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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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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以下简称:绩效管理)是指根据财政效率原理,对市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从预算绩效目标设定、预算执行绩效跟踪到项目完成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整个过程实施管理的机制。

推进绩效管理,目的是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是落实中央、省有关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政府绩效管理的根本要求,有利于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规范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增加财政支出透明度,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使用、管理和运行效益,同时也是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举措。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

二、绩效管理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依据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促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与精细化,建立健全贯穿预算编制、审查、执行、评价、监督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制度,强化部门支出绩效责任和财政部门监管作用,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总体目标。强化“用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问责效为先”的绩效管理理念,建立以结果为导向,以绩效管理为核心,以制度和机制建设为保障,以改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目标,运转高效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使财政资源配置更加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更加有效。

(三)基本原则

1、整体设计、稳步推进。紧密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推进绩效管理的整体工作思路,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有计划、分步骤地稳步推进相关工作。

2、科学规范、便于操作。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责权对等、简便易行、规范高效。

3、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绩效管理做到标准统一、数据准确、程序透明、评价公正,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做到具体翔实,便于接受公众监督。

4、低效问责、高效激励。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资金使用低效必须受到问责,资金管理和使用高效可适当奖励。

(四)主要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财政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部门(单位)年度决算报告;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报告;财政监督检查报告;其他相关材料。

三、绩效管理的主体及其职责、实施对象

(一)绩效管理的主体。市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部门(单位))是绩效管理的主体。部门(单位)是指与市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

(二)绩效管理主体的职责

1、财政部门的职责。主要包括研究制定绩效管理制度;审核部门(单位)项目绩效目标、评价指标和标准,组织评审论证;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数据库、指标库、行业标准值库、第三方中介库、专家库等;组织、协调、督促部门(单位)设定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跟踪、开展绩效评价和落实评价结果应用工作;对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等。

2、部门(单位)的职责。主要包括组织实施本部门(单位)绩效管理工作;编制本部门(单位)绩效目标,制订评价指标,撰写可行性报告;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跟踪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提交绩效自评价报告;落实财政部门整改意见,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改进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

(三)绩效管理的实施对象

1、本着“谁用钱、谁负责”的原则,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部门(单位)对财政性资金安排的专项都要进行自我绩效管理。

2、对于市级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以及市级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以下,但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关系民生的专项资金,由市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绩效管理。

四、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绩效目标设立

绩效目标是被评价对象使用财政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产品和服务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成本目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达到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所必需的资源;支出的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衡量或评估每一项目活动的相关产出、服务水平和结果的考核指标。

部门(单位)根据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在申请专项资金时,应提出资金使用达到的绩效目标,设立绩效指标,并按照要求编入年度预算。

市财政部门应从专项资金项目立项依据和可行性、制订的绩效目标和指标、以及项目资金量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等方面,对部门(单位)提出的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进行评审论证。

(二)绩效跟踪管理

绩效跟踪管理是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采取项目跟踪、数据抽查和序时情况反映等方式,动态地了解和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实施进程,以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管理效益的提高。

市财政部门根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负责项目资金的审核和拨付,并定期通报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绩效拨款管理和项目运行情况。

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市财政部门实施绩效跟踪管理,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效益与绩效目标的偏差,关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提高预算执行效力,保证项目按预定的绩效目标完成。

(三)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是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措施等;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包括是否达到预定产出和效果等;需要评价的其他内容。

部门(单位)对所管理的专项资金实施自评价,市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部门(单位)自评价的再评价。必要时市财政部门可以邀请同级相关部门和人员参与重大专项资金综合评价工作。

绩效评价报告包括项目基本概况(包括部门(单位)职能、事业发展规划、预决算情况、项目立项依据等)、绩效目标设立、调整及完成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所采取的主要措施、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绩效跟踪情况、评价结论和建议等。绩效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

五、绩效管理结果和应用

绩效目标评审结果是调整项目绩效目标、专项资金明细预算和完善实现绩效目标措施的依据。

绩效跟踪管理结果是修正预期设定绩效目标执行的偏差、各项政策、措施及资金落实情况的依据,也是预算执行完成后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依据。

绩效评价结果应当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绩效评价等级标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价结果为优、良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表。评价结果为差的,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相应调减项目预算。达不到主要预期绩效目标的,由财政部门提请市政府调整或者撤销该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