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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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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意见

一、切实增强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的责任感

医疗卫生事业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是一个十分重大的民生问题。经过多年努力,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全市孕产妇死亡率7.47/l0万、婴儿死亡率4.3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2‰,居民健康主要指标基本达到全省目标要求。但从总体上看,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十二五”时期,是实现更大突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工业化、城市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给医疗卫生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加快完善医疗卫生体系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群众医疗保健需求。

二、进一步明确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继续吸纳社会力量,强化政府投入,加快构建和完善适应我市市情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效保障人民健康,增进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责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参与,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2.坚持保基本、强基层。以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为重点,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增强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

3.坚持深化改革、完善机制。进一步深化完善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立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新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益和效率。

4.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着眼长远,统筹谋划,完善制度体系,又要立足当前,针对主要问题明确工作重点,切实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条件,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市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对接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完善,努力建成功能完备、便捷高效、价格合理、覆盖城乡居民的“15分钟健康服务圈”。

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设备配套,普遍达到国家和省定建设标准。

全市医师队伍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人数,三级医院达20%,二级医院达8%;建成2个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和4个社区实践基地,每个一级医院都配有合格的全科医生。

建设3-4个省级重点专科。

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和对接基本药物制度,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为60%以上城乡居民建立健康卡和电子健康档案,所有三级医院和50%以上的二级医院为就诊患者建立符合统一标准的电子病历数据库。

三、全面落实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的五大措施

(一)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采供血、院前急救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到2015年,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体系健全,运转有序。加强市、县、乡、村四级预防保健和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强化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所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职能;加强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在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县(区)卫生监督分所,延伸卫生监督职能;在、、独立设置120急救指挥中心,完成联网运行,增加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市中心血站和、、分站建设,保障临床安全用血。

(二)加快健全基本医疗服务网络

1.完善农村医疗服务网络。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医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提高县级医院建设标准,提升县级医院能力;强化城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关系,支持鼓励城区二级以上医院通过收购、参股、业务合作等方式与乡镇医院组建医疗集团,共享优质资源,提高乡镇医院服务水平,加快乡镇医院发展。稳步推进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一体化管理,促进村卫生室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全面达到省定标准。

2.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每个街道或3-10万人口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居委会或1万人口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改革服务模式,向群众提供综合服务、连续服务和上门服务。到2015年,以街道为单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以居委会为单位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率达100%。

3.建设高等级医疗服务机构。加快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全力支持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支持人民医院创建三级医院。开展招商引医,鼓励、吸纳社会资本投资新建三级医院。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制度,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领导下院长负责制,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提高优质资源总量,满足人民群众高水平的医疗服务需求。严格控制城市二级综合医院数量,中心城市二级医院原则上控制在4-6所,控制在6-8所,、分别控制在4-6所,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

(三)着力增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l.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继续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装备,按标准推动县级医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进一步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救治、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采供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重点加强传染病、职业病、老年病、精神病和康复医疗等薄弱专科建设。

2.强化基层卫技人员配备和培训。继续开展临床医学、护理学和中医学专业本、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加大卫校中专层次学历教育,为基层输送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医护人员。加大基层人才引进,继续开展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力组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医院骨干人员、新农合经办人员以及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药学人员、财务人事从业人员等参加“转岗培训”、“务实进修”及各类专项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十二五”末,平均每千人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人注册护士数达1.6人,医护比达到1:1。

3.加大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和引进。组织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和人才战略“科教兴卫”工程。“十二五”期间,建设3-4个省级重点专科和1个重点实验室;加强县级医院医学人才培养和特色学科建设,增强县级医院在本区域的辐射、引领能力,进一步提高县级医院诊治一般疑难杂症的水平;大力引进、培养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人才,增加高端人才数量。

4.借助外力提升诊疗水平。积极鼓励、引导市内医疗机构靠大、靠外、靠强,与市外优质资源合作,引进品牌、技术、人员、管理、资本等要素,加快医院发展,提升诊疗水平。

(四)努力完善医疗保障和基本药物制度

1.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稳定覆盖率的基础上,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以政府补助为主、参保(合)居民合理负担的筹资动态增长机制。进一步缩小城乡医疗保障筹资水平差距,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全面开展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逐步将农村重性精神病、乳腺癌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等纳入大病保障救治。到2015年,选择不少于20种重大疾病,结合农村医疗救助,将报销比例提高到90%。改革医疗保障付费方式,推进临床路径和单病种限价管理,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2.探索实施对接基本药物制度。按照“补需方”原则,在全市基层医疗机构探索对接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机构要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限价销售,限定价格与群众使用药物的实际价格之间的差价由政府通过基本药物专项资金予以补助。

3.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加大救助力度,逐步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救助比例和封顶线,救助比例不低于个人自付部分的50%,封顶线不低于2万元。

(五)大力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1.加快市、县级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和服务质量。到2014年,基本建成市、县级两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到2015年,实现与省级综合卫生管理信息平台联网运行。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为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居民和患者提供基本信息服务,为医疗保障、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业务提供支持。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逐步将具备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实施范围。

2.抓好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建设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的医院信息系统,加强医患沟通,优化医疗服务业务流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建设远程医疗会诊中心,尽快实现省市县联网运行,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实现医疗机构之间的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服务质量和监管能力。

3.推进妇幼保健信息平台建设。建设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对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对服务对象进行长期、连续追踪管理,并与其他医疗卫生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标准化和系统化水平。

4.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建设。建设市县级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并与全省卫生监督信息平台联网,规范卫生监督行为,提高卫生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有力打击卫生领域的违法行为,保障安全有序的医疗卫生环境。

5.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有效联网运行,实现市县联动、资源共享。降低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切实强化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加快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作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民生幸福工程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保认识到位、投入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建立健全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组织领导体系,构建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形成合力。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层层分解目标任务,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顺利推进。

(二)完善投入机制。各地要强化政府职责,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加大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经费投入力度,全面落实现各项财政补助政策,确保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积极争取省级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加强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人才学科建设,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继续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扩大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发展的途径。

(三)营造良好环境。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的宣传力度,宣传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群众受益情况,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构建适合市情、适应群众需求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