的基础上,按季和月督查督办。对重点工作,委派专人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创模工作整体稳步推进。各乡、镇、处、管委会和各责任单位都要按创模工作的要求,加强日常性的检查,务必按时达到计划进度。

4、奖惩制度。市委、市政府制定我市创模工作奖惩办法,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

(三)资金保障

加大政府财政对环保的投入,城建资金要在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供保障。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注意市场化运作,确保创模项目能够按照时间进度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四)法规保障

制定或修订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完善我市生活垃圾中转及分类收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淘汰燃煤锅炉、禁燃区及烟尘控制区等有关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城市环境管理规范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我市环境管理做到法治化、规范化、长期化。

(五)政策保障

市政府相关部门制定有关经济鼓励政策、监督制度以及鼓励公众参与的办法等制度和政策,保障创模规划的顺利实施。

(六)宣传教育

采取多种形式向全市人民宣传和普及环境科普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同时,把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干部和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干部和群众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市民环境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形成市民共同参与的氛围,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报道我市创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相关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曝光。

三、工作步骤

根据省环保厅的创模要求,我市从年5月正式向省环保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创模申请,省环保委员会办公室年7月复函同意,启动我市创模工作。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实施阶段

2012年3月委托相关技术部门编制《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2012年5月完成《市创建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的专家评审和修编工作,并报市政府实施。市创模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创模规划》的要求将各项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层层落实到各乡、镇、处、管委会、各责任单位。市委、市政府与各乡、镇、处、管委会、各责任单位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出台创模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各乡、镇、处、管委会、各责任单位将各项创模任务纳入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全市建立创模调度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创模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确保创模工作顺利推进。督办组定期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宣传组定期编发《创模工作简报》,并按要求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及市级相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创模工作的进展情况。技术资料组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创模工作的技术指导,收集-2013年与各项指标有关的档案资料。

(二)自查验收阶段(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

市创模领导小组对全市创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在自查及整改的基础上,邀请市环保局来我市进行现场考察、指导,为省级预验收奠定基础。

(三)申请验收考核阶段(2014年3月至2014年12月)

编写《市创模工作报告》和《市创模技术报告》,汇总整理创模各项考核指标档案资料,制作创模工作多媒体光盘等。向省环保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考核验收申请,接受省环保委员会组织的全面审核,完成验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