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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关于承接产业转移的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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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关于承接产业转移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积极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促进我市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增强工业经济发展的实力、活力和竞争力,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发达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重大机遇,以实现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积极构建产业承接平台,探索产业承接模式,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与沿海发达地区在发展空间、产业功能、资源要素和产业政策等方面的对接合作,推进我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目标

年签订承接省外产业转移项目100个以上,引进省外资金200亿元以上,合同履约率80%以上,省外资金到位率75%以上;力争承接1-2个10亿元以上的集群式转移项目;以后按30%以上每年递增;着力将打造成为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劳动密集型产业生产基地、制鞋业出口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示范区。

三、工作重点

(一)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依托我市现有区位、产业基础、劳动力和资源等比较优势,承接发展重点产业,进一步壮大产业规模,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打造产业发展新优势,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1、围绕现有产业基础,培育壮大支柱产业。重点围绕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医药化工等有一定基础的优势产业,积极承接产业配套型项目,大力发展下游产品,拉长农副产品加工业链条,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形成梯度分布、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相互配套的优势产业链。

2、围绕综合成本优势,积极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坚持化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充分利用劳动力、工业用电、用地保障较为充分的综合成本优势,积极承接农产品深加工、纺织、服装、轻工、电子、医药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培育一批有优势的产业集群。

3、围绕区位优势,积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发挥我市地处中部,市场辐射能力强、覆盖面广的优势,加大专业市场对接力度,积极承接制鞋、纺织、塑料制品等产业,重点承接境内外加工贸易项目落户,大力发展特色加工贸易企业群体,积极培育加工贸易特色集聚区和骨干企业,促进加工贸易跨越式发展。

4、围绕自主创新体系建设,积极承接高新技术产业。按照“吸纳承接、融合提升、重点突破”的思路,积极承接以电缆光缆、智能电气、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业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技术、产品的自主创新和升级换代,形成规模化发展,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二)着力搭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

依托全市九大行业48个专业园区,引导同类企业集中发展,发挥集群协同效应,降低企业发展成本,建设产业特色突出、配套体系完善、发展环境优良、体制机制灵活、带动作用明显的产业园区。各专业园区重点围绕特色主导产业,通过承接产业转移,吸引产业链的上下游项目,包括公共服务平台、研发平台等项目入驻,促进优势资源整合,形成以产业整合发展为主线,专业化分工协作的产业基地,为港、澳、台和其它沿海发达地区企业“整体转移”提供优质平台。

(三)着力创新承接产业转移方式

1、突出链式承接。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地优势,以骨干企业为纽带,筛选包装一批可信度高、吸引力强的产业配套型项目,带动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医药化工、装备制造产业上下游配套企业聚集,形成“重点企业寻求配套、本地企业主动配套、外来企业跟进配套、专业园区支撑配套”的产业协作体系,不断完善产业链条,促进上下游企业共同发展。

2、突出精、专承接。围绕本地产业链的现状,根据打造精、专产业基地要求,实行专业承接、专题对接或“点对点”产业对接。研究采取资源整合、异地托管、项目共建、税收共享等多种方式,积极承接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我市已有产业基础的转移项目。

3、突出集群式承接。抓住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调整的机遇,采取产业整体式、集群式引进,依托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制鞋等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组织到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和环渤海经济区等地,举办市情会、产业合作洽谈会等,有针对性引进一批高质量的重大产业转移项目。利用每年一届的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及其他产业转移重大活动,积极开展纺织服装、食品、化工、生物医药、制鞋、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领域专题对接活动,以企引企,以点带面,培育一批产业相对集中、关联度高、特色鲜明的产业群。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承接产业转移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摆上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组织协调产业转移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带队赴发达地区开展承接产业转移活动。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行动,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出台相应优惠政策,协调解决产业转移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形成推进承接产业转移的强大合力。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财政从年起,每年安排400万元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承接产业转移项目运作、承接产业转移奖励以及保障承接产业转移专题活动的开展。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的资金,确保承接产业转移活动有效推进。

(三)加强各类要素保障。一是土地保障。优先安排承接产业转移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市统一调配使用,保障全市专业园区项目用地。各产业集聚区存量土地优先用于符合产业规划的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开设项目“绿色通道”服务,保障承接产业转移项目的优先报批(核准或备案)、项目环评和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流程从简从快。二是资金保障。整合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源,每年至少召开1-2次银企合作会,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各金融机构要创新信贷品种,建立转移企业金融需求目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积极给予信贷支持。三是电力保障。在符合国家政策和电源结构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采用直供或自备电源方式,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四是强化企业人才保障。由政府部门牵头,每年至少免费为企业举办2次以上各类人才招聘会,并根据企业需求开展人事、劳务服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建立校企合作机制,推行“订单式”培训,为企业培训输送各类技术员工。鼓励引导企业实行职工技术等级与劳动报酬挂钩制度,根据职工技术等级逐年增长工资待遇。各县(市、区)政府对企业高级技术人员要实行补助津贴制,纳入地方财政支出。市、县政府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定向解决企业从业人员的住房问题。在新增企业的工业用地范围内,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7%的工业用地用于建设企业高管和员工生活配套设施。

(四)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市县两级要实行联席办公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产业转移承接项目实行总协调人负责制,实施“签约-落地-投产-达效”全程跟踪和服务。政府职能部门要创建“绿色通道”,对产业转移项目实行“联审联批”、“一站式服务”,在项目的核准、备案、规划、土地和环保手续等方面,要简化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要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部门和领导要实行问责,对损害投资环境、影响承接产业转移的要从严查处。

(五)完善考评奖惩机制。根据省政府承接产业转移任务要求,市政府每年对各县(市、区)下达承接产业转移目标任务,每半年组织一次承接产业转移重大项目观摩督导活动,年终对各县(市、区)承接产业转移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全市承接产业转移表彰大会,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对完成承接产业转移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和引进亿元以上项目的市直单位,在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中加3分。同时,对因工作不力、企业反映问题不能限期办结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由市优化办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在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中扣除1至3分。

(六)加大宣传力度。建设承接产业转移网络平台,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市区位、资源和产业优势,宣传推介知名企业和名牌产品,使客商全面了解我市产业特色、环境特色、要素特色和承接合作项目,使更多的外地投资者来我市投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