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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程管理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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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程管理意见

一、认真组织实施省政府确定的33项民生工程

(一)新增民生工程项目3个。

1.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在全市开展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工作,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基本满足“有园上、上得起”的要求,力争2015年全市学前3年毛入园率达到88%。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对符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按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补助,省和试点县为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

3.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在全市开展乡镇、社区、街道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向社会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数字信息化服务,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数字信息化网络。

(二)提高民生工程标准5个。

1.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市属4县和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户年人均不低于1000元提高到不低于1500元。自2012年3月1日起,市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从户年人均3840元提高到4320元。

2.提高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将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由600元/年提高到660元/年。

3.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年小学425元、初中625元,提高到小学525元、初中725元。

4.提高新型农村作医疗参补助标准。将参加新型农村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200元/人提高到240元/人。

5.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补助标准。将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200元/人提高到240元/人。

(三)调整民生工程项目内容5个。

1.调整农民工技能培训政策。将原农民工技能培训项目调整为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从500元/人提高到600元/人。

2.并增加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将原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中的精神病患者药费补助并为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增加0—6岁聋儿、肢体残疾、脑瘫、智障、孤独症等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内容。

3.充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内容。将符奖励扶助政策的“半边户”(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的农村户口一方纳入奖扶对象,按现有标准给予补助,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纳入特扶对象,分别给予一级、二级、三级人员每人每月300元、200元、100元补助。

4.调整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按照国家规定,以旧换新政策于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相关内容不再列入2012年实施范围。

5.调整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政策。2012年,艾滋病人生活救助转入部门正常工作,原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项目调整为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

(四)退出民生工程项目3个。

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光荣院建设工程已按期完成目标任务,自2012年起退出民生工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自2012年起转入部门正常工作。

(五)继续实施的民生工程项目20个。

高校、中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社会(儿童)福利院建设,校舍安全工程,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城乡医疗救助,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公租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家书屋工程,乡镇综文化站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20项民生工程,继续按《关于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政〔〕1号)规定执行。

二、精心组织实施市新增7项民生工程

为进一步支持县(市)、区、开发区加大民生工程建设力度,推动民生工程又好又快实施,构建富有特色的民生工程实施工作长效机制,市政府决定在实施省政府确定的33项民生工程的基础上,增加实施民生工程7项。

1.群众体育设施工程。包括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全民健身苑工程两项内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利用村级公共用地,建设1片硬化标准篮球场、2张室外乒乓球台,2012年计划建成250个。全民健身苑工程是在具备条件的街道、社区,利用公共用地规划建设全民健身苑,每个健身苑器材数量不少于10件(套)。

2.全面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书本费。从2012年秋季起,全面免除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课本费。其中,城市及农村免除作业本费、城市免除课本费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农村免除课本费仍由上级财政解决。

3.新农村示范村村庄亮化工程。根据新农村村庄环境整治“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和建制管理”的要求,在市级新农村示范村实施“亮化工程”,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通过连续几年的持续投入,到2015年,完成1000个新农村示范村村庄亮化任务。

4.行政村专职保洁员队伍建设。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建立村级保洁员队伍,对辖区内村庄、沟渠、乡村公路环境进行全天保洁。每个行政村配备专职保洁员,市、县财政按月给予补助。

5.社区“智能化便民服务亭”建设。采取政府搭台、社会租赁、商业运作等方式,整便民服务业务,通过“智能化便民服务亭”建设引入社区并服务小区居民,满足社区居民多方面的生活需求。2012年先试点安置便民服务亭200个,到2015年安置800个。

6.社区“老少活动家园”建设。充分利用社区人口学校、图书室、亲子家园等资源,面向青少年提供课外作业辅导或特长培训,面向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开展健康讲座、法律讲座等服务项目。2012年底前,计划在全市50%城市社区设立“老少活动家园”。

7.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建设市级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为中心,以屠宰、批发、零售环节为重点,以完善追溯信息链条为内容,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实现肉类蔬菜购销台账、结算电子化,做到肉类蔬菜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推进落实机制。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健全协调推进机制,上下联动,密切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市直牵头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分类指导,争取早开工、早建设、早出成效。

(二)强化资金保障和管理。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民生财政理念,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以赴保障民生工程资金,确保补助类项目资金及时发放到人,工程类项目资金按进度拨付到位。要加大各类民生资金的整力度,统筹安排,理使用。要严格民生工程资金监督管理,加强跟踪问效,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巩固建后管养机制。坚持建管并举,进一步完善后期管护制度,细化后期管护激励措施,建立健全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民生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作为后续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民生工程管护要求,明确管养责任,安排必要的经费,注重发挥市场和社会的力量,创新已建成项目运行管理机制。

(四)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继续将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中,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绩效评价制度,严格兑现奖惩。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将各类督促检查工作贯穿实施全过程,通过随机抽样、互访互查、实地查验等多种形式,推动民生工程深入实施。

(五)创新工程建设模式。坚持“分类指导、重心下移、建管结、便民为主”原则,紧紧围绕群众需求,创新实施具有特色的民生工程项目,全面提升民生工程品牌形象,树立民生品牌效应,让更广大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在探索、创新、求实中充分发挥县(市)、区民生工程实施主体作用,形成各具特色、亮点纷呈的民生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