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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意见》,以“诚信服务”为主题,深入开展行业文明创建工作,大力拓展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全面加强公证行业的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努力把我市各公证处建设成为诚实守信、社会信赖的组织。
主要目标:建设一支政治坚定、道德高尚、作风优良、诚实守信、严格执法、文明服务的公证队伍;建设一批服务优、业务精、信誉好的文明公证机构;在公证人员中树立起“诚信为本、服务社会”的行业理念;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改进、优化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公证的司法预防和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把我市公证行业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文明行业。
二、重点解决的问题
各公证处要着重解决好规范化管理、队伍素质、办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具体解决以下问题:
(一)制度不健全或制度不落实,疏于对公证人员执业行为、办证质量的监督与管理,致使出现严重公证质量问题的;
(二)公证处业务范围、办证程序、收费标准未按上级规定公示或公示内容及形式不符合上级要求的;
(三)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投诉、申诉未按上级有关规定受理或处理的;
(四)工作环境脏、乱、差,办公设施破损,影响办证质量或工作效率的;
(五)服务意识淡薄,接待来访群众或当事人态度生硬,推诿应办事项的;
(六)大局意识淡薄,违反公证员职业道德规范,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七)责任意识、质量意识淡薄,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办证质量出现严重问题的;
(八)纪律观念淡薄,违反公证员执业纪律,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出现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九)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办证规范办理公证事务的;
(十)办理公证事项,疏于审查,主要证据未收集或核查,致使公证书被撤销的;
(十一)公证文书制作不规范,未按规定格式、内容制作的;
(十二)公证卷宗未按《公证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规定,整理、归档的;
三、方法步骤
创建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学习阶段。各单位要组织公证人员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文件精神;学习《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学习上级有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文件和意见,领会实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二)实施阶段。各单位要认真排查规范化管理、队伍建设、办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成因,研究具体的整改措施。
(三)检查阶段。市公证员协会将对各公证机构的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并在适当的时间进行总结。迎接上级对开展公证行业文明创建工作的检查。
四、几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文明创建活动的领导。各单位要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公证处负责人的考核内容;公证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做好文明创建工作的动员和组织工作,广泛开展以“公正执法、诚信服务”为主体的系列活动。
(二)开展文明创建活动要同已经开展的“发展项目大推进和服务环境大建设”、“两个务必”、“实现快速崛起目标,融入两个率先大局”等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文明公证处”、“五佳公证员”评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活动扎实开展,收到成效。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紧紧围绕诚信服务这一主题,建立和完善行业诚信体系,带动文明创建工作的全面开展。把文明创建工作与拓展公证业务结合起来,与规范执业行为结合起来,与质量管理结合起来,以推动公证工作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以上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