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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民生、增强服务功能、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快的速度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和提档升级,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年有突破,两年大变样,三年见成效”的目标,努力打造具有州特色的生态宜居环境。
二、工作重点与主要任务
坚持整治、改造、提档、强管相结合,深入开展“十大整治”,全面实施“十大工程”,深化落实精细化、常态化管理,努力达到“精致、细腻、整洁、有序”管理水平。
(一)开展十大整治
1.户外广告整治。根据我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有计划、分阶段、大力度集中整治违规“高炮”、楼顶墙体广告、落地广告(灯箱)、道旗等;清理市政设施、公交站亭、交指示牌、隔离栏、路灯、路名牌等附着广告和橱窗张贴及其它乱贴乱涂乱画等;逐步提档、改造城区主干道两侧店招、店牌。
2.建筑垃圾整治。过抓源头、抓规范、抓监管的“三抓”举措,严把“三书两证”关,实行联合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和打击“抛、撒、滴、漏”等违章违法行为。
3.违法占道整治。加大对店外经营占道、摊点占道、堆放占道、公用设施占道、车辆停放占道等违章行为的整治力度;依法取缔严重影响市容秩序的马路市场;大力整治城区制式水果摊点,规范整治各类修理摊亭,实行统一制式、统一管理、统一要求,加快实现各类摊亭有序设置、规范管理的目标。
4.破墙开店整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擅自破墙开店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从严查处;对利用违法建设开店及破墙开店的许可申请,相关部门一律不予批准;强化源头管控,对新建道路,在规划建设的同时,必须同步规划建设绿化带和刚性硬质围墙(围栏)等道路隔离设施,从源头上防止新建道路两侧出现破墙开店和违法建设行为。
5.违法建设整治。采取“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村居联手、重拳出击”的办法,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有效遏止新增违法建设,减少存量、严控增量。
6.城(镇)区交秩序整治。严厉查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违反交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集中治理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管控。加强对客运行业、危险化学品运输、渣土车等的安全管理。完善道路交安全设施建设,确保道路畅。加强对电瓶车、人力三轮车和机动车非法营运、载客行为的管理。
7.“两路”(金路、机场路)环境综合整治。对两路沿线建(构)筑物墙面粉刷出新;治理道路周边的乱搭建、乱堆放、乱悬挂、乱种植等影响道路整洁的违章现象;加强绿化提升改造;拆除不符合设置规划和容貌标准的户外广告,规范店招店牌,清除道路、墙面、杆线等各种设施上乱涂乱画、乱设乱挂的各类广告;强化道路保洁日常管理。
8.东大市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市容、交、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彻底改变市场内部经营无序、市场周边环境较差的状况,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职能,落实长效管理措施,逐步将东大市场管理纳入专业化、规范化轨道。
9.废品收购站点整治。清理取缔违法废品收购站点,迁移合法废品收购站点至中心城(镇)区和交性干道以外。依法严厉打击销赃、收赃等违法犯罪活动,实现废品收购站点布局合理和废品收购站点“五有”、“五无”。(“五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证照和场所,有完善的围墙围挡,有适应经营需要的各类设施设备,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详细的收购原始台账资料;“五无”:站点内外无违章搭建,无违法收购,无污染物排放,无废品乱堆乱放,周边环境无脏乱差现象。)
10.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环境整治。认真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并对照标准严格考核;对城(镇)区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环境进行清理,取缔市场周边商户非法占道经营、乱摆乱占行为;取缔不规范的家禽宰杀点和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经营户,取缔乱搭乱占经营和“马路市场”;建立健全食品准入的监管和检测机制,完善相关台账资料,确保食品安全;疏市场内外的消防道;保持市场内外的环境清洁卫生。
(二)实施十大工程
1.建筑物出新改造工程。根据《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立面出新规划》,对城区交北路、海路东侧、西路、公园中路沿街建构筑物“五位一体”(墙面、店招、线路、空调外机、卷闸门)整体打包出新。
2.景观亮化建设工程。坚持“高品位、低能耗、投入小、效果好”的原则,按照“单独布线、集中控制、方便开闭”的要求,对城区有关主干道、出入口、出入道沿线、道路桥梁及重要节点建筑物实施景观亮化建设,努力实现城区亮化建设和管理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
3.围墙改造建设工程。对沿街单位的永久性围墙统一拆墙透绿,建设镂空围墙,围墙立柱采用石材或面砖贴面;对城区临时性围墙实施提档改造;对城区临街待建工地、建筑工地、拆迁工地设置大型广告墙或实体围墙遮档;对城区临路影响市容观瞻的地块实施实体围墙遮挡。
