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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实行市区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是今年市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目标。为加强对此项政策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区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副区长、区交通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各镇(街道)、开发区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民政局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工作内容
1、申领对象及要求:此次高龄卡的发放对象为常住户籍在区年满70周岁的老人和办理暂住证一年以上、已申领区《高龄证》的年满70周岁的外地、外籍老人。本地老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两寸彩色正面免冠近照,外地、外籍老人还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申领的区《高龄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领时间及地点:凡目前符合办理条件的老人为此次集中办理对象,由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集中申领发放;今后符合条件的老人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高龄卡申领的集中办理时间为年5月15日至年5月30日,具体在我区各社区、村委会,各社区、村委会工作点对辖区内且需要办理高龄卡的老人进行初审、登记,办理卡押金及保险费收取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汇总和资料报送工作,待市交通一卡通统一制作好后发放给高龄卡申办人。区行政服务中心增设高龄卡代办服务窗口,受理本区70周岁以上老人的高龄卡申领发放工作。
3、使用要求:高龄卡的启用时间确定为年7月1日,可乘坐市区及区内所有线路的公交车,高龄卡为实名卡,一人一卡、专人专用,一经发现违规使用,即由各公交企业收回上交发卡部门,并参照《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作应处理。高龄卡新增、补办、升级、年审工作具体按《市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办法》操作。
4、经费负担。个人按市规定标准负担高龄卡押金、保险费;免费乘坐公交车的政府补贴,政府按实际刷卡量和补贴标准给予公交企业财政补贴。
三、工作职责
1、区委宣传部负责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IC卡发行工作期间的宣传工作;
2、区交通局负责高龄卡发放组织实施工作,统一部署高龄卡发放的关事宜及具体操作;
3、区民政局负责协调镇(街道、开发区)、社区、村委会民政条线工作人员办理老人信息登记、收费和发卡工作;
4、区财政局负责财政分担经费按时结算工作;
5、区公安分局负责协调各地提供对老人身份信息核查工作、人员变动情况;
6、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7月1日后增设高龄卡代办窗口工作;
7、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辖区内的申领高龄卡的材料汇总及报送等工作;
8、各社区、村委会负责辖区内高龄卡的登记、收费、汇总、发放等工作。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应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具体负责高龄卡申领关工作,要建立高龄卡申领发放工作网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区交通局、民政局要加强上下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工作进展,负责对申领发放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关配套工作。
2、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社区、村基层工作点多的优势,利用社区、村公告栏及各地宣传橱窗,广为张贴实施办法和申领须知,将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给每个居民、每位老人。
3、建立申领网络。高龄卡申领发放工作是办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各地要迅速建立各自工作网络,明确责任心强、素质较高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从事资料收集、整理、汇总、发放等关工作。区交通、民政部门要组织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做到上下联动,通力合作,确保在7月1日启用前完成高龄卡申领发放工作。
4、强化服务工作。针对老年人这一特殊对象,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手段,按照便民、利民工作目标,简化办卡手续,采取各种便捷措施,方便老人办卡。各公交企业要加强公交车驾驶员的职业道德、安全意识教育,及时排查各类行车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公交服务质量,确保这项利民、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