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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维权执法检查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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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维权执法检查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从促进全市社会稳定,实现“两个率先”的大局出发,全面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执行国家工资支付规定,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从而使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进一步提高,各项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二、检查范围

执法大检查的范围为市区(包括市直、县、城区、市开发区,下同)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重点对象是城镇私营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等。

三、检查内容

根据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这次大检查的内容确定为社会保险、工资支付、劳动合同3个方面。

在社会保险方面,着力解决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虚报、瞒报、漏报缴费基数的问题。一是检查用人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二是检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办理参保手续的情况;三是核查用人单位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及征交到位的情况。

在工资支付方面,一是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二是检查有无无故拖欠和克扣工资的情况,包括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在劳动合同方面,着力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内容不完善、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按规定与全部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是否存在漏订和不订劳动合同的行为;二是检查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劳动法》规定的7项必备条款是否完备,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它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否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劳动合同订立和鉴证后是否提供1份给劳动者保存;三是检查双方当事人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情况;四是检查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这次维权执法大检查活动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市区劳动保障维权执法大检查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组长,劳动保障、监察、审计、国税、地税、工商、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市和县、城区劳动保障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维权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骨干力量组成若干执法检查小组。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维权工作落到实处。

五、方法步骤

大检查活动从年8月1日开始,到10月30日结束,共分4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及组织、准备阶段):主要任务是进行动员部署,层层召开动员大会,通过发表电视讲话、答记者问、悬挂张贴标语和开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管理年”宣传咨询日活动等方法进行宣传发动。同时,认真培训执法人员,学习与检查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检查的程序和要求,明确分工和任务。

第二阶段(用人单位自查阶段):用人单位应按照检查内容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自查中要注意广泛征求工会和劳动者的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反映、沟通情况,使劳动者都能以主人翁的姿态关心和支持自查工作。要认真总结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既要细致地排查问题,找出薄弱环节,又要肯定已落实的措施以及所取得的成效,从而切实维护本单位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劳动保障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可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积极做好政策咨询和指导服务等工作。

第三阶段(检查阶段):由劳动保障等部门采取全面普查、重点检查与举报专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一方面根据省统一部署和本地实际,明确具体的检查对象,排定计划,逐户开展实地检查;另一方面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检查期间受理的投诉举报案件及时调查处理。在开展实地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应深入到用人单位,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巡视生产和经营场所,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广泛了解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检查人员要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加强宣传指导,积极动员和督促补办相关手续。对拒不办理的用人单位,应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阶段(整改总结阶段):各检查组要对执法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对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予以大张旗鼓地宣传表扬。要通过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制观念,营造良好的劳动保障法制环境。

六、对违法行为的处理

对发现有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用人单位能主动改正的,不予处罚;对不了解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要进行宣传教育,帮助提高认识,举办劳动保障法律培训班,规范其劳动保障管理行为;对经多次宣传教育和帮助仍以各种借口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要坚决依法处罚,并选择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七、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工资支付、劳动合同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涉及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事关职工队伍和社会大局的稳定。有关地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此次大检查作为“维权年”的关键一仗,切实抓出实效。要制订周密的工作计划和步骤,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完成这次大检查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要严格执行政策,依法办事。这次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何人不得干扰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执法检查人员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不得擅自乱开政策口子。所有参加检查的执法人员,要切实做到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依法办事,树立和维护政府执法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要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劳动保障部门在检查中要及时通报、汇总情况,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面上维权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大检查既定目标的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