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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主题,按照“统筹安排、分类整治,整体推进、分步实施,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整合执法资源,动员各方力量,通过采取宣传教育、执法管理、源头治理、配套建设等系列措施,整治交通秩序,优化交通环境,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宇,副市长,副市长、市公安局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和市开发区管委会、指挥部及宣传、公安、城管、城乡建设、交通运输、规划、工商、质监、教育、残联等部门相关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市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和市公安、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商、城管、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等部门各抽调1名副科级以上干部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整治工作调查研究、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市区显见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灯控路口遵章率明显提高,市区道路交通事故总量明显下降。
(二)市区交通管理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马路市场得到取缔,三轮车非法营运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规范管理。
(三)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市区道路“微循环”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设施进一步完善,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实现跃升。
(四)城市交通综合管理机制有效建立。职能部门协作配合更加密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城市交通管理格局基本形成。
四、整治步骤
综合整治坚持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先期准备阶段。针对市区道路交通突出问题,制定整治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同步开展先期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坚持统筹安排,分类整治,以公安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着力整治各类显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通过源头治理、政策帮扶、执法管理等手段,妥善解决三轮车管理难题;坚持整体推进,分步实施,推动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检查巩固阶段。对照目标要求,查找整治工作存在问题,对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责令责任单位挂牌整治。
(四)总结建制阶段。全面总结整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表彰奖励先进,落实长效管理。
五、方法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
1营造整治舆论氛围。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通过开设专版、专栏等方式,对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电信、移动、联通运营商发送市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公益宣传短信。区政府、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和指挥部分别组织人员,在辖区居民小区、村组以悬挂宣传横幅、发送公开信等形式开展宣传。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分别出动宣传车,在市区主要道路巡回开展整治宣传。市公安局在市区设置固定宣传点,摆放展板、散发宣传单,营造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浓厚氛围。
2动员机关学校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市级机关工委、市监察局、市教育局牵头,召开专门会议,动员市级机关干部、工作人员和学校师生员工带头遵守交通法规。各区也召开此类会议进行动员。
3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市公安局牵头,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以“各行其道、不闯红灯”为重点,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动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各新闻单位编制群众喜闻乐见、形象生动的公益广告,在规定的版面、频道、频率、时段刊播。组织文明交通实践活动,市公安局牵头,市教育局、团市委等部门和单位配合,组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院校学生成立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深化文明交通示范创建,市公安局负责,开展文明交通示范路和示范路口创建;市教育局负责,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创建,在各学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落实各中小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社会实践、课外活动内容,推动交通安全课堂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并全面推广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
4深化交通安全“五进”宣传。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宣传;选择交通肇事典型案例,通过媒体、专栏、印发交通安全手册等方式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交巡民警执行职务时,把交通宣传贯穿执法执勤全过程。
5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市公安局负责,对机关公务车辆闯红灯、公务员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告知其所在单位和市监察局。
(二)加强源头治理
1加强公务用车交通管理。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加强对本单位车辆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市监察局对机关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内部通报。
2严格建筑垃圾运输车管理。市城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城乡建设局配合,严格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申请核准,组织力量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车的日常管理,从严查处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行为。
3强化出租车行业监管。市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负责,市公安局配合,通过严把资格准入门槛,采取停运、暂扣服务证、取消服务资格等措施,加强出租车及从业人员的管理。
4取缔三轮车非法制售。质监局负责,对全市范围内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伪造或冒用产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拼装、改装电动、机动三轮车的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工商局负责,对全市范围内电动、机动三轮车销售点开展拉网式检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非法销售电动、机动三轮车行为。
5.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市公安局负责,对电动自行车全面登记上牌,实行规范管理。
6.规范静态交通行为。市城管局牵头,区政府、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指挥部具体负责,督促沿街单位、门市落实门前“三包”,规范、有序停放各类车辆。
(三)加强综合执法
1.严查显见交通违法。市公安局负责,针对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驾”、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组织警力,从严查处。
2.拉网取缔违法占道。市城管局牵头,工商局、市公安局配合,区政府、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指挥部按管理区域,对市区所有马路市场及其它占道行为进行拉网检查,坚决取缔,畅通非机动车道。
3.从严打击营运“黑车”。市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负责,以市区商贸娱乐场所、车站、学校、医院等周边道路为重点,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各类营运“黑车”。
4.取缔无牌无证三轮车。充分运用宣传教育、执法管理、政策帮扶等疏堵结合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妥善解决三轮车管理难题。
(四)加强配套建设
1增设市区停车场和停车泊位。市规划局牵头,市城乡建设局、公安局配合,围绕市区商业网点密集区、学校集中区,着眼疏堵保畅,规划配套停车场地;市公安局负责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及后街后巷施划临时停车泊位。
2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市城乡建设局牵头,相关建设责任主体配合,加快实施城市道路重点工程建设,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及时修补坑洼路面,改善非机动车道通行条件,为车辆各行其道提供保障。
3优化城市公交系统。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和建议,以方便群众为首要原则,科学设置市区普通公交站点,优化市区公交运行网,实现普通公交与BRT互补,进一步提高公交车对市民出行的分担率。
4扩大市区禁行区域。市公安局负责,根据城市道路交通现状通告,明确大型货车等车辆禁行区域,削减城市中心区道路交通流量,减少交通拥堵。
5提升交通管理科技含量。市城乡建设局和区、区、市开发区、及承担道路建设的其它责任单位,坚持把信号灯等道路交通设施建设与道路建设同规划、同建设、同验收;市公安局、区、要加快主要路口信号灯智能化改造,通过优化信号灯配时,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在市区所有灯控路口安装“电子警察”,不断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动员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门班子,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措施和责任。要通过召开专门会议、舆论宣传等方式,深入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大力支持整治工作,尤其要把机关广大干部和全体在校师生发动起来,使之成为文明交通的带动者和推动者。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对本单位整治工作负总责,要亲自过问,并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建立自上而下的层级责任体系,确保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通过签订责任状、挂钩联系、督导检查、考核奖惩等手段推动整治责任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市监察局要会同整治办开展经常性的督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对工作迟缓、行动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采取通报批评、下发督办通知单等方式,确保整治工作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三)注重长效管理。要把遵守交通法规情况作为干部职工的基本行为规范、作为文明单位评比的依据,坚持常抓不懈,推进文明交通宣传常态化、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化,建立健全市区交通管理长效机制。要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定期通报情况,及时会商解决疑难复杂问题,适时开展多部门联合行动,形成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倒查问责机制,对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车辆和人员交通违法现象突出,内部教育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视情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