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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打击、注重实效、标本兼治”的原则,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突出重点,联合行动,加大对“黑的”等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治理客运出租汽车营运秩序,促进客运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通过开展打击“黑的”专项行动,使地区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整体形象明显改观,社会认同度、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工作步骤
(一)广泛动员发动。年3月25日至年3月31日,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活动。区政府召开由交通运输局、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法制办、城管局、公安分局、交通大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行动动员会,对专项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协同推进。
(二)集中整治。年4月l日至年10月3l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周边等区域,从严治理拉客、宰客等违规违法行为,打击“黑的”非法营运。
由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执法人员组织多个执法小组,开展巡查和分别组织行动,查扣“黑的”等非法营运车辆。对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客运车辆扎堆的区域,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组织多个部门的力量,开展联合整治。
(三)总结表彰。年11月,对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对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常态化管理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交通运输局、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法制办、公安分局、城管局、交通大队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和协调督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专项行动综合协调和信息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以《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和《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实施办法》为核心内容,印制宣传资料,制作横幅标语,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大造声势。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客运出租车相对集中地区和路段,开展大规模的宣传行动。
(三)依法从严查处。一是严格工作程序。在专项行动期间,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对群众投诉和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三不放过”:问题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当事人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不放过。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按上限处罚,并严格追究相关企业责任。
(四)加强工作督办。一是接受社会监督。区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应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的违规服务行为,一律在3日内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媒体。二是定期调度通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督导力度,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同配合,半月一次现场调度,每月一次情况通报,以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区是中心城区,又是交通枢纽。开展打击“黑的”专项行动,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大意义。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入到专项行动工作中,使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明确责任。在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协同推进专项行动。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对“黑的”非法营运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打击非法营运,治理窗口地区拉客、宰客行为,进行综合监管;法制办负责对专项行动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城管局负责清理车站进出口通道,车辆占道经营,改善交通窗口市容环境和道路状况;公安分局负责对严重阻挠非法营运案件查办、暴力抗法行为严厉打击;做好群体事件的处置预案及应急处置工作;交通大队负责客运出租汽车违法行为的治理,会同相关部门集中整治非法营运行为。
(三)规范执法。参加专项行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坐视不管。在整治行动中,一定要做到依法行政,注意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不得粗暴执法、野蛮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