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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50强工业企业培育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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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50强工业企业培育意见

一、50强工业企业培育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基本目标。50强工业企业培育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率先”战略目标,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和战略性资产重组,积极实施企业战略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加快企业规模裂变、机制再造、产业升级步伐,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迅速形成和发展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增强我市工业经济整体实力。50工业企业培育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推动和企业主体努力相结合,坚持政策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以提高企业发展动力和竞争能力为重点,着力为50强工业企业加快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期间我市50强工业企业培育工作的主要目标:发展壮大25户重点工业企业(集团)和25户成长型民营企业,力争使50强工业企业增加值、销售收入、利税、利润4项主要经济指标占全市定报工业经济比重分别由年的30%、346%、424%、434%提高到50%、55%、60%和65%以上;力争使50强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全部过5亿元,其中20亿元以上25户,50亿元以上6户,100亿元以上2户;力争使50强工业企业的入库税收占全市财政收入35%以上;力争使50强工业企业成为能带动全市主导产业和重点行业发展,具有较强财税贡献能力、自主创新能力、抗御市场风险能力,能成功地进行资本运作,在国内外市场有一定影响力、知名度,并积极参与国际经营的大企业大集团。

二、引导50强工业企业制订完善发展战略规划,确立企业做大做强的目标方向和具体途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分类引导和帮助50强工业企业制订和完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确保年上半年50强工业企业全部完成发展战略规划的制订论证工作。政府着重围绕企业战略规划,并根据规划实施情况,为50强工业企业提供个性化、契约式服务。经贸、财政、税务、规划、国土、环保、银行等有关部门,对50强工业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要求、建议进行认真的研究和落实,适时帮助企业解决一些突出困难。

三、推动50强工业企业扩大投资,迅速做大企业规模。坚持把扩大投资、新上项目作为做大做强50强工业企业的第一动力,指导50强工业企业明确投资重点领域,形成整体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50强工业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都要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上,鼓励企业实施重点技改项目,加大贴息扶持力度,对50强工业企业正在实施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优先申请国家、省技改贴息扶持。对未能够获得国家、省技改贴息扶持的重点技改项目,积极帮助申请(安排)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四、推动50强工业企业加快创新步伐,不断提高经营素质和竞争能力。顺应经济和科技发展趋势,结合我市实际,确定50强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开发、引进、消化、吸收主攻的重点领域。加大对50强工业企业技术进步资金扶持力度,对新建国家、省级技术中心分别给予扶持资金30万元、10万元;对新建国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扶持资金30万元和10万元;对新建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每户给予10万元资金扶持;对当年通过专家认定的国家重点新产品、省高新技术产品,积极帮助申请(安排)省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五、推进50强工业企业积极利用外资和开展资产重组。从实际出发,制定50强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和与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合作重组推进计划,一企一案,分类推进。各级政府要以国际跨国公司、国内500强企业和上市公司为重点,积极为50强工业企业与重组方做好牵线搭桥工作,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推进50强工业企业投大靠强。鼓励50强工业企业对产业相近、产品关联度大的市内中小企业进行兼并和联合重组,引导优良资产、优势资源向50强工业企业集聚。

六、采取激励措施,进一步调动50强工业企业发展积极性。凡列入市50强工业企业范围内的企业,优先享受国家、省和市已经出台的有关优惠政策。加大财政引导扶持力度,对列入50强工业企业名单的企业,实行奖励,参照办发\[]45号文件执行。加大国土、环保服务扶持力度,对50强工业企业涉及用地审批,国土部门优先安排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涉及环境评价项目,环保部门及时对企业进行帮助指导,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对重组成功的企业,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加大政治激励力度,对列入50强工业企业年度考核前10名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积极推荐作为市、县政协委员候选人。对获“工业十强企业”称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职工,优先作为推荐劳动模范的对象。

七、为50强工业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对50强工业企业首次发生的轻微违规行为,有关执法部门应当采用教育引导的方法加以规范。对50强企业实行检查抄报制,列入50强工业企业,每户颁发“绿卡”证书,挂“市优化环境重点保护单位”牌子。行政执法部门除接到举报和专项执法可以直接到企业进行检查,其他检查除环保、安全外,抄报优化办备案。减轻50强工业企业负担,将50强工业企业纳入省、市重点企业负担监测网,参照监测点企业减负管理办法,实施负担情况动态管理、预警防范及收费卡收费许可制,进行全程控制服务。为50强工业企业搭建服务平台,及时梳理全市对企业的有关扶持政策并编制成册,向50强工业企业宣传,辅导50强工业企业做好申报扶持资金的各项前期工作。设立服务中心,在市经贸委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对50强工业企业提供热线服务,解决企业在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难点问题。

八、规范50强工业企业入围办法。从年底开始,50强工业企业培育工作将实行认定和排序制度。认定和排序的具体程序为:在阜大众报上公布《市50强工业企业认定和排序暂行办法》、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区)审查推荐、市50强工业企业培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将决定的结果在《阜大众报》上予以公布。认定和排序工作原则上两年开展一次。

九、切实加强对50强工业企业培育工作的领导。市成立50强工业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主要研究制定50强工业企业培育规划和推进的重大措施,制定出台《市50强工业企业认定和排序暂行办法》,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每年组织50强工业企业对部门服务主体的服务履行情况进行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建立50强工业企业市、县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落实各项政策和扶持措施。

十、加强对50强工业企业培育工作的考核。建立各县(市、区)、各部门培育和发展50强工业企业责任目标体系,列入市三个文明目标考核,采取加分制的办法进行激励,具体加分办法由市三个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经贸委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