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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规范审批办理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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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规范审批办理工作意见

局机关、爱卫办、医管局各科室,市卫生监督中心:

为加强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业务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效能,优化办事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和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职责

(一)局服务窗口职责

1.负责解答群众对现行卫生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对属于我局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申请事项且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应当及时受理群众申请;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补充材料的,一次性告知群众应当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对于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指导申请人补正;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应当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2.受理群众许可事项申请材料后,局服务窗口应在1个工作日内向局承办科室移交纸质申请材料,及时录入并向审核环节提交受理事项电子数据信息。

3.负责经局领导书面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制证及许可证照(或许可决定书)的颁发,对经局长网上审批后返回局服务窗口的电子审批数据信息进行办结处理。

4.负责协调、处理网上审批系统各环节运行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二)局承办科室职责

1.负责解答群众对现行卫生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

2.负责对局服务窗口受理移送的许可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提供的情况及提供的证件、证明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组织专家评审,进行审批前公示,并根据情况提出相应的审核意见,按程序将纸质申请材料分别报请主管局长、局长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向审批环节提交审核数据信息。

(三)局领导职责

1.分管局领导负责签批一般行政审批事项;重要审批事项由各分管局领导复核签署意见后,由承办科室呈报局长签批。

2.局长收到局服务窗口呈报的需要通过网上审批系统进行办结处理的行政许可事项相关信息报表后,局长通过网上审批系统进行审批业务处理,并将相关审批处理数据信息发送局服务窗口进行办结处理。

二、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流程

(一)局服务窗口工作流程

1.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收齐许可事项申请所需申报材料,经审查符合该事项受理要求后,应及时受理,并将申请事项的相关信息录入市网上审批系统,并通过系统即时提交局承办科室办理。

2.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将纸质申请材料和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整理好,连同受理凭证副联于1个工作日内移交局承办科室审核。

3.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收到局承办科室移交的许可事项书面审批材料后,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许可证照的制作,并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

4.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每天应当查看电子材料的流转信息,对已经完成书面审批和网上审批的许可事项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办结处理。

(二)局承办科室工作流程

1.局承办科室收到局服务窗口受理移交的许可事项上报的纸质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提供的情况及提供的证件、证明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组织专家评审,及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需要进行检验、监测、组织专家评审、进行审批前公示的,应在网上审批系统内待办业务选项栏目中选中需要进行上述处理的业务,然后选择“挂起”选项进行暂停网上审批系统计算审批时间处理,每项业务的挂起时间为7个工作日,到期后应及时选择“恢复”选项,使该件业务恢复到待办件状态,以便进行下一步处理。

3.承办科室科长审核材料后,应先在纸质申批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字,报请分管局长签批后,点击网上审批系统“经办意见”,将审核意见录入“办理意见栏”中,或在“常用意见”栏内,选择相应预设的办理意见选项后点击“确定”即可。承办科室应当及时提请局长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对本科室提交的审批业务进行网上审批。

4.需要报请局领导审批的事项,按审批权限和程序分别报请分管局长、局长审批。需要呈报局长审批的事项,应事先报请分管局长复核签批。

5.许可事项审批工作结束后,局承办科室将书面审批结果及时移交局服务窗口进行制证、颁发等办结处理,同时将申报的纸质材料存档。

6.局承办科室应指定专人每天查看电子材料的流转信息并及时予以处理。

(三)局领导审批工作流程

1.局领导接到局承办科室呈报的纸质申报材料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批权限签署书面审批意见,其中由分管局长负责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承办科室须负责将审核意见及分管局长签批意见同时录入网上审批系统对应的许可事项“办理意见”栏内,并通过网上审批系统提交局长审批。

2.局长收到局承办科室提交的审批事项业务后,在3个工作日内(或委托局办公室)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对经过局领导书面审批的相关业务进行网上审批处理,并将完成审批的许可事项发送到局服务窗口进行办结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本着便民、高效的目的,以市行政审批系统平台为依托,实现窗口受理、承办科室审核、局领导审批三级相关数据信息网上流程和纸质材料审批的双轨并行,全面实现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业务的规范运作。

(一)切实提高认识

行政许可审批每一个环节是否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对许可业务进行办理,对整个审批流程的顺畅以及按时办结许可事项、提高承诺件提前办结率至关重要,事关我局绩效考核成绩和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效率评定的考核结果。局行政审批各承办环节的责任人,必须在网上审批系统分配的时间内完成自己的工作并及时将办理信息提交到下一个承办环节。

(二)加快办理速度

局服务窗口、各承办科室、卫生监督中心等参与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强化责任意识,加快行政许可事项办理速度和许可审批业务的流转,提高审批工作效率,确保我局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高效运行。

(三)落实责任追究

对未按照规定履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造成行政许可事项逾期办理,影响我局绩效考核成绩和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效率评定的考核结果的,将依据《市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影响工作执行力行为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市卫生局机关效能建设绩效考核办法》、《市卫生局行政许可(服务、收费)及群众请办事项办理效率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启动责任调查机制,并视造成的后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