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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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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意见

一、基本思路、目标、要求

基本思路:按照“两型园区”标准,用工业的理念抓农业、科学的理念抓规划、现代的理念抓建设,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为目标,以土地流转、招商引资和项目推动为抓手,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使现代农业示范园成为全区农业主导产业集聚的示范区、先进科技应用的核心区、生态循环的样板区、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引领全区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目标任务:全区集中力量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在曹庵镇合、蚌高速两侧,依托王郢米厂、兴杨公司、益农公司、宋庄林场等龙头企业,拓展提升农产品加工、工厂化育苗、设施栽培、标准化养殖、农业观光等产业,建设2万亩精品特色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在史院乡全乡规划、全乡建园,以联合湖万亩高产攻关田为起步区,逐步建设高水平优质粮食基地、蔬菜草莓基地、花卉苗木基地、畜禽水产基地、农业旅游基地。

按照“一年拉出框架、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基本建成”的要求,到2016年底,基本完成示范园建设。

具体要求:园区建设要达到“五化”标准:一是布局科学化。合理确定园区内的布局,充分展示园区生产、生活、生态、文化功能,努力使观光、休闲、科普、体验、购物于一体。二是园区生态化。实现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和多次增值,建立起良好的区域生态环境,展现舒适优美的田园风光,建设一流的农业休闲旅游基地。三是经营规模化。以农业企业和大户经营为主体,形成集聚规模效应,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四是生产标准化。制定生产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土壤、水、气等环境要素达到安全农产品生产标准。五是农民知识化。对园区内农民和服务组织人员进行多层次、经常性的文化、科技、管理知识培训,培育造就新一代知识型农民。

二、工作重点

1、突出抓好规划布局,科学引导园区发展。坚持“四个结合”,即与村镇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相结合,根据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功能科学划定农田保护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统筹土地整理和农民集中居住;与产业规划相结合,做到农业种植养殖与加工、流通有机融合;与农业水利工程建设相结合,提高农田基本建设的整体水平,增强农业的综合效益。立足高起点、高标准,体现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产业化等现代农业特征。把握“三个集中”,即土地向大户集中,发展规模、特色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实现居住、服务配套。规划设计经科学论证,报区政府同意后送经市城乡规划局审查、规委会审批。区现代农业示范园规划于2012年5月底前完成。

2、突出抓好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采取多种形式加快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园区内农民以合并转向、企业租赁、反租倒包、自愿互换、入股合作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园区内要以村为单位建立土地流转合作社,与农户签订流转委托协议,做好流转的基础工作,同时统一对外发包;对不愿意流转的农户要采取积极委托的措施将其土地进行置换,不能影响园区发展大局。采取GPS定位测量、建立农村土地信息库等先进手段,对园区内的土地进行确权登记,明确权属,让农民放心流转。建立区、乡镇土地流转中心,为土地流转提供信息、中介委托、双方洽谈、合同签订、签证备案、价格指导等服务。切实规范土地流转程序。通过健全制度、严格程序,积极协调由土地流转形成的多方利益关系,稳妥化解矛盾和问题,做到职责明确、手续完备、合同规范。村级建立土地流转组织,负责与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乡镇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土地流转见证与档案管理;区成立由法制、农业、国土、司法、信访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督。

3、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培育园区经营主体。以工业园区的理念和形式来运作园区,坚持政府主导,切实做好园区内耕地保护和林地保护,推进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达到道路、供电、供水、供气、排灌、排污、电信、电视管线和土地平整“八通一平”,为对外招商提供良好的硬环境;以产业项目为载体,区、乡镇根据园区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引进各类项目,着力引进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项目,以项目实施促进园区建设,以项目建设提升园区档次;以优良服务为手段,推行投资绿色通道和行政审批代办制,不断提高办事效率,为园区建设提供良好的软环境。

