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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疫病防控的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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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疫病防控的意见

一、工作目标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四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做到“五到位、五不漏”,(即责任到位、组织到位、培训到位、疫苗到位、免疫到位和不漏村、不漏场、不漏户、不漏针、不漏记),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确保重大动物疫病有效控制。

二、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狠抓集中强制免疫

从即日起到4月中旬前,用一个月时间,各镇(街道、农场)要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4种强制免疫疫病的防疫注射任务。

1、落实责任。要逐级召开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镇(街道)的会议要开到驻村干部和村级动物防疫员。通过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进一步明确春防的目标任务。要层层签定岗位目标责任制,区与镇,镇与村,村与防疫员要层层落实责任,签定岗位目标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落实到岗到人。

2、坚持专业队的做法。要创新模式,积极推广动物防疫专业队的做法,分区划片,调整充实免疫专业队,强制免疫注射要由镇(街道、农场)兽医干部牵头、村委带队,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白天打畜,晚上打禽,逐村逐户逐畜禽开展拉网式免疫注射,确保散养户畜禽免疫不留空白点。同时,春季强制免疫期间,镇(街道、农场)畜牧兽医人员要加大对规模饲养场的监督力度,督促养殖场内兽医按照免疫程序开展免疫注射、建立档案、加挂标识;村级防疫员要对每个规模饲养场免疫工作进行监管,对饲养场强制免疫情况进行复核,并在《动物免疫证》上进行签字确认。

3、实行免疫密度领导签字确认,及时规范做好信息报送。根据国务院确定的“政府保免疫密度、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工作要求,春防期间,强制免疫进度实行周报制度,要求每周周四12:00前,将本周免疫情况统计表,上报到区疫控中心。所在行政村春防结束后,免疫统计汇总表由村委会主要领导、动物防疫员签字确认,加盖村委会公章,报镇(街道、农场)备案。免疫汇总表由镇(街道、农场)分管领导、畜牧兽医站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报区农业局备案。

4、加强疫苗管理。为杜绝疫苗浪费,保障疫苗供应,要严格执行疫苗领用、保管制度,按照《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管理使用办法》,实行全区统一疫苗使用登记制度,记录疫苗进出台帐,对各规模养殖场领用的疫苗实行押金领用和空瓶回收,对散养户实行入户核查,加强疫苗使用的监督检查,有效提高疫苗利用率,确保疫苗真打真有效。同时,要规范疫苗自购行为,各地要根据《省国家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管理规定》(农医[]401号)的要求,落实自购强制免疫疫苗备案制度,符合自购条件的规模场,要向区动物疫控中心申请、备案。

5、做好免疫建档工作。根据农业部要求,免疫档案和畜禽标识将是今后免疫工作检查的主要依据。各镇(街道)和农场强制免疫后,要用市里统一规定的免疫档案格式建立免疫档案,加挂畜禽标识,发放《动物免疫证》,做到镇(街道、农场)、行政村和养殖场有免疫档案、养殖户有《动物免疫证》、动物有畜禽标识。区动物疫控中心要进一步规范强制免疫档案工作,全面推进《动物免疫证》入场(户)工作,确保《动物免疫证》入场(户)率达到100%,严禁将《动物免疫证》放在镇(街道、农场)或村级防疫员手中。在依法实施强制免疫的同时,做到统一规范免疫记录,使免疫记录、免疫证明和免疫统计表的数据一致。

6、创新培训模式,强化技术指导。要遵循急用先培、用培结合的原则,制定培训计划,提升畜牧兽医部门的整体实力。在培训内容上,由单一的岗位技能培训向提升素质能力转变;在组织上,由个体学习向团体学习转变;在方式上,由缺什么补什么的被动培训向适当超前、主动培训转变。实施区、镇、村兽医人员全员培训计划,普及动物疫病防控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本领恐慌”、“效能不高”等现象。

各镇(街道)和农场要实行春防工作干部挂钩指导制度,区农业局畜牧兽医干部要挂钩指导镇(街道)和规模场,镇级畜牧兽医干部要挂钩指导行政村。春防开始后,各挂钩干部要下到挂钩点,指导督促春防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7、做好抗体监测,确保免疫质量。4月中下旬,作为今年春防的集中监测时间,将对辖区规模场和农村散养户畜禽血样的抽取、检测和棉拭子的采集及监测。对抽查不合格的镇(街道、农场)制定免疫效果复查方案,开展全方位复查并全区通报。

(二)强化动物卫生监督

1、规范检疫行为。要严格检疫申报制度,将产地检疫同区域疫情状况、强制免疫实施、畜禽标识佩戴、免疫档案建立、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以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的规模场为突破口,开展产地检疫,努力提高动物产地检疫率和检疫面。抓好屠宰检疫工作,严把“入场检疫关”、“同步检疫关”、“宰后处理关”,确保各环节操作符合规范要求。严格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规范出证主体及相关标准。

2、加强准调证管理。要严格实行动物及其产品准调证明制度,对于需要到外地调入动物及其产品的,要严格审查,加强跟踪,认真核对,防止因调入动物及其产品引发动物疫情。

3、加大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经营、运输、屠宰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重大案件或触犯刑法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部门从重从严查处。

(三)做好应急准备,果断处置可疑疫情

区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指挥部畜牧办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镇村两级也要设立值班制度,随时掌握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动态,受理动物疫病可疑病例报告和群众举报投诉,确保信息和政令畅通。坚持“发现疫情,要立足早、快、严、小”的防疫灭病方针,一旦发现动物特别是家禽大批急性死亡等可疑疫情,要严格按照《重大动物疫情报告程序》和《重大动物疫情认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应急措施,不得犹豫不决,不得心存侥幸,不得贻误防控最佳时机,要果断地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

(四)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动物防疫工作的政府行为,认真落实“五个一”的政府防控模式,即发一份文件、开一次会议、落实一笔经费、签订一份责任状、组织一次督查。要按照“地方各级政府对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防控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疫情发生蔓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不断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形成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合力。要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特别是要保证疫苗配套、疫病监测、免疫补贴等经费,为防疫工作的开展提供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