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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依据和工作方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14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10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控制总量,合理布点,违规重罚,堵疏并举”的工作方针,努力构建分工负责与齐抓共管、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网吧管理长效机制。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成立市网吧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对网吧管理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主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化(体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工商、电信、教育、财政、卫生、安全监管、监察、广电、团市委、文明办、综治办、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文化(体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明确责任,齐抓共管
市文化(体育)部门要对网吧经营活动加强管理,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行为。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营业性网吧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累计两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或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网吧,责令停业整顿15天并处罚款;对累计三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和私下倒卖、转让证照的网吧,坚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要建立现场检查记录制度,据实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及时在电视台或报刊上公布,确保案件处理的公开公正。要认真落实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网吧等有关规定。
市工商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登记管理,严格依法确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主体资格。要依照《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坚决取缔黑网吧或违规应吊销证照的网吧。对擅自开办“网吧”或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要会同市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工商等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市公安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各项管理规定。严肃查处各种违反安全管理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网上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网络信息健康、营业场所安全和网吧经营行为、顾客上网活动文明合法。
市电信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入服务的监管。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和规定,确保在每日0时至8时暂停对网吧互联网接入服务;对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不得提供接入服务;对被取缔、吊销许可证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要及时终止其互联网接入服务;对责令停业整顿、未经许可擅自搬迁经营地址的网吧必须根据相关部门的提请,停止其接入服务。
市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得进入营业性网吧的宣传教育,各中小学要指定专门人员对学生在校期间进入网吧进行管理和监督,积极配合文化稽查人员检查未成年学生进入网吧的情况。
市财政部门要切实解决好网吧管理工作所需的经费,确保网吧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市广电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跟踪报道网吧检查、治理等专项行动,对违规经营的网吧及时予以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舆论氛围。
市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执法监察。对因执法不力、行政不作为等造成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给予处分;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网吧管理中以权谋私、接受商业贿赂和乱收费、乱罚款的,参与或变相参与网吧经营的,为违法经营和黑网吧充当“保护伞”的,要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部门也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配合,努力做好网吧管理的各项工作。
四、强化措施,严格管理
(一)严格控制网吧总量。根据我市网吧市场现状和监管实际,积极推进网吧市场的结构调整,合理调整和优化全市网吧布局。鼓励网吧业主通过收购、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合作经营,削减、整合小网吧。逐步建立和完善淘汰、退出机制,依法吊销违规经营网吧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坚决取缔黑网吧,使网吧总量与市场实际需求相适应。
(二)严格执行实名上网登记制度。网吧经营者必须对上网人员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杜绝年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有效打击防范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对未按规定进行核对登记或弄虚作假的,要依法查处。
(三)坚持属地管理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网吧经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为网吧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要将网吧管理纳入全年工作目标加以考核,并严格实行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实行网吧义务监督员制度。本着就近就地、本人自愿的原则,聘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小学教师、学生家长、离退休老干部等为网吧义务监督员,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人士参与网吧监管的积极性。
(五)积极引导行业自律。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市场娱乐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在网吧服务行业中大力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促进网吧业主自我约束,自我规范。
(六)建立和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加强对网吧的监管,对如实举报者予以300元的奖励,并为其保密,进一步提高网吧监管的时效性。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市文化部门要加强对相关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执法水平,落实文化市场执法首问负责、案件处理公示等各项制度,严格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八)建立监控机制,加强技术监管。文化、公安、电信部门要加强协作、相互支持,进一步落实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按照市统一部署,尽快完成网络监控平台建设。
(九)积极引导,堵疏结合。有条件的中小学要尽快建立校园“绿色网吧”,市图书馆的电子文献阅览室也要积极向青少年开放。要支持有条件的经营性网吧业主积极开辟“绿色网吧”或公共“绿色上网”服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