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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营造公平、和谐、诚信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促进市场繁荣,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发展新跨越”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各方联动”的总体思路,坚持“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注重实效,逐步推动”,的原则,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个渠道畅通、反应快捷、运作高效的消费维权机制;形成一批放心消费单位和行业,并逐步延伸至放心消费社区(行政村)、乡(街道),经过2—5年努力,把建成全省消费环境优秀城市。
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因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引发的重特大事故为零。
消费环境更加和谐。消费满意度达到80%以上,
商品质量合格率明显提高。各类市场商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其中,食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以上;药品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农资商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5%以上,建筑装饰材料和家具质量合格率达到90%以上。
市场监管合力进一步增强。初步建成全市联网的汇集工商、质监、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农林、税务,海关、金融等多个部门力量的企业信用监管信息立体网络。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消费领域经济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
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参与率达到9.5%以上。
企业自律机制基本建立。大中型超市、卖场、批发中心全面实施商品准入工程,经营食品、药品等重点企业和单位全部建立和落实企业自律制度。
维权网络进一步延伸乡、社区和行业、大型经营企业消费维权网络覆盖率达85%以上。消费者申投诉处理率达100%、消费者申投诉满意率达90%以上。全社会消费维权意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认同率达90%以上。
三、工作职责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是—项系统工程,要通过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形成全社会合力推进创建活动的工作局面和氛围。
工商部门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情况汇总、检查督促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发改部门负责品牌战略管理:盐务部门负责食盐安全监管;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卫生和环保监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产品质量和安全监管;物价管理部门负责价格平稳规范监管;城管部门负责占道经营监管和道路管养、路灯照明,公共交通的安全、质量和服务;卫生监督部门负责食品卫生、医疗等安全和质量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安全和质量监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供水、供气、污水处理质量与服务以及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和房产交易行为监管;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负责卷烟市场监管;农林部门负责农产品安全监管;粮食部门负责保障粮油产品安全和供应;教育部门负责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透明和师生的饮食安全监管;供销总社负责本系统经营行为监管;科技部门负责科学消费指导工作;文化部门负责文化娱乐场所规范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旅游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品牌旅游推荐、特色旅游开发、景点景区规范服务;交通部门负责交通秩序和安全监管。以上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它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的创建指标;各、区根据当地实际,整合各部门力量,制定相应的创建指标,经梳理整合、“专家认证、审核认定,最终形成完整的创建指标体系。
家庭装饰装修、美容美发、黄金珠宝,旅游、通信、家具、机动车维修、洗涤、保险、房地产、家具,药品保健品、餐饮等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本着“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协调、监督作用,制定本行业行规公约,协助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加强行业管理。
各公共事业单位充分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倡导诚信经营,公千竞争,根据消费需求提供优质的商品和服务,满足群众对水、电、气、通讯、公共交通等方面的要求。
各级消费者协会依法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调解消费投诉,及时向社会消费信息和消费警示,提供消费咨询服务,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揭露,批评。
各新闻媒体组织广泛宣传,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及时曝光。
广大消费者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对全市消费环境和各职能部门行政管理监督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商局,具体承担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考核工作。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将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一部署,统—规划,统一检查,统—考核。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各行业要通过多种宣传渠道,向社会及时、准确、连续地宣传报道创建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构建“执法监督,行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监督体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健全运作机制。建立健全创建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创建情况通报、创建检查考评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各、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主体作用,发挥社会、民众、新闻的监督作用,努力形成创建合力。各、各部门要制定创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标准、考核办法、联系制度、检查制度、监督制度。注意抓好创建试点工作,以点促面,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四)落实检查考核。各部门,各行业根据自身特点制定行业创建指标体系和考核细则,报放心消费创建办公室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市放心消费行业指标体系与考核细则》另行发文)。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考核验收,及时将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形成执法合力。发挥“”消费者申述举报、“”打假举报和“价格举报电话等投(申)诉渠道作用,及时处理商品(服务)质量申(投)诉和举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欺诈交易、坑农害农、危害食品安全等违法行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维护放心消费消费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