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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菜流通追溯建立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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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菜流通追溯建立意见

一、市肉菜流通基本情况

我市是农副产品消费大市,共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9家,大卖场(超市)8家。从供应情况来看,我市大部分肉类蔬菜依靠外地供货,外地猪肉占我市实际消费量的80%,对外依赖度高给我市肉菜等农副产品的流通监管带来了诸多问题。一是在流通过程中,由于经营模式复杂多样,尤其是外来肉菜的经销渠道分散,缺乏统一的交易监管平台,无法准确掌握其流向;二是在团购与零售过程中,缺乏现代化的监管手段,溯源较为困难,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在我市开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意义重大,不仅能极大地提高我市肉菜流通质量,而且有利于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流通的组织化水平和副食品市场的保供能力。

二、建设内容与工作目标

根据商务部《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规范(试行)》确定的目标任务与基本原则,结合省商务厅、市政府的建设要求和我市的实际情况,加快建设市级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包括生猪屠宰环节追溯子系统、肉菜批发环节追溯子系统、肉菜零售环节追溯子系统、肉菜消费环节追溯子系统和“产销对接”核心企业追溯子系统五个流通节点,一个政府肉菜追溯联合监管辅助子系统,以及覆盖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和主要肉菜批发市场的远程监控系统。按照“肉菜结合、以肉为主、逐步实施”的建设原则,决定在本市范围内建设覆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8家、标准化农贸市场4家、大卖场(超市)8家、“产销对接”核心企业10家、团体消费单位100家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目标任务详见附件1)。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从产地来源到消费环节全过程溯源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

三、建设要求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高质量、高起点、高标准开展我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

(一)肉菜信息追溯管理平台(数据中心)在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市信息中心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最大限度降低成本。

(二)整合利用各相关监管部门现有的信息监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尽可能缩短建设周期。

(三)充分融合现有社会信息资源,发挥电子商务技术优势,根据农副产品的不同特征与流通条件,围绕实现索证电子化目标,综合运用物联网技术,逐步实现从批次追溯到个体追溯。

四、实施步骤

我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大约需要10个月左右,具体建设进度和责任单位安排如下(详见附件2):

(一)组织准备阶段

确定建设方案,完成项目启动的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项目招投标阶段

完成技术方案征集、编制、审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经信委);项目招投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完成项目预算计划安排等(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发改委)。

(三)试点建设阶段

1.市级信息追溯管理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

2.生猪屠宰环节追溯子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完成全市9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远程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完成生猪定点屠宰场和屠宰经营户身份资料采集和IC卡制作发放;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追溯子系统的软硬件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等。

3.肉菜批发环节追溯子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工商局)。

4.肉菜零售环节追溯子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工商局)。完成全市标准化农贸市场肉菜经营户身份资料采集和IC卡制作发放;完成全市标准化农贸市场肉菜零售环节追溯子系统的软硬安装调试;完成全市8家大卖场(超市)的联网改造,追溯系统试运行等。

5.肉菜消费环节追溯子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完成全市100家团体消费单位建设(包括大型餐饮企业、机关院校和大型食堂、肉菜加工企业等)。

6.“产销对接”核心企业追溯子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委)。完成10家“产销对接”核心企业建设。

(四)运行测试阶段

完成市级信息追溯管理平台与各节点子系统的链接以及性能和安全测试,调整完善系统功能。

(五)评估验收阶段

完成大市范围内的项目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设立领导组织机构

成立由温祥华市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相关领导,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卫生局、财政局、公安局、监察局、农委、食药监局、审计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主要领导,各镇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经济技术开发区、汾湖经济开发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领导小组下设9个工作组:

1.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卫生局、财政局、农委、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协调推进各环节建设。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任主任,市商务局分管领导任副主任。

2.生猪屠宰环节建设推进组。由市商务局、农委、工商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生猪屠宰环节追溯系统建设,市商务局分管领导任组长。

3.肉菜流通环节建设推进组。由工商局、市商务局、农委、物价局等部门组成,负责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大卖场)追溯系统建设,工商局分管领导任组长。

4.餐饮消费环节建设推进组。由市食药监局组成,负责餐饮企业、机关院校和大型企业食堂追溯系统建设,市食药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

5.肉菜生产加工环节建设推进组。由质监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组成,负责以肉为主要原料的食品加工企业追溯系统建设,质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

6.“产销对接”核心企业追溯系统建设推进组。由市商务局、农委等部门组成,负责“产销对接”核心企业追溯系统建设,市商务局分管领导任组长。

7.技术保障组。由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制定技术标准、技术方案,督查平台和系统软硬件建设,根据需要及时调整技术手段等,市发改委分管领导任组长。

8.财务审计组。由市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监督管理项目建设资金,市财政局分管领导任组长。

9.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制定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任组长。

(二)分解任务,狠抓落实。在明确分工基础上,把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部门(详见附件3)。

(三)落实项目启动资金。按照市实事项目建设的进度要求,由市财政局尽快落实先期资金,及早启动项目建设。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根据省、市商务部门要求,在成立市商务执法大队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的执法监督。同时,要尽快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加强市场准入,明确部门职责,依法加强监管。

(五)强化舆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组织新闻媒体主动跟进建设进程,大力宣传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环节和成效,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

六、技术方案

根据商务部和市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近期将向社会公开征集我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技术方案。

七、建设费用

在积极向上争取扶持资金的同时,地方财政给予相应的配套资金。配套资金由市、镇(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系统建成后,每年运行与维护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八、其他

各相关单位要依据本方案确定的建设目标,做好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