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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办关于烟叶生产的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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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办关于烟叶生产的意见

县、市、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做好我市年烟叶生产工作,提升烟草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现代烟草农业建设为统领,整合农业优质资源,科学规划基本烟田,系统配套基础设施,做实做优基地单元,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快速提升我市烟叶科技创新能力、品牌竞争能力、供应保障能力,基本实现原料供应基地化、烟叶品质特色化、生产方式现代化,全面提升浓香烟叶龙头市创建水平。

(二)总体目标。建成基本烟田50万亩、10个基地单元,预安排种烟面积17万亩,收购计划50万担。各产烟叶县(市)目标任务为:县建成基本烟田30万亩、6个基地单元,种烟10万亩,收购烟叶30万担;市建成基本烟田10万亩、2个基地单元,种烟3.5万亩,收购烟叶10万担;县建成基本烟田10万亩、2个基地单元,种烟3.5万亩,收购烟叶10万担。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提升整县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水平。按照“整县推进、单元实施”的工作要求,县作为全国首批32个整县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试点,在全面完成整县推进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提升,力争成为全国整县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的样板。各地要坚持边推进、边探索、边完善,不断提升推进水平,重点搞好基地单元建设。年,在已建成7个基地单元的基础上,全市再规划建设3个,总数达到10个。

(二)认真开展基本烟田规划与保护。根据市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总体规划,年,全市将建成基本烟田50万亩,涉及县、县、市三个县(市)、31个乡(镇)、374个行政政村、2266个村民小组。三个县(市)要把基本烟田纳入基本农田建设范畴,坚持“生态优良、宜烟种植,以烟为主、三年轮作,设施配套、集中连片,合理利用、用养结合”的原则,合理调整作物种植结构,优化烟叶种植布局。对规划的基本烟田,要划区定界,编制图表,登记造册,建立基本烟田管理档案。同时,要制定并落实基本烟田保护制度,特别要在土地用途、耕作制度、土壤改良、土壤环境等方面加强保护,提高综合生产能力。要认真规划年的种烟田块,推广以烟为主的轮作制度,扶持发展适度规模种植,进一步提升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水平。特别是10万亩现代烟草示范园区,要系统规划、综合配套,将其打造成为现代烟草科技的展示田、现代烟草农业的样板田、特色产业的观光田。

(三)完善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积极争取国家烟叶生产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农综开发资金、农机补贴资金,统筹规划、分类使用、规范运作、共同推进烟区基础设施建设。要突出建设重点,烟水工程以机井、提灌站、沟渠、管网、喷灌为重点,烟水配套面积覆盖基本烟田的90%以上;烤房全部以烘烤工场和群组形式建设,密集烘烤达到85%以上;育苗设施全部以育苗工场和四联体大棚、中棚形式建设,集约化育苗、商品化供苗率达到100%;烟路、烟林建设要与规模化种植、集中连片紧密结合,以修建砂石路、景观林为主;烟机配套重点扶持专业合作社,主要解决播种、机耕、起垄、施肥、移栽、覆膜、喷药、中耕所需机械,基本实现烟叶生产主要环节的机械化作业,机械化综合作业率达到80%以上。新建项目要体现高水平、高标准,原有项目要进一步配套、完善和提高。注重已建项目管护工作,建立管护长效机制,提高设施综合利用率,保证设施资产安全和持续利用。

(四)着力提高烟叶生产组织化程度。推进土地合理流转是实现烟叶生产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的基础和前提。要认真总结土地流转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研究制定具体意见,健全土地流转市场,规范流转程序,完善流转手续。要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拿出适当财政资金,对规模流转的土地价格进行补助,鼓励种烟大户、烟叶农场、烟叶生产专业合作社承接流转来的土地,提高规模化种植程度,全市种烟主体平均种烟面积达到20亩。要认真总结县综合性服务合作社试点经验,坚持“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专业合作”的运作方式,扶持发展集机耕、移栽、植保、采摘、烘烤、分级等多种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合作社,进一步探索完善有效运作模式和自我发展机制。

