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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有关要求,着眼于进一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市民文明素质和群众生活质量,积极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本着“以人为本、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品位”的原则,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努力提升街道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推进现代化新中心城区建设,为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组织体系和工作分工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创建指挥部,下设“一办四个组”,即创建办公室、宣传调查问卷组、台帐资料组、专项整治组、督查组。面上日常工作由街道党政办、城管办牵头,具体组织协调各社区,机关各部门开展创建活动。各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实行社区书记、主任负责制。
创建办公室职责:
1.负责创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协调各专项组按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全面达标活动;
3.围绕创建重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联合攻关或集中整治活动;
4.组织好创建主题活动,有效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取得预期成效;
5.组织好创建活动的模拟考评和正式迎检工作;
6.积极落实创建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及时完成创建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各项创建任务。
宣传调查问卷组工作职责
1、负责与区创建办进行工作衔接,制定阶段创建工作进度安排表。
2、负责创建办调度会、讲评会的相关准备和协调工作。
3、负责区、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编。
4、负责创建办汇报材料、文件材料、会议材料、领导讲话材料的撰写。
5、负责收集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创建工作信息和意见反馈,并指导各目标责任单位资料的完善。
6、负负责全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
7、负责宣传资料的发放和组织学习。
8、负责全街有关市民教育工作。
9、负责创建信息的编辑和上报。
10、新浦区街道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蓝本,负责组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模拟问卷调查和模拟实地考察。
台帐资料组职责
1、负责创建办档案台帐材料整理工作;
2、对街道创建文明城市宣传、信息工作进行统计、通报;
3、负责创建工作的有关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街道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简报、督察专报的编辑及分发工作;
5、负责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创建办工作会议的记录和整理,必要时编发会议记要,掌握第一手资料,负责信息上报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专项整治组职责
1、负责与区城管局进行工作衔接,制定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度安排表;
2、负责协助街道创建办调度会、讲评会的相关准备和协调工作;
3、负责市容环境整治的整体调度和难点问题整治的工作协调;
4、负责具体指导和落实市区督查组交办的有关市容环境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
5、负责专项整治的有关信息、材料的撰写,并及时向材料宣教组反馈。
督查组职责
1、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各项创建工作的进度;
2、负责对照《新浦区街道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新浦区街道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督促目标责任单位创建工作责任的落实;
3、负责督促《新浦区街道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实地考察”部分中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及时定期下发《督查通报》;
4、负责督查和指导市、区文明委督办问题的落实以及街道向上反映难点问题的落实和协调;
5、负责督查文明示范路工作;
6、负责不定期地抽查目标责任单位和有关单位的创建工作。
三、主要步骤和工作举措
按照区委、区政府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街道创建工作总体上分为准备启动、宣传发动、整体推进和全面迎检四个阶段:
(一)准备启动阶段
1、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合实际制订《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和《责任分解表》,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2、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合实际确定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项目,并尽快实施,争取在省检查之前完成各个项目。
3、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促使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成为广大市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要加大宣传力度,各社区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检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创建活动。
4、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具体要求,公布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提高创建工作透明度,加大创建工作参与率,充分体现创建工作的群众性和社会性。
5、成立街道创建工作指挥部及办事机构,建立街道迎检工作网络。对照《标准》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估街道城市卫生基本状况。召开创建工作指挥部会议,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分解工作责任。
(二)深入发动阶段
1、5月中旬,召开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再发动、再部署。
2、成立创建工作专项督查组,加大督查力度,全面系统地开展督查工作,及时提出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推诿的社区或部门发放督查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定期召开创建工作形势分析会议,研究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突破创建工作难点,确保创建工作全面达标。
3、以“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千人签名活动为载体,发动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以“我与文明同行”活动为载体,继续开展“交通文明路口”和“交通文明岗”创建活动,发动机关干部、社区居民参与交通文明岗执勤;以“学礼仪、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为载体,大力实施文明素质工程,从根本上培育和提升居民的整体文明素质。
4、各专业组和各社区、各部门根据创建工作总体部署,进行再发动、再部署、再落实,掀起创建工作新高潮。各社区要大力宣传《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把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标准、测评方法和考核要求详细介绍给居民群众,做到创建意义、目标、标准、要求和文明规范。
5、加大宣传力度,制作一批宣传牌和宣传标语在社区、公园、广场、主要马路两侧等公共场所。要设立创建专栏,及时报道创建工作情况,营造创建工作氛围。
(三)整体推进阶段
1、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抓好整改,落实整改措施。
2、重点盐开展南路文明一条街、小街背巷整治、马路市清理等创建活动,进一步营造创建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氛围,提升城区整体形象。
3、制定迎检方案,落实迎检任务,做好迎接省文明委的检查工作,保证街道每一项工作处在全区前列。
(四)全面迎检阶段
1、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2、按照市、区统一部署,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抽查和暗访等方式,重点检查各单位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进行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在辖区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掀起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潮。
4、周密部署、精心准备,做好迎接中央文明委检查考核工作,确保基础工作不失分,特色工作得高分。
四、主要措施
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狠抓落实。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优化我市投资与发展环境,提升对外形象,提高市民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社区、各部门一定要深化对创建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区、街道三级的创建工作部署上去,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积极为迎检工作服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提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水平,关键是作风要实、工作要实、措施要实。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社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专门工作人员,由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社区、各科室(部门)要根据创建工作目标责任的要求逐条逐项落实。各部门、各社区要及时提供相关台帐资料、上报相关信息,为组织准备、做好迎接和配合省文明办先期测评考核和复查验收阶段做好积极准备。
(三)健全机制,狠抓落实。要强化督查指导,各创建组要严格对照标准,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通报情况,落实整改,确保迎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调研,积极探索,努力从机制、体制上形成一套长效管理办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各社区在创建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和市区联动共创单位主动联系,密切关系,要在各方面赢得共建单位大力支持,共享创建成果。各社区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信息收集点,每个社区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和一名居民群众作为创建文明城市信息监督员,听取和反映市民群众的意见,使创建工作的每一项决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居民群众在创建中的主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协调机制,进一步形成同创共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