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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个行政村公共上网点。
根据大力整合、资源共享的原则,行政村公共上网点依托我市已建成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的站点共建共享,充分发挥效益。市委组织部、市信息产业局和市农林局按照“三统一”(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挂牌)的要求选择100个行政村作为公共上网点(见附表一)进行建设。统一标准是指行政村公共上网点要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有基础设备(包括安装一部以上电话、接入一条宽带和配备一台以上电脑)、有一套信息管理制度、有固定的专(兼)职信息采编制作人员、有一套完善的台帐制度以及在促进本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
行政村公共上网点作为为农民提供免费的上网场所,提供信息查询、等信息服务,同时采集本地有关信息,上传到全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和充实农村基础数据库。
行政村公共上网点由市信息产业局、市农林局、各(区)和行政村共同建设。市信息产业局负责组织推进,制定管理制度和制作标牌,市农林局负责上网点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本地上网点指导和挂牌,市信息服务中心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
行政村公共上网点于10月底前建设完成。
2、100名行政村信息员培训。
对100名行政村的信息管理服务员、农村信息员和农民骨干进行培训。通过培训,使各信息员掌握相关技能,达到会收集、会分析、会的要求,为农民上网、信息查询和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有效地发挥上网点应有的功能
市农林局负责组织实施,市信息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
3、10个特色农业经济示范点。
选择10个特色农业经济实体,建成特色农业经济示范点(见附表三)。每个示范点由政府统一配备计算机并接入互联网。通过示范点信息化应用来带动广大农民创业致富。同时,组织和引导当地党员、农户学习信息化知识和农业生产技术,达到“让党员干部经常受教育、使农民群众长期得实惠”的目的。
特色农业经济示范点由市委组织部、市信息产业局、市农林局共同建设。市委组织部负责示范点远程教育应用软件、接收卡等安装配置;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提供电脑设备;市农林局负责示范点规范管理和应用指导;市信息服务中心负责示范点应用网站建设。
特色农业经济示范点建设于10月底前完成。
4、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以现有农林网为基础,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建成统一、规范、标准的涉农信息资源网站,提高信息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建设市、和村三级联动的应用示范网站,链接国家、省和市涉农行业网站、特色专一网站,应用通信营运商短信、声讯等信息增值服务,建成一个从信息采集、处理、、查询、使用和反馈的全流程、互动式的全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该平台提供信息查询、信息等应用,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提供支撑和服务。
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由市农林局负责,市信息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各(区)配合。
平台于年11月底前建设完成。
5、15个(区)信息服务站。
依托各(区)农业信息服务中心现有的信息服务体系,由政府统一配备电脑设备,建立(区)信息服务站。服务站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和统一挂牌,明确一名专(兼)职信息管理员,同时,健全和完善相应的操作和服务规范。
信息服务站作为市级与村级为农信息服务的基站,向上为全市信息服务平台及时传输信息,向下为农民提供信息查询、等免费上网服务。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组织推进,负责电脑配备以及制作标牌和制定管理制度;市农林局负责服务站的组织实施和规范运作;各(区)负责环境建设;各(区)农业经济服务中心负责系统安装、联网和挂牌。服务站建设工作于年10月底完成。
二、示范、村建设
按照村信息化应用、企业信息化和农民上网工程的总体要求和标准(建设标准和任务分解详见《农村信息化示范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加速推进农村信息化进程。一是推进村政府的信息化应用,村村达到技防村、信息化示范村的建设要求;二是积极组织和引导推进企业信息化应用;三是构建“农信百事通”信息平台,向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等提供涉农、枣农、富农信息;四是积极推进农民上网工程。
示范村建设由电信公司负责建设,市农林局等涉农部门协助,各(区)配合。电信公司负责阳光政府热线、短信中心、村级财务管理系统等政府信息化应用建设,负责技防村、村级名片、乡亲网等村信息化应用建设,负责商务领航等企业信息化应用建设通过网站、短信和语音的形式向农民信息和进行信息咨询。
示范村建设任务于年底前全部建设完成。
三、农村移动信息化
农村移动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为:至年底,农村移动通信普及率由目前的35%提升至50%;建设完成全市农村移动信息平台(简称“农信通”),农信通用户普及率达到70%;使农民可以通过移动手机接收所订制的涉农信息;在市所有乡建成农村移动信息化(建设标准及任务目标分解详见附表四、五),并在每个建成一个农村移动信息化示范村,在建成一个农村移动信息化示范;移动通信服务网点延伸到所有行政村。
农村移动信息化建设由市信息产业局、市农林局共同组织推进,移动公司负责建设,移动公司负责为(区)开通“政务信息”平台,建设开通无线网站,建设、开通移动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各(区)配合。
农村移动信息化建设任务于年底前全部建设完成。
四、有关事项
1、行政村公共上网点、特色农业经济示范,点、(区)信息服务站的设备、标牌统一由各(区)农业服务中心集中领取,领取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2、行政村公共上网点、特色农业经济示范点、(区)信息服务站的网站服务器空间、域名规划、后台控制统一由市信息服务中心集中进行管理维护。
3、电信公司按照农村信息化上网资费优惠政策为行政村公共上网点、特色农业经济示范点、(区)信息服务站提供接入宽带互联网服务;移动公司提供优惠的移动通信资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