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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紧紧围绕质量振兴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谋发展”的理念,深入实施以质取胜、品牌发展、技术标准和科技创新战略,进一步提升区域经济社会的综合竞争力,为实现全面小康、推进更大突破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从现在起到2015年,通过在全市广泛开展质量强市活动,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机制,率先建立起科学、高效、严密的质量监管体系,不断提升形象。
(一)产品质量目标。普遍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建立起覆盖全市的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主要工业产品85%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等品率大幅度提高,产品质量抽检率达100%,重点产品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国家重点产品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3个,省名牌产品达到160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总数位列北五市前三。商标注册总量达8000件,其中商标国际注册达60件、地理标志商标达6件,中国驰名商标(行政认定)达到10件,省著名商标达到80件。
(二)服务质量目标。全面推广服务质量标准化,重点服务行业引进实施GB/T19004标准,电信、供电、邮政、保险、金融等公共服务行业中的重点单位推行卓越绩效模式。旅游业实现快速发展,拥有国家5A级旅游景区2家,4A级旅游景区10家,省级旅游度假区1家,成为“旅游”中心接待旅游城市和生态度假型旅游目的地城市。服务业的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户满意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成功争创省服务业名牌企业2家,省服务质量奖企业达到6家,服务业的品牌效应逐步显现。
(三)工程质量目标。不发生严重工程质量事故,所有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工程项目备案率达100%、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100%,其中优良率达到50%以上,省级以上优良建设工程占比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努力争创鲁班奖等国家级工程质量奖。
(四)环境质量目标。成功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国家节水型城市和中国人居环境奖。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天数比重达92%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市区和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均提高到90%以上。完成国家规定的节能减排任务,万元GDP能耗0.665吨标准煤,万元GDP水耗190立方米。
三、工作重点
(一)夯实质量强市工作基础。深入开展质量强县(区)、质量强镇(乡)、质量强业、质量强企等活动,形成上下联动、政企合力、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企业采用卓越绩效评价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技术,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坚定不移地走质量效益型道路。积极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自主品牌,不断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品牌价值。大力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制订实施具有市场竞争力、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并参与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全力实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快速形成一大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影响力的旗舰型标杆企业,加速打造区域性优势产业集群。鼓励企业积极争创市长质量奖。
(二)切实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坚持从源头抓质量,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各类质量安全风险。综合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重要工业品和农产品、食品、药品的质量监管,实行严格的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率达100%,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的监管,坚决杜绝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大力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工程技术管理水平和科技含量。坚决执行国家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积极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等落后产能,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强生态保护,坚持铁腕治污,全力打造“生态、绿色家园”城市形象。
(三)加快推进技术平台建设。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的原则,注重装备载体和人才培养,着力加强公共研发和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定、工程质量检测、环境监测以及科技研发的能力。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和发展,加快推进国家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玻璃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不断扩大行业影响和辐射范围。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研究院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四)建立健全质量诚信体系。加强质量法制普法教育和质量诚信道德教育,培育以“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质量信用意识。建立和完善质量信用评价制度,把产品质量状况作为衡量企业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2013年底前全市5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质量信用档案,2015年底前形成覆盖全市的工业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完善社会监督约束机制,强化舆论监督和行业自律。构建质量信用信息交流平台,推动质量信用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依法公开质量信息、违法案件以及处理结果,加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组织全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各部门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政策扶持。市、县(区)建立质量工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切实保障质量工作经费。各单位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标准、质量改进、品牌培育等方面的投入,促进企业形成稳定的质量提升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等检测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重点企业或组织导入卓越绩效模式,实现产品质量提升和关键技术突破。
(三)强化宣传教育。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质量强市活动,普及质量知识。深入开展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化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环境保护日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加强质量教育培训,在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中小学校开展质量专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作用,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理念,自觉做到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发挥行业协会联系政府、服务企业、促进行业自律的作用,推动各行业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四)严格目标考核。建立健全质量强市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把质量强市各项目标任务逐项分解到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并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严格责任奖惩。对在质量强市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质量强市工作进展的,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