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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建设“新农村价格服务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基层党建,打造以“新农村服务中心”为核心的城乡一体化资源配置平台的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拓展服务领域,强化监管职能,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建立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服务于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服从并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通过建设“新农村价格服务站”,完善农村价格公共服务体系;发挥价格职能作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完善涉农价费政策,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加大治理整顿力度,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清理涉农收费,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农村市场价格秩序;利用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农村公用事业发展。
三、建设内容
建设“新农村价格服务站”要紧紧依托“新农村服务中心”,充分集聚农村价费信息资源优势,着力打造乡镇价格维权和服务新平台,围绕“一个目标”,实现“四个统一”,提供“四项服务”,全面提升物价部门形象。一个目标即“依托服务中心大平台,打造服务三农新阵地”;“四个统一”即统一形象标识,统一公示式样,统一服务内容、统一工作职责;“四项服务”即政策服务、信息服务、维权服务、诚信服务。
1、设置统一形象标识,提升物价部门形象。
在“新农村服务中心”显著位置放置统一的“新农村价格服务站”形象标识,载有“新农村价格服务站”和“”举报投诉服务电话字样。标识醒目大方易识别,使“新农村价格服务站”和“”举报电话为农民所熟知、熟记,有效地提升物价部门形象。
2、公示涉农价费政策,市场价格信息。
及时公示涉及农村生产经营、农民生活的价格政策和收费项目的单位、标准及依据,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动态更新市场涉农价格信息,帮助农民及时了解市场行情,指导农民更好地开展生产经营。县物价局要强化动态管理,健全配套措施,根据需要及时公布和调整公示内容,确保价格服务公示栏发挥作用,不流于形式。
3、提供价格信息平台,实现价格信息互动。
充分发挥市物价局“农价通”信息平台的作用,把“农价通”信息的覆盖面扩大到村两委、生产和生活资料锁超市、农村义务价格监督员及广大农户。通过平台免费向农户定期发送“农价通”信息,包括国家惠农政策、价格信息、农产品市场行情和动态等内容。与村两委、生产和生活资料锁超市、农村义务价格监督员及广大农户保持价格信息互动,鼓励他们通过信息平台向市、县物价局反馈信息、反映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推行明码标价,倡导诚信经营。
(1)以明码标价为切入点,县物价局指导“新农村服务中心”生产和生活资料锁超市实施明码标价制度,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创新明码标价方式,帮助生产和生活资料锁店推行明码实价,并加强对合理定价和明码标价情况的检查和指导。
(2)通过价格监督和服务,提升“新农村服务中心”两个锁店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帮助和督促村卫生室、幼儿园、锁店等各营业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政策,增强价格透明度,让农民群众明明白白购物,踏踏实实消费,维护农村的良好价格秩序。
(3)在“新农村服务中心”生产和生活资料锁超市开展争创“价格示范户”活动。各县物价局要联合供销社和锁经营龙头企业,针对生活生产资料经营特点,明确“价格示范户”基本条件,开展争创“价格示范户”活动,提升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水平。
5、完善价格监督网络,创建良好价费环境。
继续完善全市四级价格监督网络。村级价格监督网络是四级价格监督网络的基础,加强村级价格监督网络建设,也要作为“新农村价格服务站”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农村义务价格监督员制度,让广大农民成为价格管理、价格监督的主体,实现农村价格的自我管理、自我规范,形成农村价格诚信新风。通过“”价格举报电话、价格举报登记簿等多种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涉农价费政策执行情况,调处各类价格纠纷,为广大农民营造一个良好的价费环境。主动联合农业、供销等相关部门,依托“新农村服务中心”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不断创新价格服务内涵。
6、参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1)充分发挥政策和信息资源优势,在认真调查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提出优势产业或优势农产品投入产出分析建议,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调整。
(2)充分利用市、县物价部门农本调查的专业调查成果,及时向农民提供农户种植意向、主要农产品收益底线、农资购买、优势农产品等专项调查和预测资料,帮助农户科学种田,引导农户合理种植和养殖适销对路产品,帮助农民增产增收。
(3)选择种养殖大户进行重点跟踪服务,从政策、农产品价格、农产品供求信息、种养殖成本信息等方面提供服务。
四、实施步骤
按照“依托中心,联动运营;分步推进,有效服务”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高效有序的推进“新农村价格服务站”建设工作,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实现对“新农村服务中心”的全覆盖。
1、年为试点示范阶段。着重探索价格服务站如何走进“新农村服务中心”,如何与“新农村服务中心”有机融合。选择基础条件好、地理位置佳、形象新、功能全的服务中心积极试点建设“新农村价格服务站”,确保年内完成试点工作。
2、为完善推广阶段。总结完善经验,进一步推广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争取在50%的“新农村服务中心”建成服务站。
3、年为全覆盖阶段。加大工作力度,基本实现对“新农村服务中心”的全覆盖。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建设“新农村价格服务站”是“价格服务进农户”与时俱进的具体体现,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要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措施,明确时间安排,建立考核制度。
2、注重协调,强化宣传。
要加强协调和沟通,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重点协调解决建设服务站工作中的人、财、物方面问题。要借助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介,大力营造建站氛围,丰富活动载体,使建站工作贴近现实,深入人心。
3、突出重点,强化服务。
要切实发挥价格部门的职能优势,强化服务意识,扩展服务领域,密切关注农村价格动态,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定点服务,帮助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增收减负中的突出问题;要结合物价部门服务农村的重点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创造性的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