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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明显成效,镇政府决定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宣传科、爱卫办、卫生监督分所、安全办、综治办、派出所、工商分局、城管执法中队、计生服务站、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及各村村委(街办)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爱卫办。
二、工作重点
根据卫生、派出所等部门对辖区内无证行医的排摸情况,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通过集中打击,切实解决我镇医疗市场目前存在突出问题。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雇佣“医托”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活动。
2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终止妊娠和接生等诊疗活动。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上述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终止妊娠和接生诊疗活动的地下诊所。
3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以租赁民房作为行医点,非法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或选择性别而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宣传科。配合联合执法行动,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就医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医护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规范执业行为。定期公示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对取缔无证行医的黑诊所”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开展警示教育,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二)爱卫办。负责打击非法行医的牵头协调工作,建立和完善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等制度,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开展联合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行动。
(三)卫生监督分所。负责处理非法行医的举报投诉工作,收集整理非法行医的本底资料,定期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对非法行医实施取缔和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四)安全办。配合卫生等部门抓好医疗机构安全设施的监管,参与取缔无证行医“黑诊所”联合执法行动。
(五)综治办。协调配合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行医人员开展法制教育、劝离等工作,并搞好专项行动中相关矛盾的协调和维稳工作。
(六)派出所。配合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依法查处非法行医涉嫌犯罪的行为。
(七)工商分局。负责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开展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未经批准、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配合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查处违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特别是对经劝告后仍将房屋出租给无证行医者从事无证行医的房东,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进行管理。
(八)城管执法中队。负责依法查处无证、无照占用道路设摊行医行为和从事无证行医或者非法散发、张贴印刷品广告的违法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对擅自设置户外无证行医广告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无证、无照行医线索及时通报“打非”领导小组,配合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取缔无证行医。
(九)计生服务站。配合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查处非法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及非法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等行为。
(十)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严禁工作人员日公夜私违章家医;要加强医疗机构的软硬件建设,提高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提供安全、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
(十一)村委(街办)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无证行医的排查和信息上报工作;对无证行医人员要主动教育劝离,劝离无效的及时向卫生主管部门通报信息;积极配合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对辖区内为非法行医提供场所的出租户的教育管理,取缔违法出租行为。
四、工作步骤
全镇范围内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分六个阶段:
(一)组织部署阶段镇“打非”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针对性措施,制定本镇年度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案,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二)宣传发动阶段各村(街办)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有线电视、电子屏幕、宣传橱窗等宣传工具和大众媒体,通过颁发通告、会议宣传、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向村民群众、房屋出租户、包括新市民宣传非法行医的危害性,宣传开展集中“打非”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帮助基层干部群众提升认识,进一步知法守法、理解支持和配合集中“打非”专项行动。同时敦促非法行医者立即停止非法活动。
(三)教育劝离阶段各村村委(街办)要在对非法行医窝点、游医以及为其提供诊疗场所的出租户进行全面排摸的基础上,对非法行医人员进行教育劝离,责令其立即停止非法接诊,解散“黑诊所”对出租户加强教育,限期整改,各村(街办)要组织“回头看”教育劝离情况上报镇“打非”办(爱卫办)
(四)集中打击阶段镇“打非”领导小组根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对非法行医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打击取缔活动,逐一过堂,不留死角,切实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形成声势,确保集中打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五)督查巩固阶段镇“打非”领导小组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回头看”对重点区域“打非”情况组织督查和集中监控,巩固工作成果,严防死灰复燃,及时通报反馈督查情况。
(六)建立考核机制和落实常态治理措施阶段。各村(街办)派出所要通过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日常信息上报制度,及时掌握辖区内非法行医动态信息,并积极开展对非法行医的教育劝离,劝离无效的主动向卫监部门通报。同时要加强对辖区内房屋出租户的日常管理,主动配合卫监等部门开展集中打击联合执法行动,并形成常态治理工作机制,这项工作纳入镇对村(街办)综合考核内容。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非法行医的日常监控和执法查处,坚持依法监管,积极作为,确保执法监督常态化、制度化,确保我镇医疗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各级各单位特别是相关职能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从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切实落实本辖区对无证行医的监管责任,加强领导,周密组织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大力营造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打击非法行医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月会制度,加强各有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沟通协调配合。各职能部门特别是执法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联合办案、联合执法力度,实行综合治理,努力形成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强大合力。
(三)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加强对辖区内非法行医点的排摸工作,明确监管的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开展精确、全程、快捷的联合打击,确保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落到实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将非法行医查处和取缔情况通报镇“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那些使用暴力抗拒取缔行动、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钉子户”和“强硬派”要协调整合多方力量,坚决予以打击,切实防止回潮。对危害性大的地下接生、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的窝点,及时通报公安部门,坚决依法取缔并严肃查处。
(四)标本兼治,巩固成果。按照打击和管理并举,整治和规范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不断优化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完善服务功能,为人民群众包括新市民提供更为便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要从源头上分析非法行医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监管措施,切实巩固发展集中“打非”专项行动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