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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采取源头控管、严格审批、严格监管、严格执法的工作措施,全面规范主次干道经营门店管理,从根本上解决28条市民满意路、29条微循环道路的乱开门店以及出店占道经营问题;拆除沿街违法建筑,透绿透景,美化城区环境。
二、工作责任及分工
(一)规范管理餐饮店
对主次干道和重要连通道临街的小餐饮店,店内面积不足15m2,没有下水排污设施、油烟噪音扰民、群众投诉严重和无证占道经营的,予以关停并转。倡导鼓励发展“名小吃”等大型连锁餐饮店的规范管理经营模式,对不达标的餐饮门店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不对工商执照进行年审,区规划分局严格控制新增沿街小型商业门点。
(主责单位: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协作单位:区工商分局、区城管局、区房管局、区规划分局、区商务局、区环保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规范管理洗车修理店
规范管理洗车店。对洗车店店内没有相应工作场地,店外无排污沟容易导致污水外溢和占道经营的,应予关停并转。对不达标的洗车店不发证,对一年内发生六次占道洗车的,工商不予年审。
(主责单位:工商分局;协作单位: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交通大队、区城管监督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规范管理修理店。对汽车修理店室内经营场地不足40m2,对修理机件、器材出店污染环境和占道经营的,予以关停并转。对不达标的修理店不发证,对一年内发生六次占道修车的,工商不予年审。
(主责单位:区交通局;协作单位: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分局、区交通大队、区城管监督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三)规范管理废旧物资回收站
辖区28条市民满意路、29条微循环道路、市“双创”考评路段禁止设立废旧物资回收站;鼓励绿色环保回收连锁机构在背街小巷、社区内进行规范经营。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协作单位:区工商分局、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严控沿街沿道违法建设
加强违法建设的控管,杜绝新的违建产生;对历史违建全面调查摸底,制定计划有序拆除。临街违建拆除后,应及时进行绿化。
(主责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协作单位:规划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房管局、区园林局)
(五)取缔违法占道
全面整治门面出店经营。区工商分局对有证店面出店经营问题组织进行整治和处罚,对一年内有六次出店经营的店面不年审。
(主责单位:工商分局;协作单位:区城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区商务局、区城管监督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全面整治无证占道。城管局等相关部门以及各街道办事处按责任划分,对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的占道经营进行整治和取缔。禁止沿街门面占道晾晒衣物和堆放杂物。
(主责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协作单位:工商分局、交通大队、区公安分局)
全面取缔机动车占道经营。区交通大队、区城管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对28条市民满意路、29条微循环路、市“双创”考评路段,机动车占道从事经营和“三车”违法营运进行取缔。
(主责单位:区交通大队、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协作单位: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残联)
(六)规范立面广告招牌管理
规范管理房屋立面。按照市区要求,组织对主次干道房屋立面破旧、脏乱等问题进行粉饰见新。
(主责单位:区房管局;协作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规范管理广告招牌。按照“整齐划一、显现个性、和谐美观”的要求,整治沿街广告门面招牌。拆除一店多牌,沿街110、122等报警电话及警务指示牌要按规定悬挂;拆除违规设置、破损、超设置期限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主责单位:区城管局;协作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规范沿街门店内橱窗玻璃广告。区工商分局组织对沿街门店内橱窗玻璃广告进行整治,严禁乱贴乱画,严禁出现不文明及不法宣传物,保持橱窗玻璃的洁净,对不配合整治的门店不予年审。
(主责单位:区工商分局;协作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
(七)规范沿街围墙等建筑物的设置
主次干道旁新建小区主体建筑外不得设置商业性门面,规划设置通透式围墙和绿化带,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用途,随意开门办店。沿街工地围墙要按市城建委规定标准建设,不得设置商业广告。
(主责单位:规划分局、区房管局、区建设局;协作单位: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八)实施拆墙透绿和沿街绿化工程
主次干道旁实体围墙改为通透式围墙;居民小区、单位宿舍区可采取绿化方式进行围挡,如临街部分已实施绿化的,可在绿化的内缘线设置通透式围墙。对主次干道重要连通道绿化带进行美化,添加花草,植补缺株,设置园林小品。
(主责单位:区园林局;协作单位:区房管局、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区城管委制定进一步加强主次干道经营门店管理的工作意见,组织召开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二)摸底调查阶段各部门及街道对辖区内主次干道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整治工作方案,报区城管委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7月31日)全面开展整治,务必完成既定目标。
(四)整改巩固阶段(2012年8月后)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重点整改,对已取得的成果进行加强巩固;将检查情况纳入区大城管考核范围,每月进行考评通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政府成立进一步加强主次干道经营门店管理工作专班,由区政府分管区长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负责人为成员。各单位要按照治庸问责的要求,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积极配合,主动作为,认真履责。
(二)制定方案,明确任务。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均要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的总体整治工作要求,明确具体的整治目标、整治时间、整治任务和整治步骤。区商务局负责制定全区主次干道重要连通道商业业态指导意见。区城管局监督中心每月向相关部门通报出店占道经营的门店情况。
(三)集中力量,强力整治。各部门和街道要统一部署,加强调度,协调配合,要从根本上解决主次干道门店出店经营、油烟噪音扰民、暴露垃圾等环境脏乱问题,确保主次干道市容环境协调美观。相关部门、各相关街道办事处要加大整治投入,为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四)区街联动,合力推进。主次干道经营门点市容环境整治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区专班将采取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调度、布置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