(五)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及应用水平。完善科技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实现科技投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按照“平等自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完善工商研、产学研深度合作研究机制,以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浓香型烟叶研究综合试验场为平台,围绕制约浓香型烟叶发展的品种、生态、栽培等方面的难题,开展联合攻关研究,将实验场打造成为烟叶特色技术的孵化器,切实增强烟叶生产技术自我创新能力,集成一整套浓香型特色烟叶生产技术标准体系。继续搞好10万亩科技示范园区建设,进一步提升核心示范区建设水平,园区内全面推广浓香型特色烟叶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实施GAP管理,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切实增加“百年浓香”品牌烟叶的核心竞争力。

(六)深入推进浓香型特色优质烟叶开发。特色优质烟叶开发是我国烟草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各产烟叶县(市)要切实把特色优质烟叶开发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一要积极争取国家开发计划和政策,扩大特色优质烟叶开发面积,烟叶供应量达到40%以上。二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的基础作用。适宜区和最适宜区种烟面积达到95%以上。机械深耕、绿肥掩青、秸秆覆盖、轮作等土壤改良措施推广率达到95%以上。取消套种,压缩多年连作烟田、5亩以下分散种植农户和低水平生产烟田。三要加快特色品种、精准生产、节水灌溉、上部叶集中成熟采收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四要注重节能减排,推广密集烤房集中供热、余热共享、清洁能源利用等技术,不断提高烟叶生产综合效益。

三、落实政策

(一)完善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投入机制。优化支农资金使用办法,整合现有涉农资金,集中向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倾斜,加大烟区道路、水利、电力、机械、土壤、生态、防灾减害等方面的投入。

(二)落实烟叶生产扶持投入政策。各产烟叶县(市)要认真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足额提取当年烟叶收购资金的13%作为烟叶生产补贴资金,在种子、肥料、地膜、农药、漂浮育苗材料等烟用物资和土壤改良、新技术推广、专业化服务、技术培训等方面进行补贴投入。乡(镇)政府要从当年烟叶税中适当拿出部分资金,对种烟大村、新发展村给予扶持。

(三)试点推行不适用烟叶田间处理政策。坚持以卷烟工业企业品牌需求为导向,以优化结构、有效供给、满足需求、稳定烟农收入为目标,认真抓好不适用烟叶田间消化处理工作。在年县成功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试点范围,严格执行《不适用烟叶田间处理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标准,明确补贴对象,规范补贴程序,严格补贴标准,加强专卖监管,切实保障烟农利益。

(四)建立烟叶生产风险救助机制。加强对烟叶生产保险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地方政府、烟草部门和烟农的风险共担机制,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政〔〕67号)精神,纯作烟田烟叶全部进行农业政策性保险,保费由政府、烟草、烟农共同出资,分别承担50%、40%、10%,保险收益归烟农所有,减少烟农后顾之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涉农部门和烟草公司要充分认识发展烟叶生产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烟叶工作的领导。市烟草公司、农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气象局、农机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科技局、广播电影电视局、烟科所等部门成立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工作协调组,研究解决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并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各产烟叶县(市)政府要加强对烟叶工作的领导,制定本县(市)年烟叶生产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二)健全服务体系。由烟草公司牵头,制定并实施定人员、定地点、定项目、定指标、定考核的“五定”工作责任制,切实提高烟叶生产收购全过程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由气象局牵头,完善气象服务和防雹减灾体系建设,降低干旱、冰雹等灾害性天气给烟叶生产带来的危害,减少种烟风险。由市烟科所牵头,加强全市烟草病虫害预测预报网络建设,落实预测预报制度,监控病虫害发生趋势,烟草病虫信息,建立烟草病虫害快速反应机制和有效控制机制,切实降低突发性病虫害给烟叶生产造成的损失。

(三)建立激励机制。由市财政拨款10万元、市烟草公司拨款30万元,设立市级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对烟叶工作中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调动各级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