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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实施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系列工程为重点,以实现“六好”(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为目标,扎实推进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快速崛起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深化宣传教育,建设新型生育文化
把宣传教育作为转变群众婚育观念、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的治本措施,放在优质服务工作的首位来抓。把宣传教育与科学管理、综合服务特别是技术服务密切结合,贯穿于管理与服务的全过程,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渗透力,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促进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增强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深化宣传教育服务,要做到“五个转变”:一是在宣传教育服务的推进上,由过去“一刀切”改为分类指导。在农村,大力开展以“宣传教育进村、婚育新风进家”为主要内容的“双进”活动;在城区依托社区、面向家庭,开展“创建文明社区、创建文明幸福家庭”的“双建”活动,要努力在进村入户上作文章,在到人入脑上下功夫,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二是在宣传教育对象上,由已婚育龄妇女,扩大到整个育龄人群,针对不同层次群众的需求,分类宣传,按需服务。对中学生普遍开展青春期教育课程;对未婚青年开展优婚、优恋教育;对新婚期对象,开展最佳怀孕期的指导,实施“五个一”(即上一堂婚育知识课、看一部优生优育录像片、发一套婚育知识读本、参观一次病残儿标本、答一张优生优育试卷)专题培训;对孕产期群众,开展孕期、围产期保健和科学育儿知识咨询;对更年期群众开展顺利渡过更年期保健知识服务。提高宣传教育的全面性、系统性和针对性。三是在宣传教育内容上,要由以人口形势和生育政策为主的国情、国策宣传,转向以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普知识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教育为主的知识宣传,使广大群众对与自己密切相关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四是在宣传教育形式上,由以标语口号、知识板牌、广播喇叭为主的“覆盖式”宣传,转向利用人口学校和服务站咨询室,通过办培训班、咨询、知识竞赛、标本展览、送宣传品等形式,开展面对面、温馨化、个性化为主的“渗透式”宣传。五是在宣传教育手段上,由较为普遍的文图宣传,逐步扩展为现代化、形象化的影视和多媒体宣传,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
(二)扎实开展随访服务,切实加强孕前管理
以提高避孕效果、减少非意愿妊娠为目标,实施避孕节育随访服务与监测工程。乡镇计生服务站对落实避孕措施一年以内者进行B超、血压、月经、血色素等2次医学监护检查,村计生、卫生服务室对落实措施一年以上的实施健康观察,建立避孕节育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在推行避孕节育随访服务与检测工程的过程中,要与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紧密结合,提高随访服务信息化程度,按照随访服务信息提示,以信息引导开展随访服务。进一步强化随访责任,明确随访要求,切实提高期内措施落实率和有效率,努力减少意外妊娠,逐步实现无大月份引产、无计划外生育,真正做到日常管理前移、工作重心下移。要以积极的态度,按照省计生委编印的《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手册》和工作规范,本着能为广大育龄群众,尤其是育龄妇女,人人享受比较优质的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的要求,从本地实际出发,认真研究,作出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将目前开展的以查环查孕为主要任务的随访工作,逐步推进到以疾病控制和健康促进为宗旨的生殖健康状况监测的新阶段。
(三)逐步实施系列工程,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一是实施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预防、减轻RTI对人群健康的危害,促进计划生育健康发展。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要按照工程实施的要求,依据自身的条件,与卫生保健机构联手,组织服务对象参加检查,为常见RTI对象提供正确、规范的治疗、复查、随访服务,在工程的推进过程中,坚持预防为主,做好健康教育,增强抵御爱滋病和性病的意识,特别是要促进配偶共同参与,提高防治效果。
二是积极稳妥地实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程,有效保护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要求,遵循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和充分知情、自主选择、优质服务三统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避孕节育的知情选择。抓好宣传发动、知情培训、自主选择、提供服务、定期随访五个环节。
三是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与卫生部门合作,建立合理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乡镇和社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室)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一级预防,与卫生系统密切配合,建立孕前、孕期、孕后的出生缺陷检测体系。在一级预防中,着重于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出生缺陷发生及干预的相关知识,提高参与和配合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开展遗传咨询,组织群众参加婚前检查,及早发现和处理不利优生的因素。三是指导群众选择最佳的生育年龄,通过合理营养、药物治疗、免疫疫苗等措施,加强孕期,特别是孕早期保健。
县指导站和中心乡镇服务站可依据条件,开展出生缺陷二级预防工作,提供孕前外周血染色体检查、torch检测和常见出生缺陷的治疗、转诊服务,预防胎儿病毒感染致畸,及早发现开放性神经管缺损、先天性愚型、体表畸形和性染色体异常等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减少缺陷儿的出生。
各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督促病儿家长对出生缺陷儿童的治疗,依托卫生资源,建立预防出生缺陷发生的综合服务网络和高危病人转诊制度,做好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工作。
四是实施男性生殖健康促进工程。以增强全社会关注男性健康的意识为目标,从科学的心理保健、生理保健、物理保健、生活保健的医学知识宣传入手,开展以一级预防为主,二级预防为辅的男性生殖健康技术服务。通过各种媒介,唤起社会、家庭、男性自身对生殖健康的关注,重视自己,关爱生命。
五是实施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工程。以帮助青少年健康渡过青春期为目标,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建立融青少年生殖健康服务、培训、活动、咨询、指导功能为一体的青少年活动中心。通过社区活动,施教必备的生殖保健知识,特别是预防爱滋病和远离的知识,让青少年学会自身保护的技能,探索一套有利于解决青春期困惑的服务方式,促进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的完善。着力将学校为主的教育活动,拓展到社区、家庭、家长等层面,形成社会教育的合力。
(四)积极提供政策和社会保障服务,不断提高群众满意程度
