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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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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意见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实施以廉租房、安置房建设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为主要内容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一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是扩内需、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重大工程。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造福百姓的民生工程,是帮助城市低收入群体和拆迁户改善住房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加速推进城市发展,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客观需要,对拉动内需、促进消费、推动房地产市场有序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实施好这项重点工程。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市保障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廉租房、安置房建设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协调研究工程实施的重大事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全力以赴加快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县区政府和各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钢公司、十七冶公司等大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组,组织实施所承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

二、明确目标,强力推进

根据市政府与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近期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总体目标和年目标任务为:廉租住房建设到年完成7084套,总面积34.86万平方米,年已竣工616套,年计划竣工4368套,竣工面积21.8万平方米,剩余的廉租房全部开工建设;征迁安置房建设年要开工建设30088套,总面积262万平方米,其中竣工2580套,竣工面积22.7万平方米;危旧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年计划实施改造项目25个,改造危旧房面积52万平方米(累计拆迁住户6289户),施工面积29.2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16.5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5万平方米。启动市中心医院北侧城中村改造和向山镇、黄梅山矿棚户区改造工程(任务分解详见附表)。同时,要全力做好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和规划编制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补助资金项目。

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组建专门工作班子,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各单项工程要有领导负责,排出时序进度计划和关键节点,狠抓落实,确保年内所有的廉租房和安置房项目开工建设,确保完成今年计划的竣工面积,为全面完成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落实政策,加大投入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惠民工程,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土地供应、税费减免等政策,最大限度地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多渠道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尽可能实现资金平衡。一是要把廉租房、安置房、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有机整合,统筹推进,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补助资金;二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金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三是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对资金平衡有困难的项目,可利用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市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要统筹好年度市政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提前或同步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周边的道路、给排水、供电、通信、有线电视、路灯等基础设施,为项目建设做好配套和保障,降低建设成本。

四、加强监管,保证质量

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建设管理,严格监管,确保质量。一是要抓好规划设计。项目选址要合理,区域交通和基础设施要较为完善。要选择资质合格和高水平的设计单位,强化户型设计方案,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力求设计的小户型住宅功能较全,舒适度较高。二是要加强监管。县区政府和各建设单位要加强建设管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落实项目建设“四制”,通过招标选择合格的监理、施工队伍,督促参建各方落实质量管理的责任。市、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强化质量安全的巡查,认真处理住房质量投诉,建立工程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和不良记录公示制度,对参建各方存在的质量问题要严肃查处。三是要严格验收。建设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对隐蔽工程和阶段性验收、竣工验收要严格把关,存在质量问题的一律不予验收,坚决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五、完善机制,加强督查

保障性安居工程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力大、关注度高。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宣传。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思想动员和政策宣传、解释,及时公布改造的政策、补偿标准、安置时间顺序等重大事项,提高工作透明度,引导群众自觉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要及时宣传好的典型和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顺利推进此项工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搞好服务。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履行职责,精简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积极为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三是加强督查。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项目调度会,总结项目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建立信息专报制度,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每月底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市有关领导汇报,向有关单位通报。建立定期检查督查制度,市政务督查和目标办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对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四是严格考核。保障性安居工程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情况将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年底进行考核,对出色完成建设任务的予以奖励,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