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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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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年市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全面落实全市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加快金融发展、支持经济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不断优化信贷结构,多渠道加大信贷投入,积极支持我市“三大战略”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为推进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作用。

二、工作目标

金融支持目标:全市各项存款计划净增120亿元,增长14%;各项贷款计划新增100亿元,增长20%;各项金融性投入计划达800亿元;培植优质中小企业500家;新增商业汇票签约企业40家;力争金融支持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筹措资金50亿元。

三、坚定不移地落实稳健货币政策,确保信贷总量稳定增长

(一)加强货币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保持信贷总量与经济总量相适应、同增长。人民银行中支要加强“窗口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力促货币信贷政策与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向有机地结合起来,国家产业政策与地方特色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九大产业”、“三农”、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等重要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改善贷款的期限结构,引导银行贷款在票据、短期、中长期方面的合理分布,督促金融机构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继续扩大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业务规模,组织金融机构切实加大支农力度,更加注重对消费领域的信贷支持,限制对“两高一资”产业的贷款,调整新开工项目和在建续建项目贷款的分布,引导信贷资金主要用于在建、续建项目。

(二)进一步充实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执行货币政策考核工作内容,强化对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的督促力度。要将对我市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加大信贷投放工作细化为具体的指标,定期开展经济金融形势分析工作,研究货币政策落实情况,强化对辖内金融机构执行货币政策考核工作的力度和措施,实现信贷投放“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风险防范”的货币信贷政策目标

四、突出信贷支持重点,打造金融支持“三大战略”的特色品牌

(三)紧扣“九大产业”集群重点,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发展大产业”目标,做好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贷款授信和投放计划,为确保实现全年“保增长、促发展”目标提供现实基础。二是重点支持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高新技术产业、建材、纺织服装、机械制造、能源、食品饮料、化工等大产业集群。年,要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新冶特钢升级、新兴铸管扩建等一批重点转型项目的组织实施。三是努力实现金融支持农业、服务业与工业的同步协调发展。

(四)紧扣“三园一带”发展建设,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一是要围绕“南向融合”、“东西开拓”、“环开发”和“沿江发展一体化”区域性大城市发展战略,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信贷投入,优先支持三基地一中心、大广高速段、杭瑞高速棋盘洲码头等水陆交通重点在建工程建设,为将打造成四通八达、层次丰富的区域性交通及物流中心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二是支持新的经济增长极的培植,加快对金山工业园、城西北工业园、阳新城北工业园、沿江经济带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以这些工业园为纽带,加强城区与农村地区的联系与产业转移对接,以项目建设推动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特别是要紧紧抓住经济技术开发区被批准为国家级开发区的历史性机遇,充分享受国家级开发区的各种优惠政策,促进开发区经济、金融的和谐快速发展。

(五)紧扣城乡一体化发展重点,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大城市要紧密结合“四城同创”的工作思路,加快金融支持金山工业园区建设、旧城改造、环磁、和沿江开发的步伐,着力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同时,推进中心市区与、阳新的全面对接和融合,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使市成为现代化的区域性大城市。

(六)要加大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做大做强。要积极探索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信贷模式,总结推广银行的“方舟计划----中小企业金融解决方案”,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的培植工程和成长工程,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制度和信用档案数据库,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和信贷风险控制机制,降低企业贷款门槛,提高贷款审批效率,要把信贷支持当成中小企业的孵化器,促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要深化“银行+担保”的信贷支持方式,扩大担保基金规模,建立担保基金风险补偿机制,提高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比重,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同时,也要积极关注社会困难群体的资金需求,银行要加强与财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的联合协作,共同做好就业再就业贷款、助学贷款、扶贫贷款等政策性贷款的发放工作,加大对全民创业、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从金融支持的角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五、积极引导企业开展直接融资,实现金融性投入有较大增长

(七)继续支持本市重点企业运用各种直接融资工具。要积极支持我市一级法人金融机构参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加大市企业发行企业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的工作力度,努力试行中小企业集合信托债券的发行工作,力争年我市能够集中50—150家优质中小企业联合发行集合信托债券,优化企业的财务结构,提升经营效益。

(八)进一步拓展我市商业承兑汇票业务。要充分运用武汉城市圈推广商业汇票“8+1俱乐部”这个平台,大力支持市具备签发商业承兑汇票资格的企业走出去,对签发商票企业的贴现、再贴现业务要优先支持,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流动资金需求。年,商业汇票签发使用额度要达到50亿元以上。