4.“城市家具”改造工程。按照“科学规范、布置合理、外形美观”的要求,加大对城区市政设施及杆、线、亭、箱等“城市家具”的改造提档。重点对占用人行道设置、影响市容观瞻的电话亭、邮亭、书报亭、宣传栏、路名牌、配电箱、控制箱等设施实施整合、清理、迁移;对老旧公交站台、交隔离栏等实施提档改造。
5.道路、绿化改造工程。对主要道路路面和人行道板实施升级改造;对道路两侧大型绿地实施景观化改造;对道路红线与沿路建筑之间的空地及已有小型绿地实施园艺小品式改造。
6.小区管理提档工程。对老小区实行改造;加强对小区内的物业管理;加强对饲养家禽、宠物犬的管理;加大捕杀流浪犬的力度;加强对小区内的保洁、绿化的管理。
7.城乡环卫提标工程。统筹城区、集镇、村居环境卫生管理,不断提升“四位一体”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水平;根据城区环卫作业实际,添置高压冲洗车、扫地王等一批环卫作业机械,逐步提高机扫率,降低环卫工作劳动强度。
8.数字城管二期拓展工程。完善区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应用软件功能;新增区域基础数据,为数字城管向平潮等七个集镇延伸做好准备;逐步形成上下贯、信息共享、科学高效、精细快捷的数字化“大城管”综合管理新模式。
9.“两个中心”续建工程。加快城区生活固废转运中心、有机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续建工程建设步伐,提升工程建设质量,认真抓好施工过程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资金、质量、安全不出问题,力争早日竣工投入运行。
10.转运站渗滤液预处理工程。在城区和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添置渗滤液预处理设备,安装监测系统,不断完善转运站功能,使其达到COD排放标准。
三、实施主体与责任分解
(一)实施主体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由各镇区园政府(管委会)牵头负责。城区由区各相关部门和金沙镇、高新区根据职能分工分别组织落实。
(二)责任分解具体见附件。
四、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3月底前)自本方案发文之日起,全面启动2012年度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镇区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按要求细化具体整治项目,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送区城管办汇总后报区政府审定,迅速启动整治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4~11月)根据年度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安排,各镇区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项目的整治力度,实行整体联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确保各项整治内容整体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考核总结阶段(12月底前)对责任单位全年整治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和考核,考核情况将作为区城市综合管理考核重要组成部分,区政府将安排一定资金对2012年度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五、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除农村环境“四位一体”长效管理由区长效办具体牵头负责外,城区和集镇环境整治由区城管委统一组织,区城管办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和验收考核等工作,“十大工程”还要接受区城建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与检查考核。各镇区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都要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门班子,根据本方案的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区域和领域,明确工作责任和标准,明确完成时限和目标;要切实组织好各项整治的实施,并按照项目化组织推进要求,实施项目化跟踪管理。各项目整治方案,务必在3月25日前报区城管办。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推动和新闻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发动广大市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在《州大众》、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市容环境整治在行动》专栏,跟踪报道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实施进度,对整治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给予褒扬,对工作不力和各种任意破坏市容环境的不良行为予以曝光,共同营造浓烈的整治氛围。(三)严格督查推动落实区城管委定期召开整治工作例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整治工作重大问题。城管委办公室按照项目化检查考核要求,每月对各责任单位(部门)推进整治工作的情况和领导交办事项行检查督促,对月度进展情况进行考核报,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对整治项目组织考核验收。区纪委(监察局)组织对各相关部门、单位整治工作,实施专项督查考核和行政效能监察,并将整治任务完成情况与单位年度作风效能考核挂钩,以切实增强各单位(部门)的责任意识,推动综合整治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