一是建立政策法规服务体系,提供政策法规服务。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队伍,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公示制度、评议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计划生育行政行为。加强基层经常性工作,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操作常规。改革行政审批和许可制度,简化生育审批手续,废除不合理规定,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及各种保证金和抵押金。实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严格执行“七个不准”,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真正做到正确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广泛开展群众评议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
二是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提供社会保障服务。建立较为完善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制定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各种奖励优惠政策和对困难家庭的社会救助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发展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事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计划生育养老保障的试点,努力解决独生子女父母的后顾之忧。计划生育工作在坚持“三为主”的同时,真正做到“三结合”,实施独生子女家庭“帮扶工程”、“幸福工程”、“少生快富滚动发展工程”,引导和支持妇女参与发展经济和各种社会活动,提高妇女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组织计划生育协会会员和志愿者开展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的帮扶活动。完善家庭福利、奖励优惠、节育补偿等形式的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三、保证措施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促进优质服务工作深入发展奠定思想基础。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出发点,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生存发展、兴旺发达的力量源泉,是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施行为契机,进一步树立发展观念、创新观念和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把群众的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以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工作的主要标准,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
(二)健全技术服务网络体系,规范服务程序和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市、县、乡、村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卫生资源,以中心乡镇服务站建设与运作为重点,改善服务条件,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增强综合服务能力,逐步实现以育龄妇女为重点服务对象、以社区为依托的计划生育与生殖保健全程服务。贯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纳入法制化的轨道。按照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要求加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建设。严格按国家关于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项目的标准,健全市、县(区)、乡(镇)、村四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加强中心服务站建设,增强各级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健全和完善技术服务管理规范,提高服务能力,拓宽服务领域。适应村级服务的需要,加快村卫生室和计划生育服务室“两室合一”建设步伐,发挥村级服务功能,做好知识普及和访视知情工作,搞好村组育龄人群的基础服务。推广使用医疗文书,实现服务信息的规范化,落实《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强化“无菌观念”,提高服务质量。
(三)建立信息引导与服务体系,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与咨询服务。精简基层统计报表,健全考核评估机制,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利用信息技术建立为社会和育龄夫妇家庭提供服务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加强对育龄群众生育取向、家庭生活质量、生殖健康状况、服务需求的调查研究和相关信息收集制度的建设,逐步建立行政管理部门、服务机构与育龄群众的信息交流和互动机制。立足将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建立科学、简便、易行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将开展优质服务的绩效作为衡量政绩和奖励的重要标准,把基层注意力和工作重点引导到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和提高工作水平上来。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要突出重点,适应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的工作要求,注重实效,力求简便易行。
(四)以争创优质服务先进县为动力,推进优质服务深入开展。各地计生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的要求,严格标准,坚持从实际出发,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创建活动。要把开展创建活动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争创活动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协调各方面力量,认真组织实施。把创建活动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检查督促,严格考核评估。以创建为动力,推动优质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加强领导,为做好优质服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各级计生部门要主动争取领导,加强协调,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主动及时地向党政领导汇报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研究和解决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保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正常开展。逐年增加对优质服务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投入,以改善服务设施和条件,不断提高安全、卫生水平和技术服务标准。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轮岗交流、民主评议等制度,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人才竞争、干部选拔机制,逐步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充满活力的用人制度。整顿和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严禁非医学专业人员从事计划生育手术。乡镇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配备,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卫生学校毕业学历或经专门技术培训并获得上岗证书,方能上岗。通过开展“群众是计划生育主人,我是群众贴心人”主题教育活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利益,努力满足群众需求;发扬敬业、奉献、求实、创新的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优质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