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环境治理工程实施以奖代补管治意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一、奖补对象
本方案的奖补对象仅限于实施污水深度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置、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能工程,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的单位。
二、奖补标准
1、对实施污水深度处理工程的单位,根据污水深度处理能力进行奖补。
⑴处理能力在1000吨/日以下的(含1000吨/日),奖补工程设备投资总额的15%;
⑵处理能力在1000--2000吨/日之间的(含2000吨/日),奖补工程设备投资总额的20%;
⑶处理能力在2000--3000吨/日之间的(含3000吨/日),奖补工程设备投资总额的25%;
⑷处理能力在3000吨/日以上的,奖补工程设备投资总额的30%。
2、对实施污泥无害化处置的单位,根据污泥无害化处置方式进行奖补。
⑴对采用生化技术实现污泥减量化的单位,奖补工程投资(设施投入)总额的20%;
⑵对采用热源烘干+掺煤焚烧工艺进行污泥无害化处置的单位,奖补工程投资总额的15%;
⑶对采用其它工艺进行污泥无害化处置的单位,奖补工程投资总额的20%;
⑷对承担烘干焚烧污泥的单位,除市环保局补贴50元/吨外,再予以每吨50元的处理补贴。
3、对实施大区块(居住人数在5000人以上)生活污水截污管网建设的单位,奖补工程投资总额的20%--30%。
4、对实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扩能提标的单位,按照新增处理能力进行奖补。
⑴新增处理能力为5000吨/日的,奖补工程投资总额的15%;
⑵新增处理能力为10000吨/日的,奖补工程投资总额的20%。
三、相关说明
1、该奖补金额为一次性奖补,待工程全部建成,经上级环保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后,由镇财政根据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经环保、建管等部门审核无误后支付给工程实施单位。
2、意见中所涉及的工程投资总额仅包括与该工程相关的设施和处理设备(或管道)的投入。
3、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扩能单位投资建设的生活污水截污管网,不进行补帖。