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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业农村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迫切需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供政策、技术、信息、劳务、营销等公共服务。区农经综合服务以区农经部门为依托,直接面向农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会计、土地承包及流转、农村审计、集体财务和资产管理、惠农政策落实、农民负担监控、农业保险、三大合作组织指导等多项涉农公共服务,帮助农民解决一家一户不能办、办不好、办不了的事,从而促进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区农经综合服务工作,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转变区政府职能的重要环节,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是维护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工作职责,落实推进措施,切实加强区农经综合服务工作。
二、建立健全农经工作机构
经过年乡机构改革,绝大多数区农经部门已被撤销,农经工作大多挂靠到有关部门,且挂靠部门很不统一,有的在农服中心,有的在经服中心,有的在审计科,有的在财政审计中心,有的在经济发展办公室,还有的仍保留原农经站机构。这样的农经工作机构状况,已经严重影响了农经工作的顺利开展。鉴于农经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各区应重视和加强农经机构建设,凡是没有单独建立农经机构的区,应单独设立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简称农经站),统一挂靠在农业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独立,站长由农服中心主任兼任。
三、配足配强农经工作人员
目前,我市区农经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偏大、人员偏少,业务素质偏低等问题。有的只有一名农经人员,有的虽有2—3名农经人员,但由于和农服中心合署办公,其工作重点主要是围绕农服中心搞经营创收,对农经工作多为被动应付。与此同时,大部分农经人员没有受过专门的业务训练,业务不熟不精,严重影响了农经工作的正常开展。对此各区要配足配强农经工作人员:农业人口达5万人以上,或耕地面积达5万亩以上的区,其农经人员不得少于7人,其余区的农经人员不得少于5人。各区可到人才市场或大专院校引进农经专门人才,为开展农经综合服务工作提供人员保障。
四、切实落实农经工作经费
目前,我市农经部门工作经费得不到落实,致使办公条件严重落后,有近三分之一的区至今没有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严重影响了农经工作效率和农经工作的开展。为此,各区要切实落实工作经费,每年将农经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开展农经综合服务提供经费保障。
五、进一步明确农经工作职责
随着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不断深化,农经工作的内容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新时期农经工作要承担“三项管理”、“四项指导”和“五项服务”的职能。“三项管理”即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农村财务资产管理;“四项指导”即“三大合作组织”发展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指导和农业经济核算指导;“五项服务”即村帐服务、土地流转服务、农产品营销服务、集体资产经营服务和劳务输出服务。各区农经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履行好农经综合服务工作的职能,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指导,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村组,加强调研,掌握基层现状,了解农民需求,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开展农经综合服务工作的有效途径。
加强区农经综合服务工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各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区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组织、抓落实;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这项工作在9月底全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