(九)鼓励优质企业积极参与资本市场,减少对银行信贷的依赖。要进一步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加快企业参与资本市场融资步伐,重启企业IPO和发债工作,支持现有5家上市公司扩大再融资,支持有色加速公司股份制改造,加大对符合上市条件企业的培植力度,促推我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中的龙头企业积极介入资本市场,力争取得新的突破,打造企业的“金色名片”。全年要至少支持一家高科技优质企业争取上创业板,努力支持有色公司尽快上主板融资。

六、大力推进金融服务创新,满足经济实体对金融服务的多种需求

(十)充分利用我市被确定为金融与科技创新试点城市的机遇,搭建崭新的科技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要积极整合现有的各种资源,促使我市科技部门与金融机构、创投机构、信用担保机构共建战略合作联盟,集成财政投入、创业投资、社会资本三大资源,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撬动金融资本、创业投资和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是深化科技与金融机构合作,建设科技融资平台。要进一步完善科技贷款贴息制度,扩大贴息范围和领域,力争科技贴息贷款翻一倍。二是引进与培植相结合,建设科技信用担保服务平台。除了支持本地的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积极开展科技信用担保服务外,还要加强与武汉科技担保有限公司的合作,构建科技型企业担保网络,承担好科技再担保、联合担保功能,牵引动员现有担保机构面向科技型企业服务。要重点支持磁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与担保机构合作,推动成立科技企业孵化器联盟,优化为在孵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十一)切实推动信贷产品创新,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信贷支持。一是要紧紧抓住省科技厅拟将我市列为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城市的大好机遇,进一步完善专利权质押贷款担保管理办法,扩大质押贷款规模,拓展贷款方式,争取年贷款额达到2亿元以上,并将质押范围由去年的专利权质押扩展到商标权、版权质押。二是大力推动创新型金融产品的推广和运用。银行对微观经济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三农”和各类弱势群体的实际特点和需求,努力设计新的信贷产品、新的信贷模式,继续推广库存商品抵押贷款、应收帐款质押贷款、农业订单质押贷款、品牌商户联保贷款以及农村土地、林地、水域经营权抵押贷款等信贷创新品种,通过信贷产品创新培植新的信贷增长点,满足不同经济实体的融资需求,从而实现对企业、个体民营经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三农”的信贷投入。

(十二)切实强化金融服务创新。金融机构要切实转变服务方式,大力发展集团公司整体授信、发放异地贷款、组建银团贷款、银行合作贷款、贴现转贴现等金融服务,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支持鼓励本地金融机构调整网点布局,优化服务效能。同时,也要为外地金融机构来设立网点创造条件,提高市金融服务水平。

七、改进外汇管理和服务方式,支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十三)继续深入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工作,为本地企业提供最大的便利。年我市跨境人民币贸易试点工作取得了不俗的业绩,要继续以人民银行牵头,组织商务、海关、税务等职能部门,指导金融机构、涉外企业深入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业务。要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工作力度,争取年全市具备办理业务的试点企业数量增长至50家。同时人民银行、金融机构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促跨境贸易结算由目前的贸易项目扩展至资本项目。

(十四)鼓励企业利用多种方式引进外资,支持有关优势企业“走出去”。完善网上外汇业务办理、政策咨询和统计信息服务,提高外资管理电子信息化建设水平,缩短审批时间。扩大外方出资的许可范围,对大型引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积极支持有色、十五冶、集团等优势企业境外投资,及时解决企业境外投资中遇到的外汇问题。

(十五)改善农村外汇服务环境,提高金融外汇服务效率。支持银行在县(市)营业网点开办外汇业务,扩大外汇业务品种,方便县市涉外企业生产经营。加强对县市政府部门、银行和企业的外汇政策辅导,支持银行积极开展金融外汇业务创新,指导企业合理运用金融工具防范和化解汇率、利率风险,增强抵御国际金融市场风险的能力。

八、建立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经济稳健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

(十六)建立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保障机制。由市政府牵头,成立市金融支持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人民银行、银监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海关、统计局、各金融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金融支持工作会议,分析金融支持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新观念、新举措、增强对经济发展规律的预见性,确保金融支持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和高效性。

(十七)加大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奖励措施。进一步完善信贷投入的考核奖励制度,丰富考核指标制度的设计内涵,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投入,实现信贷总量的突破性增加。人民银行、银监局要配合政府做好金融机构信贷投入的考核与督导工作,认真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金融投入力度,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十八)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人民银行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功能监管、审慎监管,强化资本金约束和流动性管理,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努力防范金融风险。各级政府应在保护银行债权、防止逃废银行债务、处置抵货资产、合法有序进行破产清算等方面营造有利环境,确保金融安全稳定运行。

(十九)深化信用环境建设的促进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市信用环境建设工作,深化“最佳信用州市县”等信用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规范信贷登记系统和征信管理系统建设,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平台和评价制度,推动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培育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文化,促进地方金融生态环境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