4、突出抓好产业化经营,增强园区市场竞争力。大力推广市场引领下的“公司+农户”、“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组织+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龙头企业发展“订单农业”、实行二次返利,与农民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重点发展种养大户、加工企业、营销组织等共同组建的产销协会。根据园区的多功能性,大力发展“园中园”,大力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和物流园区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园区以外的松散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内集中,到2015年底,全区农产品加工业集中度达到90%。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实行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推行农产品质量认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通过“三品”认证率达到100%,其中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率达30%以上。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在稳步提升农业生产功能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园区产业优势,整合农业旅游资源,积极引导和鼓励发展草莓采摘游、休闲垂钓、开心农场等乡村旅游,把休闲农业发展作为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拓展农业的生活、生态和文化传承等功能。

5、突出抓好集中居住区建设,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统筹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抓住农房建设和改造的政策机遇,大力开展园区内农民集中搬迁安置。统筹考虑农民生产、生活、子女上学、就医等因素,认真做好农民集中居住区的规划;农民集中居住区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由区和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负责;坚持自愿的原则,采取统建、自建等不同方式,加快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在强化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同时,积极探索制定以宅基地换住房、以承包地换社保的“双置换”政策,鼓励园区内长期在外务工、收入较为稳定的农民向城市、中心镇转移。

6、突出抓好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产供销服务。加快农产品市场网络建设,在园区所在乡镇规划建设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资供应网点,鼓励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有机、绿色、无公害“三品”农产品专营市场,建立物流、连锁、配送等新型农产品市场经营模式。加快农产品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市场信息服务设施,建立覆盖全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经营大户的农村市场信息服务网络,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引进物联网技术,推行农业生产各种要素全程监控,实现对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信息化管理。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成立园区管理委员会,由所在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园区管委会主任,负责园区规划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由区农林水利局牵头成立综合指导组,由区城乡建设委牵头成立规划建设指导组,由区发改委牵头成立招商引资指导组,由区科技局牵头成立专家技术服务组,由区考核办牵头成立园区工作考核组。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为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2、明确工作责任。乡镇政府负责园区规划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区发改委负责将园区创建列入“十二五”重点项目建设规划;财政部门负责提供园区建设资金保障;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园区规划的指导、审查,协调园区水、电、路、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园区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的支持政策;农林水利部门负责指导土地流转,加强水利灌溉设施的配套建设、园区内林网和村庄绿化,优先扶持园区内中低产田改造等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落实园区建设及配套服务设施的农业用地政策;科技部门负责支持园区建设的科技开发。

3、加强政策扶持。进一步提高对园区集中连片土地流转的奖补标准,凡是入驻示范园的经营主体,集中流转面积50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在市财政按每亩400元一次性补助的基础上,区财政按1:1配套补助。区财政出资建立园区所在乡镇、村两级土地流转信息库、配备GPS等测量工具。园区乡镇、村完成当年土地流转指标的,区财政分别补助5万元、2万元工作经费。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经验收合格后,区财政对乡镇实行以奖代补。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155号)精神,允许流转企业按照流转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建设必要的生产管理设施,其占地不视为建设用地。园区内通过村庄集中搬迁、土地整理增加的土地指标主要用于发展园区内农产品加工业。鼓励园区经营主体按照国家农业政策导向编制申报扶持政策,争取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加强现代农业人才队伍建设,为园区管委会和农业主管部门引进一批农业高端人才,对园区产学研合作项目、聘请高级人才给予支持。

4、加大资金投入。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从2012年起,区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作为园区发展引导资金,用于园区土地流转、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于园区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区政府实行一事一议。有关部门整合现有的支农项目资金,包括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理、土地出让、农村交通、农村绿化、农房改造、科技经费用于农业部分等财政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园区建设。大力吸引工商、民间、外商资本投资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资格局。

5、严格绩效管理。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任务列入区政府对有关乡镇、各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年终实行考核并通报考评结果,对支持园区建设成绩突出的区直部门和园区建设成果显著的乡镇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