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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下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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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下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城新区管委员,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根据《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建立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的意见》(办发〔〕1号)和《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总体要求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为抓手,以培育规模经营主体为重点,以健全管理服务体系为保障,以加大扶持力度为支撑,进一步推动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推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目标任务

从年起,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机构,建立我县乡镇以上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率每年要增长1.8%以上,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使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10%左右,流转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原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要立足我县实际,一要坚持稳定放活原则。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保持二轮土地承包的长期稳定,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鼓励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进一步放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探索农业生产经营新形式。二要坚持自愿原则。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民流转土地,严格做到“五个不准”,即不准借土地流转改变土地所有权和农业用途;不准非农产业动用基本农田参与土地流转;不准借土地流转将承包地打乱重分;不准截留、扣缴或挪用土地流转所得;土地流转年限不准超过农户承包土地的剩余承包期限。三要坚持协商有偿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引入市场机制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不得采用行政手段包办代替。流转的条件、方式、期限、价格由流转双方自主协商。流转收益归承包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四要坚持因地制宜原则。要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非农产业发展程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劳动保障状况,分类指导,逐步推进。流转条件较好的地方,要积极引导,加快发展,流转条件尚不成熟的地方,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流转,不能急于求成。

四、突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重点,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一)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用二至三年的时间,以乡镇为重点,建立健全县、乡镇两级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开展土地流转信息、资质审查、价格评估、合同签订及签证、纠纷调处等服务。我县作为试点县要在年全面建立起县、乡镇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包括乡镇中心数据库和县中心数据库及信息机制。

(二)完善纠纷调处机制。由业已成立的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纠纷的仲裁,并免费受理相关的仲裁申请。仲裁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加大扶持力度。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重点支持流转市场建设,支持中介服务组织发展,保证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正常运转。加大资金、项目和用地向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力度,加大对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对于从事粮食规模生产,土地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单宗土地流转面积在10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入股面积300亩以上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优先给予扶持。加大金融和保险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支持,对实力强、资信好的经营主体给予一定的信贷授信额度,简化贷款手续,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和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完善促进土地流转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就业政策,对承包地全部流转的失业人员和农民工,要优先纳入各类教育和培训计划、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为流转土地的农民解除后顾之忧。

五、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摸底调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

各乡镇、村要按照威政办〔〕8号文件要求,充实完善土地流转机构,并对现有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督促各村流转农户规范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各乡镇要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统计表发放到各村认真填写,并对各村土地流转调查情况进行汇总。各乡镇要切实做好这次土地流转的调查工作,并把各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统计表(表样附后)于年6月15日前报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六、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具体负责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业务指导、调查研究及督导检查。各乡镇也要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领导机构,乡镇党委书记要亲自调查抓点、亲自组织实施,要建立乡镇干部包村责任制,每个村都要有乡镇干部驻村指导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要把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纳入乡镇和村年度目标责任制,制定考核细则,严格兑现奖惩。要密切关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研究和解决。要加大督导力度,搞好组织协调,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发现、总结和培树先进典型,对于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要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没起色的单位要通报批评。

(三)强化宣传培训。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要结合各自的特点,通过开辟专栏、专题采访、书写标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意义和在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使广大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开展这项工作带来的变化,从而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利用多种形式、多层次、分类别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培养一支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业务精干、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