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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程实施管理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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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工程实施管理意见

一、2012年实施省定33项民生工程内容

(一)新增3项民生工程

1、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在全市开展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工作,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基本满足“有园上、上得起”的要求,2012年建设3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改建面积4050平方米。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引导城乡居民积极自愿参保,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到40.4万人。2012年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3、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向社会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丰富便捷的公共数字信息化服务,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数字信息化网络。2012年完成7个乡镇(街道)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工程。

(二)提高6项民生工程标准

1、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自2012年1月1日起,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定指导线从户年人均不低于1360元提高到不低于1500元。

2、提高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由1400元/年增加到1980元/年。

3、提高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2012年,将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提高10%,由600元/年增加到660元/年。

4、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2012年,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在年小学425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基础上,提高到小学525元/生/年、初中725元/生/年。

5、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补助标准。2012年,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政补助标准由200元/人提高到240元/人。

6、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参保补助标准。2012年,将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200元/人提高到240元/人。

(三)调整5项民生工程内容

1、调整农民工技能培训政策。2012年,将原农民工技能培训项目调整为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从500元/人提高到600元/人。

2、合并增加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2012年,将原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中的精神病患者药费补助合并为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增加0-6岁聋儿、肢体残疾、脑瘫、智障、孤独症等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内容。

3、充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内容。2012年,将符合奖励扶助政策的“半边户”(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的农村户口一方纳入奖扶对象,按现有标准给予补助;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纳入特扶对象,分别给予一级、二级、三级人员每人每月300元、200元、100元补助。

4、调整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按照国家规定,以旧换新政策于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相关内容不再列入2012年实施范围。

5、调整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政策。2012年,艾滋病人生活救助转入部门正常工作,原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项目调整为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

(四)退出五项民生工程

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光荣院建设工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社会(儿童)福利院建设已按期完成目标任务,自2012年起退出民生工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自2012年起转入部门正常工作。

(五)继续实施17项民生工程

高校、中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校舍安全工程、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城乡医疗救助、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公租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17项民生工程,继续按《关于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居政〔〕20号)规定执行。

二、精心组织实施市新增7项民生工程

市政府决定在实施省政府确定的33项民生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民生工程建设力度,推动民生工程又好又快实施,构建富有特色的民生工程实施工作长效机制。2012年增加实施民生工程7项。

(一)群众体育设施工程。包括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全民健身苑工程两项内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利用村级公共用地,建设1片硬化标准篮球场、2张室外乒乓球台;全民健身苑工程是在具备条件的街道、社区,利用公共用地规划建设全民健身苑,每个健身苑器材数量不少于10件(套)。

(二)全面免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书本费。从2012年秋季起,全面免除农村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课本费。其中,城市及农村免除作业本费、城市免除课本费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农村免除课本费仍由上级财政解决。

(三)新农村示范村村庄亮化工程。根据新农村村庄环境整治“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和建制管理”的要求,在市级新农村示范村实施“亮化工程”,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四)行政村专职保洁员队伍建设。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逐步在所有行政村建立村级保洁员队伍,对辖区内村庄、沟渠、乡村公路环境进行全天维护保洁。每个行政村配备专职保洁员,市、县财政按月给予补助。

(五)社区“智能化便民服务亭”建设。采取政府搭台、社会租赁、商业运作等方式,整合便民服务业务,通过“智能化便民服务亭”建设引入社区并服务小区居民,满足社区居民多方面的生活需求。

(六)社区“老少活动家园”建设。充分利用社区人口学校、图书室、亲子家园等资源,面向青少年提供课外作业辅导或特长培训,面向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开展健康讲座、法律讲座等服务项目。

(七)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以建设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为中心,以屠宰、批发、零售环节为重点,以完善追溯信息链条为内容,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实现肉类蔬菜购销台账、结算电子化,做到肉类蔬菜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三、2012年工作要求

2012年我市民生工程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加强资金管理,完善政策措施,创新管养机制,力争在协调推动上取得新进展,在长效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效,在各级考核上取得新成绩。重点做好:

(一)完善推进落实机制。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上下一盘棋,主动作为,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市直牵头部门要按照见事早、行动快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牵头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分类指导,争取早开工、早建设、早出成效。各乡镇(街道)要从大局出发,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增进大局意识、创新意识,统筹谋划、抓落实、抓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推进,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保障管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坚持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新增财力优先用于改善和保障民生。要不断探索创新,积极鼓励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投入,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多元筹资机制,夯实后期管护的财力保障。要进一步加快民生工程资金支出进度,上级政策明确的,可以先期垫付资金,确保及时补助或发放到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付进度要与施工合同约定相符,确保早完工、早投入使用。要严格民生工程资金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创新建后管养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建管并举。市直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后期管护制度,细化后期管护激励措施,建立健全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民生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在明确管护责任单位、责任人基础上,对后续管理涉及的人、财、物给予大力支持,杜绝后续管理中人员不明确、管理不到位、资金无保障等现象发生。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注重发挥市场和社会的多重力量,建立健全工程类项目运行管理新机制,确保民生工程项目持久发挥效益。

(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有效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民生工程民主管理,在把握舆论导向的同时,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支持、监督民生工程实施。继续组织开展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民生工程活动,主动聘请群众监督员,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民生工程建设。有重点、有针对性组织和开展好各类民生工程宣传活动,不折不扣完成全年各级各项宣传工作任务,做到实施推进、宣传发动两手抓、两手硬。

(五)探索资源整合模式。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强各类民生资源的有机衔接,提升民生工程建设科学化水平。要加大各类民生资金的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要加强同类型项目的政策衔接,多做制度性安排,积极探索实行城乡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不断放大政策效应。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科学布局,将农村民生工程和其他基础设施集中规划、集中建设,形成集聚效应。

(六)夯实激励约束机制。继续将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责任考核中,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绩效评价制度,严格兑现奖惩。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通过随机抽样、全程跟踪、“回头看”、实地查验等形式,有力推动民生工程深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