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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目标管治考核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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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目标管治考核意见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信访条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统一领导,部门协调,注重实效,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使我镇的信访工作逐步走上法律化、制度化、人性化,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考核内容

㈠、做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10分)

1、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做好《信访条例》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每季不少于1次得6分,每少1次扣2分。

2、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信访宣传周活动,使《信访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做到家喻户晓得4分,未能开展的不得分。

㈡、信访事件的处理:(60分)

1、对人民来信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及时答复的,并结案率达到100%的得6分,每低1%扣1分。

2、对上级交办的老上访户能在年内结案的得4分,不能结案的扣2分。

3、能及时做好越访、集访人员的劝阻化解工作的得5分,不能劝阻化解的每次扣2分。

4、对市、镇领导批示的信件,做到件件有回复得5分,无回复的每件扣2分。

5、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做到全年无集访越访现象出现得40分。发生上京、上省上访现象每次扣15分。发生上市集访每次扣10分。发生上镇集访每次扣3分。

㈢、加强领导:(18分)

1、有明确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配备兼专职信访人员得2分,缺一项扣1分。

2、坚持社会矛盾排查制度,定期研究分析信访工作,社会矛盾排查每月不少于1次得3分,每少1次扣0.5分。

3、制订信访工作责任制,并能与下属部门签订责任书得2分,未制订责任制的不得分。

4、制订领导值班制度得4分,无制度不得分,值班不到位的每次扣0.5分。

5、发生信访越访现象的,主要领导能亲自疏导集访群众,负责协调研究、处理的得4分,出现群众信访、越访的且领导不能到场的每次扣2分。

6、积极参加镇举办的矛盾排查会议得5分,每少一次扣2分。

㈣、业务建设:(12分)

1、建立信息畅通的信访工作网络,坚持信访例会制度,各项台帐规范得5分,每缺一项扣2分。

2、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信访工作培训得3分,未参加每次扣1分。

3、创建信访文明接待室,搞好接待室建设,(在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基础上)做到条例上墙、网络上墙、制度上墙得5分,无信访接待室不得分。

4、年初有信访工作计划,年终有信访工作总结,每月上报月报表得4分,每少1项扣2分。

三、加分项目:

1、能发现苗头性问题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越访、集访现象出现,每次加3分。

2、出现问题能主动到基层沟通,把上访变下访的每次加2分。

3、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妥善处置好上级交办、督办的信访事件,每处置1件加3分。

4、出现集访部门领导能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并能陪同一起做好上访群众的化解劝阻工作每次加5分。

5、全年管辖范围内无来信来访现象出现的加10分。

四、考核时间和方法

各村、街(居)企事业单位在每年1把自查情况报镇信访办,镇信访办在组织对各部门进行汇总后报镇党委、政府审批。

以上信访工作目标考核意见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本意见由镇信访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